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成爲歷史上唯一盛行「火葬」的王朝,實屬無奈!

宋朝在我國曆史上絕對是一個特殊的存在。不是因為她的富足,也不是因為她的“軟弱”,更不是因為她的文官制度,而在於她的社會習俗。

在古代,由於封建統治者的需要,同時也是出於對於死者的敬畏,對先人的懷念,“入土為安”的土葬宗旨是我國曆朝歷代喪葬的絕對主流,火葬是遠遠不能被古人所接受的。即使到了今天,土葬依然是我國鄉村很多老一輩人心裡的首選。

然而縱觀華夏文明五千年,在趙宋王朝的統治時期,居然吹起了一股火葬的風潮,隱隱間竟然有取代土葬的趨勢,並引發了當時“土葬”、“火葬”的大論戰。

而如此超前的觀念,在中國古代史上只發生在宋朝,這不得不說是一個歷史的奇蹟。

宋朝成為歷史上唯一盛行“火葬”的王朝,實屬無奈!

清明上河圖

建隆三年(公元962年)三月,宋太祖趙匡胤為了“禁民以火葬”,頒佈了一道敕令,“京城外及諸處,近日多有焚燒屍柩者,宜令今後止絕”,這道敕令後被編入建隆四年頒行的《宋刑統》中;

紹興二十七年(公元1157年)九月,監登聞鼓院範同上書宋高宗,他認為“今火葬之慘日熾,事關風化,理宜禁止”,建議朝廷“撥地令貧民葬親”,杜絕民間火葬。宋高宗趙構接受建議,並“申嚴法禁”

然而事實上,自宋太祖開始, 兩宋王朝多次頒佈禁令以求禁止火葬,但無法杜絕這種社會習俗已經成風的現象。

北宋時期, 火葬主要盛行於東京汴梁和河東地區,全國其他地區也有關於火葬的記載,比如山東、蜀中、荊湘、閩浙、嶺南等,雖然比不上都城汴梁,但在當時絕對是一種挑戰世俗的行為。

到了南宋時期,江南各地的火葬一度蓋過了傳統的土葬,成為當時盛行的社會習俗。

宋高宗開始,兩浙路(即今天的浙江和江蘇南部的太湖流域一帶)就成為火葬最為盛行的地區; 自宋孝宗以後,蜀中的火葬大為盛行,而成都更是引領蜀中的火葬之風;此外,嶺南的廣南東路、江南西路、荊湘南路也都風行火葬。

宋朝成為歷史上唯一盛行“火葬”的王朝,實屬無奈!

宋朝地圖

當時宋朝還非常流行一種名為“荼毗”的火葬法,施耐庵的鉅著《水滸傳》中第25回的武大郎和第51回中滄州知府的小兒子,死後在棺材內火葬,就是“荼毗”的一種效仿。

火葬的盛行還衍生出了一系列的喪葬服務:城市中出現了“化人場”,只提供火葬服務;南宋的臨安城中還出現了類似“殯儀館”的服務機構,設有專門的房間供人存放骨灰罐。

兩宋時期的火葬風氣是不分貴賤的,這已經對傳統的土葬禮制造成了沉重的打擊,逼得宋朝統治者不得不妥協。紹興二十八年(公元1158年) ,戶部侍郎榮薿指出:“葬埋未有處所,而行火化之禁,恐非人情所安”,並向宋高宗提出建議:“除豪富士族申嚴禁止外,貧下之民並客旅遠方之人,若人死亡,姑從其便。” 急於糾正社會風氣的宋高宗,同意了他的建議。

雖然南宋朝廷的“松火令”僅限於“貧下之民並客旅遠方之人”

,但這不得不說,在封建禮教的重重的重壓下,這也算是一種進步。

宋朝成為歷史上唯一盛行“火葬”的王朝,實屬無奈!

南宋臨安皇城

那麼作為程朱理學衍生地的宋朝,原則上更應該是堅守理學、對世俗異端打擊最深的朝代,但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挑戰社會倫理道德,而儒家士大夫卻無力禁止的火葬現象呢?汪郎以為,這和宋朝本身的社會特性有關。

首先,佛教在宋朝的本土化、世俗化,使宋人已經接受了佛教的理念。

《東都事略》中記載:“近代以來,遵用夷法,率多火葬”,這裡的“夷法”就是佛教提倡的火葬。佛教自東漢傳入中國後,為了能夠生根發芽做出了很多的努力。經歷了南北朝的佛法弘揚,隋唐時期的本土化,到了宋朝後佛教已經成為和儒家、道家並列的三大教之一。

佛教的本土化、世俗化後,它的思想和喪葬方式不再為世人所牴觸,也為人們所樂意接受。宋朝《搜採異聞錄》中記載:“民俗火葬,自釋氏火化之說起,於是死而焚屍者,所在皆然。”

實際上,兩宋時期火葬盛行的地方,也是佛教活躍的地方:都城汴梁在宋徽宗時期有寺廟600餘座,兩浙路更是被稱為“東南佛國”,臨安在蘇東坡的筆下是“錢塘佛者之盛,蓋家天下”,蜀中、嶺南、荊湘也是佛教盛行之地。

宋朝成為歷史上唯一盛行“火葬”的王朝,實屬無奈!

寺廟

其次,傳統的土葬觀念講究厚葬,昂貴的土葬費用導致百姓無力承擔。

《周禮》認為“眾生必死,死必歸土”,傳統的土葬講究厚葬,在儒家的這種“入土為安”的觀念下,這才是後輩子孫孝順的真正表現。但是這樣一來喪葬的花費巨大,對於普通人家來說難以負擔。即使是士大夫之家,也是一筆不菲的支出。

而火葬最大的區別就在於,它不需要花費太多的錢財,喪家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量力而行。只要有錢,不僅可以在喪禮上大方的講究排場,請僧道做法事,還可以避免官府追究奢侈之罪,最後還能博個“孝”的美名。

對於普通人家來說,火葬能使他們免去舉債治喪的後果,出殯後的日子還能過得下去。這也就導致火葬首先在平民階層尤其是窮苦人家流行開來,“貧下之家,送葬之具,唯務從簡,是以從來率以火化為便,相習成風,勢難遽革。”

然後,宋朝政治上崇尚寬厚的治國理念成為火葬的背後推手。

宋朝自建隆三年開始頒佈“禁火葬令”,直到南宋滅亡,期間雖然多次禁止火葬,但收效甚微,最主要原因還在於趙宋皇室採取的是一種比較寬容放任的治國態度,並沒有真的嚴令各級政府部門執行,更多的還在於各地百姓的自我約束力。

《宋史》記載:“其君一以寬仁為治,故立法之制嚴,而用法之情恕。”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宋朝的立法非常嚴格,但在實際的執行中卻較為寬鬆。 宋朝以仁治天下,間接為火葬的推廣打開了方便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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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漢族喪禮

最後,兩宋受到土地資源限制,因人口激增過快,導致地少人多的矛盾更為突出。

土地是人們賴以生存的重要資源。宋朝是我國古代商品經濟發展的巔峰,但因為國土面積狹小,人口卻成倍增加,導致 “地窄人多,不能遍葬”的現象成為當時最突出的社會矛盾。

在當時,為了維護儒家“入土為安”的喪葬宗旨,禁絕火葬以實現百姓死後有葬身之地,義冢制度也就成為兩宋王朝推行的主要國策。

然而隨著土地私有制進一步深入,人多地少的矛盾更加尖銳,死人與活人爭地的問題更加突出,義冢制度收效甚微,它成為兩宋統治者“推行土葬而不成,禁止火葬而不絕”的最根本原因。在火葬最為盛行的汴梁河東路,最主要原因就是“其境土狹民眾,惜地不葬”。

南宋人俞文豹的質疑也為火葬的盛行提供了最有力的證明:

“今京城內外,物故者日以百計。若非火化,何所葬埋?”

宋朝成為歷史上唯一盛行“火葬”的王朝,實屬無奈!

耕織圖

當然,兩宋的火葬盛行,在當時已經嚴重挑戰了社會倫理道德,踩到了儒家的尾巴,引發了文人士大夫們的強烈不滿,指責火葬是大逆不道之舉,並希望通過自己的言傳身教來改變這一局面。

只不過,士大夫們的痛斥並沒有起到作用,改變不了火葬的盛行。

宋朝以後,元明清三朝嚴厲禁止火葬,使其不能在宋朝的基礎上獲得突破性的發展,進而普及整個社會,但卻也無法完全根除火葬的習俗,個別地方依然存在著私自火葬的風俗。

明朝亡國士大夫顧炎武在《天下郡國利病書》中記載永康縣的八種弊俗,其中有一項就是火葬。

到了今天,火葬已經成為現代社會人類文明進步的象徵。可有誰又能知道,早在一千多年前的宋朝,我們先祖的觀念就已經領先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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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耕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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