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也有這樣的疑問:
蜀黍今天明確地告訴你,算!
8月20日上午7時40分許,越溪交警中隊民警在吳中大道對一輛蘇E2**W7小型轎車進行例行檢查。
打開車門的瞬間,民警蜀黍真是嚇了一跳,車輛後排竟然坐著5名兒童,這是在排排坐吃果果嗎?
民警對駕駛人孫某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並對其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違法行為處以100元罰款、記6分的處罰。
法律延伸:兒童也算超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這裡的“公路載客汽車”特指營運客車。
而私家車為非營運車輛,其乘坐人數不能超過核定載客人數,車內兒童也應當計算在車輛實際乘坐人數內,多坐一個兒童就算超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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