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了人已安排住院,患者家属不断要求垫医药费,该如何处理?

高山流水1510337


发生事故后,首先应当了解伤情,估计是否有伤残,确定赔偿大致数额,在该范围内一般不要可以就医疗费全部垫付,注意要给现钱,索要收据,不要管家属的吃喝,更不要进行陪护,这样,剩下的误工费,护理费,住院生活费,营养费,伤残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受伤人得不到赔偿就会起诉,你就可以根据受伤人提供的资料向保险公司追偿,够不上伤残的,医疗费的垫付不要超过一半。

因为车辆是上了保险的!后续的报销追讨欠债也应该有保险公司来做,因为消费者是给保险公司付过钱的!不要让双方纠结在谁垫付医药费的问题上,既不利于伤者治疗,也不利于责任方积极配合处理事故!

也有紧级抢救是要先垫付的,先保住对方的生命,后期不要垫付的,由保险协商赔付,多少自己在场,由保险谈判,遇到不讲理的,让他告你和保险好了,告你们往往赔的还少,没什么可以烦人的,责任认定书出来了拿车就可以了。

我们这里的医院做法比较人性化,只要是你垫付的医药费,押金收据都在你手里,余额在病人账户卡里,但出院前病人没有资格结账,不结账就不能办出院手续,医院规定,必须付押金的人拿押金单才能结账,所以所有的住院发票都会在你结账时拿到,甚至多交的押金,也只能退给你,病人是拿不到的。


笑搞


相信每个人行车都不想发生任何交通事故,但是假如不免发生汽车相撞,伤及他人的情况,那这种情况是自己先垫付医药费还是直接走保险流程呢?

汽车撞伤人的情况下,首先要做的是打120急救电话,救人才是第一任务,其次打110和保险公司汽车定损。让交警和保险公司定损事故责任划分,哪一方是主要责任,哪一方是次要责任,防止和家属方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发生事故撞伤他人,一定不要心虚,保持心态稳定,切记事故逃逸,被抓到法律必定严惩。

在医院不要主动垫付医药费用,即使要垫付医药费用也要把收据发票等收好,否则没有收据,保险公司不会报销,费用自己白交了,而收据与发票是向保险公司报销的凭证。而另外一点,因为汽车基本上都是有交强险的,交强险的第三者仅是1万元,建议也可以垫付1万的费用,与此同时加快保险的流程,让保险公司和伤者对接,自己不用出面。

在此过程不要担心法律对自己名誉的影响,从而选择与伤者私了,不能让伤者家属以为自己胆小怕事,可能做事会得寸进尺。毕竟购买汽车商业险都会在事故认定时,保险公司会进行赔偿。

因此在事故中,如果自己垫付医药费用,可以少垫付,不必过多,而且收据一定要收好,作为保险报销的凭证;建议不要多垫付,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经济纠纷,而且在事故一刻要确认事故责任划分,让保险赔付。基本原则是,保险第一时间赔付,让保险支付,如保险走流程,自己可能少垫付。

最后关于开车撞伤人应该如何处理更合适了。只要按照以上步骤不会错。


选车顾问


这种事吧,不是说为了让肇事者不负责任,要是我的话,我除非刚开始送伤者入院的费用,其他一概不垫了。下面来给你讲个故事,也是以前报道过的一个故事,或许对你有用吧。

有一个驾驶员开车其实很小心的,但是很不巧,那天擦碰了一位老人。刚开始,伤者家里人也很客气的。肇事驾驶员也是一个很负责任,很善良的人。因此,只要医院里差钱了,他就会第一时间保证治疗费用的充足。而且一直以来和伤者家属沟通也很顺畅,感觉双方之间都很理解。

然而,到最后要出院的时候,医院里结帐仅仅差了500块钱,当时驾驶员心想那么点钱就让伤者家属先垫付了吧,平时感觉这家人都不错。然后发票给带过来把500块现金到时候给他们就是了。然而,正因为最后这个500块钱,导致了很大的风波。

结账后,几万元的发票直接被伤者家属拿着了。结果,伤者家属这时候也不像以前那么好说话了。直接要求,要么把营养费什么的先给了,要么把发票金额都给了,这样才能给发票。协商多次未果,后来对簿公堂。伤者家属说钱是他们自己付的,要想拿发票必须给钱。经过审理后,去医院调取了交钱监控,最终,还了驾驶员清白。

遇到这种事,负责是必须的,但是必须要保证好自己的权利。你可以在每次给钱的时候要求对方签收条并注明预付医院医药费。这种事其实不要怕麻烦,也不要怕伤感情。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当今社会,交通事故也是频发,安全驾驶很重要。真的一不小心发生了不幸的事情,那也必须按照既定的程序来走。可以垫付,但是要有收条,如果对方不同意打收条。那就把钱交给交警部门,由交警部门来交付。或许由伤者寻求保险公司垫付。该配合的要配合,不得消极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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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天评地盐城哥


千万要记住,四个不!不垫付,不和解,不探望,不商量。一个真实的案例,有一天,我市内主干道4排车道直行,限速70,我开到60 电动车闯红灯,造成相撞,身上多处骨折,我有视频记录仪,第一时间,我打122.120,保险电话电话,车被拖走,交警判我次要责任,对方是弱势群体,我随救护车一起去了医院,对方称没有钱,乡下的人,我出于人道主义,垫付了5万块钱,随后保险公司理赔,需要一切修车,住院的费用的发票收据,结果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住院的人说,如果想要发票,再给他两万块赔偿,被撞不能白撞,这就是人性,这就是社会。最后通过的法院才得以平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切就交给保险公司解决,他们的律师团队,不会多付给对方一分钱。


马大白86794093


垫付的问题,争论已久,至今没有一个所有的人,至少是多数人能接受的方案。

首先建议当事人自己判断或者请教交警,这种情况自己一方责任有多大?问一下医院伤者有无生命危险?

先假定伤的很重。伤员送到医院,除非因为情况紧急,一般可以走绿色通道抢救。一旦脱离危险,那么医生,护士会说,医院不能欠费,欠费的话领不出药来,不是我们不治,是系统(电脑程序)的问题。如果不缴费,伤者就会晾在那里,甚至被劝出院。所以即使缴费是必须的,谁也不能例外,不缴费,要么晾在那里,要么出院。

有人说,我买了保险,保险会垫付的。实际上保险公司的垫付非常麻烦(黑!)。首先医院的开支必须超过一万以上,必须提供清单,病历,伤者身份证等一堆材料。换句话说,保险公司也不会轻易垫付。

现在就陷入了一个怪圈:伤者在病床上呻吟急需救治。医院说,我们不是慈善机构,没有钱垫付,所以必须先缴费再治病。伤者说,是他们撞了我,应该他们交钱。肇事者说,我买了保险,应当保险公司拿钱。保险公司说,现在责任还不明确,凭什么叫我们交钱。最多垫付一万,多了免谈。反正是都不愿意交钱。

但是,不交钱,伤就没法医治,长此以往,小伤成了残疾,大伤变成了死亡。实际上这种结果,对伤者,对肇事者,对保险公司乃至对整个社会都没有任何好处。

所以我认为这是目前法律和人性的bug。法律没规定谁必须垫付。但是不垫付后果很严重。

0、垫付不垫付,先要看看对方是什么人。如果对方通情达理,有事好商量,可以适当垫付,反之,如果对方小病大养,得理不饶人,要慎重一些。垫付了可能引起更大的麻烦。

1、如果自己一方责任很小,对方全责或主责,垫付抢救费用就行了,因为需要的费用,将来多数是伤者自己出,垫付多了很难要回来。

2、如果自己一方责任很大,主责或全责,可以根据伤情,尽量多垫付一些费用。但是,担负的费用,原则上只限于医院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要垫付类似生活费之类的费用。

3、如果对方有生命危险,自己主责以上,将来如果死亡了,很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是要坐牢的。如果及时赔偿受害方损失,获得刑事谅解则可以获得从轻减轻处罚,一般是判处缓刑。这时就不要计较多少了,尽量垫付全力抢救。

4、如果对方伤情很轻,需要的费用很有限,一般可以不垫付。对方要求垫付告诉他起诉就行了,保险公司会赔偿。

5、无论那种情况,垫付一定要去的相关证据。例如到医院窗口自己缴费拿到缴费票据,将来处理的时候,防止对方耍赖。如果有证据,法院一般会支持将已经垫付的费用兑除。

6、

交通事故对方住院,费用交警是让我先垫付,交警的做法对不对?-悟空问答

https://www.wukong.com/question/6441033335899685133/

以前我的回答,供参考。

7、笔者亲属遇到过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作为主要责任方的车主,青岛宏创的小老板毕某某,在一死亡一重伤,负主要责任的情况下,三不一没有。现在已经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网上搜一搜“青岛遇到黄淑芬”,就知道垫付不垫付有什么利弊了,也能看出一个腰缠万贯但一肚子黑水的富二代是什么嘴脸。


淮北日月升


人伤事故到底要不要垫付,的确是让人头疼的事情,我只能说有大多数情况下尽量少垫付,但特殊情况下要积极垫付。

大家不愿意垫付的原因:怕钱回不来

为啥不愿意垫付,从我们的办案经验来看,主要有两个原因:

1.害怕伤者不配合理赔,导致车主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在车主理赔的时候,有的伤者故意不提供相关的必须的资料,比如用药清单、发票、病历等,导致车主不能直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2.害怕伤者无理取闹,在后期提出过份的要求。

有的伤者得理不饶人,会对车主提出各种过份的要求,而一旦这些要求不满足他的话,他就有可能不配合提供理赔资料、故意赖在医院或者其他的一些无赖行为,增加了车主的麻烦或者额外的负担。

其实,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我们担心我们垫付的钱不能拿回来!

大多数情况下,尽量少垫付;但是,主责以上的重伤事故,尽量垫付,至少不要跟伤者家属闹僵

大家也都知道,法律并没有要求车主有“垫付义务”,只有“赔偿义务”,而“赔偿义务”的执行肯定是在治疗结束以后。所以,我们记住一个原则:只要在后期不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的事故,尽量少垫付。

但是,有一个特殊情况下,我劝大家还是要尽量垫付:主责以上的重伤事故。

我为什么劝大家对这类事故要区别对待呢?是因为这类事故有可能让我们承担刑事责任,比如最后出现了伤者抢救无效死亡了。

如果一旦要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能否获得死者家属的谅解是法院是否判缓刑或者免于起诉的重要参考依据。

如果前期肇事车主不垫付任何费用,导致死者家属对肇事车主情绪很大,那么对后期要想获得他们的谅解书就会比较麻烦。所以,我建议对于这类事故,我们尽量垫付!

垫付时的注意事项:尽量获得相关资料和控制垫付额度。

垫付医疗费时,为了防止出现后续伤者不配合车主理赔的情况下,我们必须要有两个注意事项:

1.一定要获得相关的资料

重点要收集的资料包括:用药清单,医疗费发票,病历等,最好要求他们提供原件。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原件的,那么至少要提供复印件或者清晰的照片。否则,如果连这个都不愿意配合的话,我们可以坚决拒绝垫付。

另外一个资料,就是要让伤者方签署收到垫付款的收据,这是我们在后期理赔时,万一遭遇对方不配合的情况下,可以向保险公司出示的赔款证明。

2.注意控制垫付的额度

一方面,我们首先要了解保险公司对于非事故用药、非医保用药可能会拒绝赔偿,也就是说并不是伤者用了5万,保险公司就一定会全额赔偿5万,但是我们在垫付时又没有能力做区分,所以控制一下垫付的额度就很重要。

另一方面,我们还需要根据我们的事故责任比例来控制我们的承担比例。比如主责情况下,按法律我们可能会承担70—80%的赔偿责任。那么,我们自身的垫付比例坚决不要超过这个比例,最好能在这个比例下调个10—20%。

总结来看,垫付比例有如下建议:

1.如果是主责,垫付比例尽量控制在50%—60%。

2.如果是全责,垫付比例尽量控制在70%—80%。

3.如果是其他责任,尽量不垫付。

积极帮助伤者获得交强险的1万垫付

交强险有垫付功能,很多人可能还不清楚,今天我简单说一下:

1.可以垫付的额度:10000元;

2.申请垫付的条件:车主有责,已发生医疗费用超10000元(各家公司额度略有区别)

3.申请提供的材料:交警队开具的垫付通知书,已发生的医疗费发票、用药清单、病历以及医院的证明等。

我们应该积极帮助伤者获得这个10000元的垫付,一方面体现了我们自己的人文关怀,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减少我们自身垫付的费用。

何乐而不为呢?


保道笔记


有没有看过一个电影叫:离开雷锋的日子?若是看过,我想你一定有所收获。

我们回到这件事情来,你装了人,那么首先这是你的问题。你的做法没有错,通知警察、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叫救护车。这些都做得很对。把患者送到医院,安排了住宿,垫付了医药费,这一点也很对。那么后续家属要求接着垫付医药费,到底对不对呢?

从司机的角度来看,垫付了初期的医药费,感觉自己就尽到义务了,所以后续的就不大愿意给了。但是若真的就是你撞的后遗症呢?你恐怕应该赔钱吧。

从患者角度来看,自己被撞了,当然要肇事者来花钱啊,怎么还能让自己出钱呢?所以,患者这个想法貌似也没问题的。


那么这么看来,是不是多少钱都要肇事司机掏钱呢?也不尽然吧。


这件事一定要走正规的程序,撞人了,那就走正常的保险程序,这个需要多少钱,什么标准,怎么报销,一定要由保险公司介入。尽量不要垫付,除非是出现了生命安危,必须要救人的前提下,那时候垫付一点钱倒也人道。可是大多时候都不是,一旦垫付了,后期很多受害者就抓住你不放了,他们不信保险公司,他们只会找你。


所以,有时候,想做好人也要分清情况。


老王侦查记


说个亲身经历,坐标苏州,15年的事情,我绿灯正常行驶,对方电瓶车闯红灯,撞在我车左后方,摔倒骨折,我当时报110,120后对方被送到医院,我车被扣,当天去医院看望了下,后面就再也没去看了,交警判我承担次要责任,说我没有尽到观察义务,要求我交三万押金在交警队,不然不给我车,我明确要求押金可以,但绝对不能用于对方的医药费垫付,交警不同意,我明确拒绝交钱,看我态度强硬,价格从3万降到2万,又降到1万,我都拒绝,故车辆被扣20个工作日后我就直接去拿车了,对方要求我垫钱,看望我都没去,一句话,有事联系我保险公司,我该上班上班,该旅游旅游,对方拿我没辙,出院后直接走的司法途径,最后判下来的钱全部保险公司出了,我一分没出,总结一句话:不垫付,不看望,不私了.。希望我的经历对你有帮助,看到的朋友送我上去


糖豆8156


我前年撞伤一个女的,二十多岁,腿骨骨折,第一时间报警报保险。我负主责。到了医院,先垫付了几千块钱医药费,办理了住院。伤者一方没法律常识,哪怕我驾照行驶证还有车都让警察扣了,他们还是怕我跑了。一两小时给我打一次电话,半夜三更也一样。后面我被折磨得不行了,给他两个选择,一是医院要钱了我来交,票据归我。二是我拿五万块保证金放交警那,他们要钱了就去交警那摁手印取钱。他们选择了第二项,我就把钱放交警那了。有了保证金,交警也把二证跟车都还给我了。后面我还很配合的,说手术要血,我800块一个,请了三个人包括我自己都去血站献血。最后他们要搞事情,请了法律援助律师,一直给我下套,我也来火了,跟交警说,主次责,医药费不可能全由我来付,要求交警按比例给。对方穷啊,穷到几千块都拿不出的地步,拖了半年多,从我求她结案,直到最后她求我结案,才结束。最后保险赔了十万,我拿回4万5,剩下的归她。交警也把剩下的5千保证金还我了。我总结了一下,我大概亏损了5千,这钱主要是请人献血,还有前期给了她的1千生活费,还有我的路费,因为我住外地,回老家办法出的事故。总之一句话,人命大过天,该垫付还是要垫付的,但必须有单据在手,或者直接给钱伤者,但她必须签字摁手印给你。的了这些东西,后面保险公司会给你处理好的。总之不要怕事,你的背后是保险公司,论耍无赖,耍嘴皮子,没有谁比他们强。


柒樓


机动车事故出现人员伤亡,三者有100万以上的情况下,第一件事是报警,第二件是拨打保险公司电话,第三件事是拨打120,第四件事是等待救护车的到来,但是记住,绝不跟家属或者伤员一起去医院!!!也绝不垫付(法律上没有规定司机一定要有钱给垫付)所有一切流程按照相关法规来,该拖车就拖车,拖完车就没你什么事了,扣车是有时间限制的,到时间后,就会放车!此时可以找几个哥们出去喝点酒压压惊,后续的一切事由已经跟你没关系了,秉承三个原则,不垫付,不探望,不私了!一切交给保险公司,告诉伤者有任何要求和问题都去找保险公司,合理的要求保险公司会代位赔偿,想讹人,哼哼,保险公司从来不惯孩子,让他去起诉好了,保险公司会替你出庭,法院判的保险公司都认!在这个过程中千万不要垫付,垫付后往往是各种被动,各种被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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