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霸大王】宋朝“烏臺詩案”始末

雖有敦厚宋太祖趙匡胤“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誓碑遺訓護駕,崇文抑武傳統觀念加持,有宋一朝盡官不能歸位黑暗無道王朝,但也不是儒家所謂的海晏河清、文修武偃的清平世界,更不是“愛宋族”以及“宋吹”們口中或筆下的理想社會,相反卻是中國歷史上文字獄高發朝代,雖沒有滿清統治者對待文字獄哪樣的決絕和殘酷,但其敏感度和案件次數普遍高於其他朝代,有宋一朝共發生大大小小的文字獄近百次,累計牽扯案件官民有

范仲淹、蘇軾、歐陽修等數千人,著名的文字獄有奏邸之獄、烏臺詩案、同文館之獄、車蓋亭詩案、胡銓奏疏案、李光《小史》案、《江湖集》案等7起,僅宋高宗一朝據《秦檜文字之禍》考述就不下20起,且“察事之卒,佈滿京城,小渉譏議,即捕治,中以深文”。

【小霸大王】宋朝“烏臺詩案”始末

一、何為文字獄。文字獄定義目前有多種說法和釋義,概括起來,要義是封建統治階級或封建統治集團基於統治和政治需要因士大夫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羅織罪名清除異己而設置的刑獄。首起文字獄發生在西漢漢宣帝劉詢朝,因司馬遷外孫中郎將、平通侯楊惲在被史書冠以《報孫會宗書》之名的書信中以調侃和戲謔口氣議論了朝政,惹漢宣帝大怒,將楊惲下獄治罪並處以腰斬之刑,自該案之後,文字獄在歷朝時有發生,但以清朝最為嚴重,而清朝又以乾隆年間尤烈,直至嘉慶帝親政後改變了文字獄政策,文字獄遂告基本結束。

【小霸大王】宋朝“烏臺詩案”始末

二、烏臺詩案始末。“烏臺詩案”是繼第一起“奏邸之獄”案之後,發生於1079年宋徽宗元豐二年間的一樁文字獄案。1079年是趙匡胤960年開國後的110多年了,期間經過奠基、統一和治世多個階段的演化推進,雖然有程朱理學的教化和科舉制度的薰染,但由於內外各種因素的作用,特別由於封建專制和政治腐敗的影響,內外各種矛盾越來越多,越來越尖銳化、集中化,即後世所稱的積貧積弱,為了紓解這些矛盾,解決積貧積弱問題,宋神宗決定採用王安石的主張進行改革,歷史上稱為“王安石變法”,因發生在熙寧年間,故亦稱熙寧變法。這場由宋神宗支持,王安石主導旨在富國強兵的社會改良運動,按一般常理講,應該一路暢通,但其實不然,每一步改革都步履艱難、困難重重,皇帝立場左右搖擺,主張變法的新黨與舊黨互相攻訐,“烏臺詩案”就是其中一例。“烏臺詩案”起因是屬於新黨的沈括,即《夢溪筆談》的作者,因政治主張不同,在聽去蘇軾彙報和翻看詩稿過程中,刻意引導並留心蘇軾談話和詩稿中所謂誹謗朝政的詞語,並記錄下來上呈宋神宗,神宗未予理睬,時隔不久,新黨人物御史臺官員李定、何正臣、舒亶等人接連上表彈劾蘇軾,奏蘇軾移知湖州到任後謝恩的上表中,用語暗藏譏刺朝政,隨後又牽連出大量蘇軾詩文為證。這案件先由監察御史告發,後在御史臺獄受審。據《漢書·薛宣朱博傳》記載,御史臺中有柏樹,野烏鴉數千棲居其上,故稱御史臺為“烏臺”,亦稱“柏臺”。“烏臺詩案”由此得名。

【小霸大王】宋朝“烏臺詩案”始末

此案經過變法派和保守派半年多的較力,終於在1079年末,在宋神宗的寬宥下,特別是由於變法派人物王安石“聖朝不宜誅名士”主張影響下,蘇軾僥倖得以保住性命,貶謫黃州團練副使了事,但其他受牽連的人卻沒有蘇軾哪樣幸運,最突出的是駙馬王詵因洩露機密並時常與蘇軾交往等原因,被削除一切官爵。其他一干人等處理的都比蘇軾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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