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氣、自卑感和爭取優越

勇气、自卑感和争取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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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著名心理學家魯道夫·德雷克斯,關注生活書店圖書的讀者不會陌生,生活書店出版的《孩子:挑戰》《父母:挑戰》《婚姻:挑戰》《教師:挑戰》都是他的作品。今天生活君要和大家推薦的《阿德勒理論導讀》基於魯道夫·德雷克斯的學術演講,闡釋了阿德勒心理學的體系與發展。

勇氣、自卑感和爭取優越

文丨[美]伊娃·德雷克斯·弗格森

假如你只關心自己的成就,而不同時關心其他人,也不注重要求為他人福祉做貢獻的價值體系,那麼你會發現,自己很難與其他人和睦相處。通常,貢獻包含完成任務和發揮出色。即使簡單的任務,也可能完成得很好或完成得很糟,而高水平的成就會產生對社會的巨大貢獻。然而,一心只關注自己的成就,就會阻礙與他人的良好合作。只關心自己的成就的人往往難以意識到別人的需求或者“形勢的需要” 。很多在商業上或專業上的“成功”人士,都是信心十足,成就傑出,然而他們卻不明白為什麼自己的婚姻不那麼成功,他們孩子的潛能開發不出來。對他人的福祉缺乏關心,會限制你的人際交往能力和人際理解力,所以自信,作為一種“我能行”的信念,對實際生活而言是不足夠的。

社會興趣有時會與其他動機相混淆,比如努力取悅他人或順從。由於做貢獻通常要求拿出創造性的辦法而不是順從,且由於順從實際上有可能妨礙對他人形成幫助,順從絕非社會興趣所指。同樣地,取悅他人也不等於社會興趣,雖然當一個人做出貢獻時的確會令其他人高興。兩者的差別在於意圖。如果一個人付出努力的首要目標是取悅別人而不是做貢獻,那麼當努力的結果與貢獻對立時,這個人可能仍會努力去取悅。為了做貢獻,你經常不得不在明知後果的情況下去引發其他人的不滿。因為想讓孩子高興而“不忍”對他說“不”的父母,經常是並沒有為孩子的幸福做出貢獻。其目的並非做貢獻,而是私利。取悅他人是一種讓自己受歡迎的手段,不同於幫助解決問題或改善局面。將取悅他人作為做貢獻的副產品,還是作為增強個人地位的手段,這兩者是截然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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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www.infzm.com

為了做貢獻所帶來說“不”的勇氣,有時會被誤解為對抗或反叛,其目的會被錯誤地歸結為引起注意或爭奪權力。正如順從不等於社會興趣一樣,不順從也不等於社會興趣。即使許多反抗者說的話像是在關心公共利益,但其目的是不是做貢獻,仍可由他在多大程度上是在尋求解決問題而非爭取特殊地位,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是在尋求合作而非引發衝突中區分出來。

阿德勒指出,兒童時代有兩種類型的經歷尤其可能導致自卑感。一種是被溺愛和嬌縱,孩子自己什麼事情也不做,其他人卻過度保護和“慣壞”孩子。另一種是被拒絕和忽視,孩子被像棄兒一樣對待,沒有受到應有的關懷。第一種情況導致自卑感,是因為孩子被剝奪了做貢獻並認識到自己力量的體驗。他長大後,會堅信其他人一定會照顧自己。這樣的孩子感到自己無法做貢獻,自信感較低。被忽視的孩子也感到自己做不了貢獻,因為其他人並不歡迎他的貢獻和努力。這兩種類型的孩子都明顯缺乏信心。

為了克服自卑感,孩子會通過各種辦法來努力尋找他的位置。最常見的情況是以引起別人的關注或者獲得權力為目標。

假如孩子沒有感覺到平等,他會試圖通過以某種方式變得“特別”來找到一個位置。孩子有可能使用有益的手段,比如努力成為刻苦的學生、優秀的運動員,或者見義勇為;孩子也可能會通過干擾性或破壞性的手段,如炫耀、欺凌弱小或者蓄意破壞。在這一縱向過程中,孩子誤以為優越就是平等。為了克服自卑感,孩子很可能為優越而努力,誤以為獲得了優越,他就將“像其他人一樣特別” ,進而就和他們平等了。孩子不知道他追求變得“特別”的目標,是作為克服自卑感的手段。然而,在心理諮詢時採用適當的揭示方法,心理諮詢師能夠輕而易舉地幫助幼小的孩子認識到他的誤解和目標。但是對於較大的孩子和成人,採取這樣的充分表達的方法要困難一些,因為 大孩子和成人所存在的這種誤解 (偏執) 和目標要更加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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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干擾他的同學,挑釁他的兄弟姐妹,調皮搗蛋,粗心大意,莽莽撞撞,以打擾別人的方式引起注意。

德雷克斯的著作 (1947年,1948年,1957年) 中描述了沒有歸屬感、不以貢獻為目標的孩子們的四種錯誤目標。這四種目標都與孩子們試圖找到“特殊”位置,認為這樣會帶來“歸屬”的錯誤觀念有關。首先是尋求關注的目標。孩子們錯誤地認為“我只有獲得人們的關注,才有價值,只有那樣我才有歸屬感” 。尋求關注的目標有可能被導向有益的方向,比如成為老師特別的幫手,或者成為家裡的“好孩子” 。尋求關注也可能被導向“無益”的方向,即對個人或其他人的生活都未產生積極影響。孩子干擾他的同學,挑釁他的兄弟姐妹,調皮搗蛋,粗心大意,莽莽撞撞,以打擾別人的方式引起注意。

德雷克斯在很多書中都描述過這種目標。例如,當孩子在通過激怒別人來尋求關注時,如果他受到斥責,就會停止自己的行為,但那只是暫時性的。而且,假如通過“有益”的行為沒能獲得別人的注意,那麼“取悅”行為就可能轉化為激怒行為。將引起注意作為目標,能夠很容易地與將貢獻作為目標區別開來,因為一個以貢獻為目標的人無論是否受到注意,都會繼續做貢獻。

為了變得“特別”而努力,以及想通過引人注目而找到位置並因此感到沮喪的孩子,很可能轉向另一個目標,即追求權力。權力目標有很多形式,但都意味著支配。以權力為目標的孩子或成人,有可能是個恃強凌弱的人,或者是個公然的“霸王” ,但也可能以更微妙的專橫形式表現出來。孩子可能示“弱” ,也可能示“強” ,以成為“小霸王” 。以其恐懼或疾病來支配他人的孩子,能夠像打架和威嚇的霸凌者一樣,獲得凌駕於他人的權力。支配的目標反映了一種“你必須照我想要的去做”的心態,因此比尋求關注的目標更令人不快。就孩子而言,這也反映了一種更令人沮喪的前景。關於干擾他人的行為,區別在於支配人還是支配任務。以權力為目標所指的孩子並不是想要以自己的方式解決問題或完成任務,除非在這一過程中他放棄尋求支配他人。此處的權力指人際間的支配,而有權力取向的人,無論是孩子還是成人,都會由於不夠尊重他人,而破壞了和諧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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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魯道夫·德雷克斯

假如沮喪的孩子認定他無法通過權力來找到位置,並深深地感到受傷,他或許會尋求第三個目標:報復。隨著孩子沮喪和受傷的感受越來越深,他會試圖通過減少社會興趣來尋找自己的位置。由於自己感到受傷,因而通過尋求傷害別人來追求優越的目標,可能是孩子認為的自己能尋找到某種地位的唯一方式。以復仇為目標,尋求反擊並傷害他人,說明孩子的挫敗感極強。他不再相信自己是被接納和需要的了,因此孩子會採用極端的手段來主張他的重要性。

假如這樣的辦法都不能帶來生活的成功,孩子就會更加沮喪,堅信自己根本是無足輕重的,於是他就可能追求第四種目標。那是一種徹底退縮的目標,正是阿德勒所謂“自卑情結”所反映的狀態。有這種目標的孩子不再進行任何外向的努力以創造優越地位。其特殊性表現為以“別管我”為目標。有這種目標的孩子不再相信任何努力會有益。假如大人試圖施以援手,那麼孩子的反應也將使大人也會感到沮喪,以至於大人也會認為這孩子無可救藥。

本文摘自

[美]伊娃·德雷克斯·弗格森作品

《阿德勒理論導讀》

三聯生活書店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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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勒理論導讀》

[美]伊娃·德雷克斯·弗格森 著

李陽 譯

ISBN 978-7-80768-206-6 定價:38.00元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生活書店出版有限公司

內容簡介

《阿德勒理論導讀》旨在以簡化和濃縮的方式,向讀者們介紹阿德勒心理學的基本原理。

本書基於著名心理學家魯道夫·德雷克斯的學術演講,闡釋了阿德勒心理學的體系與發展。書中採用了歷史性的視角,介紹了其理論體系的三個原則,即“整體性”、“目的性”與“社會性”延伸出了更多的獨創概念,如私人邏輯、家庭星座和生活任務等。阿德勒理論所關注的思想和概念,以及社會嵌入性,遠遠領先於他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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