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3年搶了573塊,自稱有「三不殺」,地窖里卻埋了48具屍體

土匪綹子,響馬強盜,神州大地自古都不缺“草莽”人物,以前狠人們嘯聚山林佔山為王,“英雄”這輩子是不可能當英雄的,至於說殺人越貨嘛,那就是家常便飯了!建國後那些草寇們被“趕盡殺絕”,沒有了生存的土壤,也就沒有了成長的動力,所以像電視劇裡演的那些“山大王”之類的,早就不見蹤影了。

他3年搶了573塊,自稱有“三不殺”,地窖裡卻埋了48具屍體

可不管社會多麼和諧,“匪類”總會出現,“東北二王”,“香港張子強”等等道上有名的悍匪,雖成不了大氣候,但也算是“叱吒風雲”過。混悍匪圈的個個心狠手辣,但主要還是圖財,“高風險高回報”,要是能搞個千八百萬、上億,悍匪們睡覺也會樂開花的,但人跟人畢竟不同,悍匪也是有差別的,有這樣一個“悍匪”,聲稱自己不愛財,一生喋血卻有“三不殺”,簡直是悍匪圈裡的“大笑話”!

他3年搶了573塊,自稱有“三不殺”,地窖裡卻埋了48具屍體

上世紀80年代的陝西商洛地區,有一對農民夫婦犯下了“滔天罪惡”,先是圖財害命,後發展成“癮”,以害人取樂,竟將被害者埋在自家後院裡,有48人之多!堪稱悍匪界的“變態之王”!故事的主角就是一介農夫龍治民,此人自幼喪母,家裡有個妹妹,父親卻對龍治民愛護有加,無非是老傳統、老思想:生兒防老,傳宗接代。所以龍治民打小就嬌生慣養,家裡雖然沒啥錢,但也沒吃過苦。

他3年搶了573塊,自稱有“三不殺”,地窖裡卻埋了48具屍體

別看龍治民驕縱,但少年時代的他還是很愛學習的,不過在學校裡龍治民不咋受歡迎,因為他個子很小,卻年齡最大,在一群少年中顯得格格不入,經常被同學欺負,但龍治民卻更加發奮,時常在月光下苦讀。不過在那個年代,因為歷史原因限制,像龍治民這樣的人是學無所用的,費力不討好,看不到前途,所以龍治民日漸消沉自暴自棄,性格也大變,總覺得心中有怨氣不得發散,自恃有“才氣”,還自作一首打油詩為自己徵婚,最後卻因自身實際情況,不得不與一殘疾女子結合,這樣龍治民就更加鬱悶了,也更加的封閉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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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年代全民勞動,以勞動為榮,但龍治民此人最大的特點就是“懶”,懶到什麼程度呢?他自家埋人的大坑都是請人去挖的!別人問他幹啥挖這麼大的坑?他就跟人說:我窖蘿蔔白菜啊!所以每當有活的時候,龍治民都找各種藉口偷懶,管你是分配的任務還是自家田地,他都懶得幹,就這樣時間久了龍治民成了有名的“懶漢”。但懶漢龍治民雖然不參加勞動,但是他似乎也“挺忙”的,每天吊兒郎當的出門,到了下午才回來,沒人知道他出去幹什麼“大買賣”了。

他3年搶了573塊,自稱有“三不殺”,地窖裡卻埋了48具屍體

其實龍治民是出門物色“獵物”去了,他經常在縣上物色外鄉打工者,用高價報酬將受害者引到家裡,伺機謀害以此滿足自己的變態感覺。但龍治民一開始不是這樣“濫殺”的,他最開始的目的是為了“Yin欲”,曾經將一個智力欠缺的女子拐到家裡,同居了好幾天,從此才開始接二連三的找人“發洩慾望”。不過後來他有了更高的追求:那就是要為民除害!專殺愚昧、殘疾之人。由此龍治民從單純的滿足私慾,變成了滿足變態心理,一發不可收拾。

他3年搶了573塊,自稱有“三不殺”,地窖裡卻埋了48具屍體

別的悍匪作案無非是圖財,但龍治民三年總共才搶了573塊,面對審訊,他竟大言不慚的說,咱有“三不殺”原則:1.科技員,2.幹部,3.工人,這三類人絕不動!可後來從他後院裡挖出來48具屍體,殘疾人也就幾個,其餘都是正常勞力。有人說龍治民有精神病啊,搞573塊就害了那麼多人呢,其實他不僅不傻還特聰明,他只是“愚昧”而已。

他3年搶了573塊,自稱有“三不殺”,地窖裡卻埋了48具屍體

警方問他:為何把受害人的衣服剝了?他答道:死人穿啥衣服?又問:為啥又把衣服洗了?答道:洗乾淨穿的舒服;再問:頭髮也給剪了?答道:你們能從頭髮驗出正身,頭髮又不容易腐爛;再問:頭髮為何還留著?答道:攢一讚,攢多了好賣錢!

他3年搶了573塊,自稱有“三不殺”,地窖裡卻埋了48具屍體

龍治民並非“武力超群”,他也只是趁被害人不察覺時下手;作案時也害怕,靠背“經典語錄”壯膽;為了在院子裡多埋些人,他只好將以前的扒出來,再一個一個的碼在大坑裡;被抓判刑,他還二次上訴,說什麼人家黃巢起義還殺800萬呢,我才殺幾十個,憑啥判我死罪?最後龍治民被判極性,在他手裡31男,17女無辜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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