尼克-楊挑釁警察被逮捕,運動員酒駕逃逸,法律底線被十足踐踏

8月26日據美執法人員描述,因為違反了一些交通規則,楊於當地時間週五午夜之前被攔下,在接受交通警察檢查時,他拒絕配合調查,之後他因妨礙司法公正而被逮捕。

這不是楊第一次與警察發生不愉快,在2016年,他就曾因開車時音樂聲音太響而被指控。

尼克-楊挑釁警察被逮捕,運動員酒駕逃逸,法律底線被十足踐踏

不光國外會發生,在國內也是屢見不鮮,據報道近日,重慶渝中嘉濱路,一小夥酒駕被查。當下車後,小夥自認為是足球運動員,“體力好、速度快”,遂棄車撒腿就跑。沒想到的是,民警一路猛追,很快就將其拿下。

不光運動員有違法,連明星也都曾有過,比如賈斯汀比伯其因“持無效駕駛證件”、“酒後飆車”、“拒捕”在海濱城市邁阿密被捕,或將被判入獄監禁6個月,最終比伯以2500美元的金額獲得保釋,使得事件草草收場。後有國內藝人李易峰駕車在北京大郊亭橋下發生事故,時隔18天,北京交管部門發佈了對這起事故的處理結果。李易峰存在交通事故逃逸和駕駛未懸掛號牌的機動車上路行駛,兩項違法並處罰金2000元,合計扣24分。

面對這一樁樁違法行為,為什麼這些所謂的明星、運動員敢明目張膽的違法,而且還是做為公眾人物,他們是不懂得法律的底線嗎?我想不是,就連我鄰居家的小孩的都知道綠燈行紅燈停,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些人人都熟知的規則,而且他們還知道像警察叔叔敬禮,連小孩子都知道的道理為什麼越長大越出名越敢出格,有律師只出:在圈內有一種誤解,認為“壞”就是個性,實際上個性和壞是不能劃等號的。“我們支持有個性的人才,但違法犯罪的行為絕對不是個性。以違反法律和道德來"樹立"個性的明星還是要毫不留情地通過法律、道義進行制裁。”

而且在商業利益驅動下,飆車、打人等負面新聞也是增加曝光率的方式,有了曝光率,就能吸引眼球,眼球就等於收益,這也反映出目前我國娛樂市場尚不成熟。遏制這種醜聞經濟,除了靠法律,還要靠道德,需要明星自律。

也許明星違個法,交個錢拘留幾日就可以出來,再通過公關團隊給洗白一下就歐克了,但這樣給青少年傳遞的信息就是錯誤,讓那些小孩誤以為犯個法,找關係就可以把自己撈出來,讓更多小孩子敢於去逾越法律底線,肆無忌憚的公開挑戰法律底線,也讓更多小孩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明星、運動員的違法不僅僅是對法律底線的挑戰,更是一個做為公眾人物的失敗,是對下一代的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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