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大盜:「張子強」伏法紀實(8)

橫跨粵港兩地作案,綁架香港多位頂級多位頂級富豪,勒索港幣16億,走私炸藥800多公斤,光天化日之下 殺人滅口,一氣就武裝搶劫了5家金鋪,並香港警察當街駁火……震驚了香港…

驚天大盜:“張子強”伏法紀實(8)

張子強在這一段談話中,一再強調錢是最重要的,可在實際生活中,他卻是一個最不懂得錢的重要性的人,一個揮金如土的人。張子強這個一再強調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人,拿到錢以後,他又幹了些什麼呢?他在兩次綁架中,一個人就分得6億多港幣的贖金,而且全是現金。拿到這筆錢,他第一時間就去了澳門葡京賭場,而且兩天多的時間裡就輸掉了6000多萬。其中,有一注就下了300萬。我後來去澳門採訪,專門去葡京賭場看過賭博,300萬的籌碼放在賭檯上就很嚇人。據說,張子強用手一推,然後翻開"荷官"(賭檯上專門司職發牌的人)送來的兩張牌,僅僅用了不到2分鐘,就把這300萬輸掉了。張子強後來在審訊中自己算了一筆賬,他說他在葡京賭場輸掉了大約有6億多港幣。也許他故意誇大了,但我在澳門採訪時,澳門警方告訴我,張子強的豪賭,在澳門大家都是知道的。

張子強沒有正式職業,也沒有聽說他有企業和正當的生意,錢從哪兒來?只能是犯罪所得。犯罪得來的錢,花光了,再用犯罪手段去弄錢。張子強說:"我這種不斷想進行綁架勒索的想法,就好像是登山運動員,爬上一個高峰後,又想上另一個高峰。"高峰是什麼?高峰就是更大的犯罪!他的胃口一天比一天大,所以,是我們這個社會的一顆毒瘤。

張子強在談到他對人生的認識時說:"我到李先生(第一次綁架的人質的父親)家中去談判,李先生勸我通過正當的生意來賺錢。我和他講人生的道理,我說,自己也想做生意,也有那個頭腦,但沒有那個耐性。人生很短促,一棵樹能活幾百年,幾千年,一個人有思想有頭腦只能活幾十年。我從小就沒有受過什麼教育,先天比較差,在香港這個社會中沒有辦法和別人競爭,即使自己可以補充先天不足,我的身體和年齡也不允許,只好走這條冒險的路。"

和林林做了初步交談後,我又採訪當時在"9810大案"指揮部裡擔任情報資料分析甄別工作的莫泉科長。莫泉說:"當年'9810大案'指揮部,最初就靜悄悄地設立在這間1007號辦公室裡。唉,事情已經過去一年多了,我就感到好像是昨天的事。"

莫泉馬上進入了主題:"指揮部成立的當天夜裡,我幹了一個通宵,我把當時公安部張局長介紹的情況和香港警方提供的有關情報進行了綜合分析後,粗略地繪製了一個犯罪分子人物關係圖,想給指揮部的同志有一個參考。在分析中,我發現,具體到犯罪分子基本情況時,我們除了張子強、胡濟舒、張志烽和葉繼歡,其他所有的涉案嫌疑人的情況資料都很少,只有一些花名、綽號。從破案的角度來看,線索太少。我知道我們將面臨很大的困難。"

莫泉告訴我說,那天把人物關係圖繪好後,剛釘到牆上,就看見朱明健副廳長走了進來。

莫泉說:"朱老總早。"

朱明健伸了腰說:"睡不著,任務重埃"他走到圖表前仔細看著,表揚莫泉,"小莫啊,強將手下無弱兵,一個晚上就搞出來了。"

兩人相視而笑。莫泉有相當長一段時間就在朱明健手下工作,當年朱明健當省公安廳刑偵處處長時,莫泉就在那兒當科員。

朱明健看著圖表沉思:"小莫,其實5年前我們就和這一夥罪犯打過交道了。"

莫泉:"您說是哪一宗?"

朱明健說:"你還記得嗎,1993年我剛在刑偵處當處長,接到國際刑警組織轉來香港警方請求協查啟德機場解款車被劫案的通報,後來,我們在廣州抓到一個叫胡文的香港人,他身上帶著的一批美元與啟德機場失竊美元號碼相同。我們將胡文交香港警方,後來張子強因證據不足無罪釋放,胡文也被放了。出來以後的胡文竟然又跑回廣州,三番五次地來找我們胡鬧,想要回那批美元。記得嗎?"

莫泉說:"我想起了,胡文好像是個結巴,說話斷斷續續的,聽起來很吃力。朱老總,我倒想起另一樁案子,1997年10月我們在查獲一樁毒品案時,發現背後和一個外號叫'大富豪'的人有關,後來進一步查,這個'大富豪'就叫張子強。"

朱明健說:"是啊,這是一個橫跨香港內地犯案累累的犯罪集團,我們是再次交手。如果抓不到鐵證,就辦不成鐵案啊!"

莫泉說:"可是現在線索實在太少,都是一堆綽號花名,怎麼辦?"

朱明健說:"再和香港警方取得聯繫,求得他們的支持。在黑社會里,相互之間不叫真名、只知道花名、綽號,香港警方一定掌握,請他們協助查一查這些綽號。同時請他們提供更多一點張子強、胡濟舒、張志烽的背景資料。小莫,這樁案子是香港迴歸後,粵港警方的一次重要合作,我們一定要配合好,今後由你負責和香港警方的聯繫工作。"

香港迴歸後,由於貫徹"一國兩制"的方針,雖然粵港警方進行了很多成功的合作,但由於兩地司法制度不同,兩地警方的合作,也循著國際間刑警組織合作的慣例。

1998年1月15日,香港警務處再次派出了高級警官來到廣東省公安廳。雙方在省公安廳小會議室進行了會談,並交換了情報。會談後,"9810大案"指揮部根據多方情報,分析整理出了一份張子強犯罪集團主要成員的資料:張子強的花名有"大富豪"、"變態佬",有時自稱"老變"等。目前生有兩個兒子,一個3歲,一個6歲。在香港雖有多處物業,但平時住在香港何文田街。張子強除了是一名犯罪累累的案犯,亦是一個嚴重罪案集團的頭領。他具備超卓的組織能力,並曾在香港策劃幹了多宗案件。相信經他策劃的嚴重案件有1990年搶劫香港啟德機場2500萬元勞力士名貴手錶案、1991年搶劫香港啟德機場1.7億港元大案。張子強頭腦十分縝密,多宗轟動一時的案件均由其策劃。1988至1990年間他與人合作開金鋪時,由於經營不善金鋪虧本,他就安排同黨打劫自己的金鋪,監守自盜以騙取鉅額保險金,後被保險公司識破。張子強作為匪首,善於用人惟才,其黨羽均為曾幹過多宗大案的悍匪,張子強熟知各人的長處,在行動中一一予以安排;他膽大妄為,香港啟德機場億元搶劫案中,他是惟一不戴面罩者。但其警覺性高,當香港警方對他進行跟蹤行動時往往被其識破,他便會立即對跟蹤隊伍進行反跟蹤。

張子強熟悉法律,且懂得利用傳媒將他對警方的不滿大肆宣揚,敢於挑戰法律。他在香港懲教署被關押期間就曾煽動在押人員對懲教署的不滿,爭取其他犯人對他的尊敬;張子強極度狂妄自大,經常自詡為香港黑道第一人;張子強好賭,經常往澳門豪賭,輸贏動輒千萬計;其為人還極度好色,經常召妓。

胡濟舒的花名叫"蝠鼠",又稱"老狐狸",是張子強犯罪集團裡的軍師級人物。他曾經和一名女子同居,生有一個女兒,女兒現仍在香港生活。胡濟舒沒有正式結過婚,四海為家,不少地方都有所謂的女朋友。根據香港警方長期蒐集的資料得知,胡濟舒非一般暴力之徒,頭腦也十分精密。他雖在張子強犯罪集團裡扮演軍師之角色,但平時多以阿諛奉承的態度對待張子強。當張子強安排作案前,胡濟舒會替張子強召集各同黨開會,詳細研究細節及各人所承擔的角色,事後也會負責分贓。他在集團內的地位僅次於張子強。胡濟舒雖也為好色之徒,但較張子強有節制。他喜到處留情,在不少地方都有其同居女人,有的還為他生下孩子。胡濟舒也會為張子強安排遊玩及妓女,但常勸張子強不要豪賭。胡濟舒在集團內有疏財之名,借出之款項有千萬之巨未收回,也不催要。當張子強因豪賭有現金困難時,他會傾其所有借給張子強。胡濟舒除參與張子強的犯罪活動外,亦涉及其他非法活動。

張子強犯罪集團另一個重要成員張志烽的花名叫"阿斬",張志烽的臉上有一道刀疤,據說是年輕時跟人打架,被人在臉上砍了一刀,留下一道刀疤,廣東人習慣把砍叫作斬,後來就有人叫他阿斬。他是從大陸偷渡去香港的,在做手錶生意時,認識了張子強,後來因犯罪在香港赤柱監獄坐牢時,又與同在這兒坐牢的張子強相遇,出獄後就參加了張子強的犯罪集團。幾乎張子強所有重大犯罪活動都有其參加。在張子強犯罪集團中,他的年齡最大,今年53歲了。張志烽曾經結過婚,後來由於不務正業,長期不顧家,妻子和其離了婚。近年,張志烽在廣州找了一個比他年輕得多的妻子,並生下一個兒子,所以張志烽在廣州購買了房子給妻子居住,他自己一直粵港兩地跑。

通過綜合分析,我們知道這是一個高智商的,熟諳法律的,又最善於挑戰警察,挑戰法律,善於鑽法律的空子以逃脫法律制裁的職業犯罪集團。

同時,"9810大案"指揮部又獲知一個重要情報,張子強出獄後,又與香港頭號通緝犯、最具有暴力傾向的黑社會分子葉繼歡犯罪集團糾集到一起,橫跨粵港兩地,製造了多宗綁架案,勒索了數十億鉅款。

通過幾天的情報收集和分析,對張子強犯罪集團基本情況的瞭解已經有了一個輪廓。陳紹基廳長立即召集"9810大案"指揮部的成員和各地公安局負責刑偵工作的領導人開會,研究下一步全省協同作戰的工作重點。

會上陳廳長強調了任務的艱鉅和需要全省公安協同作戰,佈下一張天網,務必辦成鐵案。陳廳長最後說:"這是一樁中央交辦的大案,按照中央的指示,'立足內地,徹底打掉這個犯罪集團,確保粵港兩地社會治安穩定',希望各地公安機關守土有責,完成各自的任務,協助省廳偵破此案。現在由朱副廳長佈置下一步偵破工作。"

朱副廳長接過話頭說:"跨境作案是張子強、葉繼歡犯罪集團的特點,打擊他們的犯罪,除了需要粵港警方的合作,更重要的是全省警力的配合。我們的第一步工作是架網布控,將偵查目標攝入我視線範圍之內。我們已經和香港警方進行了會晤,獲得了一些情報資料。張子強犯罪集團成員眾多,一旦入境要立即攝入我們的視線中,各地發現他們成員入境立即納入視線之內,並及時報告指揮部。他們有可能在珠江三角洲地區流竄,指揮部要密切掌握他們的動態。為了不打草驚蛇,他流竄到哪兒,都有當地公安機關協助布控。情況隨時都可能發生變化,希望各地公安機關保持高度戒備狀態。會後立即返回,按照指揮部要求做好戰前的準備工作,一旦有情況發生,要求迅速到位。"

就在"9810大案"指揮部緊鑼密鼓地佈置張下一張天網,儘早抓捕張子強歸案時,張子強卻在香港一手策劃了一宗又使整個香港震動的大案。

1998年1月8日的清晨,香港鯉魚門碼頭,濛濛的薄霧中,一艘船舷標有"珠擔5144"的漁船緩緩地靠上了岸邊。

岸邊早有人在等候,未等船停穩就跳上了船。

在漁船的甲板上,堆放著約幾十個白色的塑料發泡箱,全部用黃色的膠帶紙封了口。上船的人立即將這些發泡箱搬上了已經停在岸邊的一輛藍色的貨櫃車裡。

裝好車後,他們立即將車的貨櫃鎖上,然後開車離去。

貨櫃車上了公路。公路上汽車還不太多,貨櫃車加足馬力,朝著香港新界上水方向開去。一個多小時後,貨櫃車開進了新界上水的流水響村。

此時由於時間還早,流水響村本來就是一個郊外村莊,這兒人口比起市區當然少多了,所以貨櫃車基本沒有碰上人。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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