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条例宣传|扫黑除恶进行时,团区委在行动!

未保条例宣传|扫黑除恶进行时,团区委在行动!

8月28日,武昌区“扫黑除恶”集中宣传行动在群星城进行,作为未成年人保护主力军之一的团区委,连同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国安办、区扫黑办一同参与了集中宣传活动。各部门分别从自身的专业和服务对象出发,围绕主题印制发放了相关宣传手册和小纪念品,并为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

未保条例宣传|扫黑除恶进行时,团区委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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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区委向现场群众发放了《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手册,并向前来咨询的居民简单介绍了团区委、青教办在青少年教育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责任,并承诺会继续努力,积极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未保条例宣传|扫黑除恶进行时,团区委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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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小课堂

关于共青团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1.《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残疾人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2.《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五章第四十条规定,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个人捐助款物支持未成年人保护事业。

3.《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一条规定,共产主义青年团应当反映未成年人的合理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并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开展各种有益活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保条例宣传|扫黑除恶进行时,团区委在行动!

出品:共青团武汉市武昌区委员会

图文:区青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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