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貓七天無理由退換貨細則變更

8月16日消息,日前天貓對《七天無理由退換貨規範》再做修改,明確了“商品完好”標準中對於商品外包裝的保存要求。同時增加了適用退換貨的商品類目,如純果蔬汁、奶油、黃油等,並將“電動車整車類”從支持七天無理由退換貨中刪除。

幾個變更後的要點:

1、選擇無理由退貨或換貨的消費者應當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內向天貓商家發出退貨或換貨通知。七天期間自物流顯示簽收商品的次日零時開始算,滿168小時為7天。

2、天貓要求支持七天無理由退換貨的商品,商家單方或買賣雙方約定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換貨的行為無效。鼓勵商家向消費者提供更優於天貓要求的七天無理由退換貨政策。

3、消費者存在濫用會員權利行為的,所有運費均由消費者承擔。

商品完好通用標準:

1、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消費者應當確保退回商品和相關配(附)件(如吊牌、說明書、三包卡等)齊全,並保持原有品質、功能,無受損、受汙、刮開防偽、產生激活(授權)等情形,無難以恢復原狀的外觀類使用痕跡、不合理的個人數據使用痕跡;

2、消費者基於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或者為確認商品的品質、功能而進行合理的調試不影響商品的完好。對超出查驗和確認商品品質、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導致商品價值貶損較大的,視為商品不完好;

3、商品包裝作為商品的必要組成部分,其缺損狀況易導致商品價值貶損,故退回時應確保商品包裝完整。部分具有特定價值或功能的特殊商品包裝,可依商家事前顯著明示的包裝保護要求處理。

以下為變更後的具體內容:

天貓七天無理由退換貨細則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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