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袭人和宝玉云雨时,书中称“幸得无人撞见”,那晴雯是怎么知道的?

微影悼红


《红楼梦》中写宝玉与袭人初涉云雨的时候是在第六回,按书中的写法,这时候的宝玉大概也就十岁多一些。一句“幸得无人撞见”看了让人忍不住想要笑,作者的笔墨用得太到位了。想象一下,这时候的宝玉和袭人,就像是偷了人家东西的小孩子,心里那个忐忑啊,一时激动之下,事情做么是做了,可是万一被人发现了怎么办啊?

可是,他们俩运气好,这一回没有人发现。没有人发现我个人以为也有几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确实是当时他们选择了一个好时机,神不知鬼不觉地鬼子进了村。另外一方面,当时宝玉身边的丫头们都还小,即使是两个人表现出某种亲昵,大家也都不往那方面去想。

然鹅,这种事一旦开了头,往往就刹不住车,宝玉和袭人不会因为这一次就此打住,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夜路走多了总会碰到鬼。第一次“幸得无人撞见”并不代表永远都没有人撞见,幸运不会永远光顾在他们头上。后面慢慢地就会有人发现了。

再说了,随着宝玉身边的丫头们都逐渐长大,她们也会越来越多地往这方面想。也许这样的事未必是晴雯先发现的,我们从后面晴雯被赶出去后宝玉去看她的表现,她属于一直都是洁身自好的姑娘,可能是园子里别人发现了,事情就慢慢地传开了。晴雯后来很激愤地说出“我倒不知道什么叫‘我们’”其实是缘自己她的性格,别人知道了都不说,但是,晴雯眼里揉不得沙子,所以当袭人说出“我们”两个字的时候,晴雯当场给她回击过去了。这并不表明就晴雯知道,只不过是晴雯一向敢说敢当而已,其他人大概只会私下里窃窃私语。

作者在第一次来一个“幸得无人撞见”,当他这样的落笔的时候,怕是自己也在心里窃笑吧?那种小儿女偷偷摸摸的感觉或许他自己也曾经历过,没有被人当场像抓小偷一样抓住,只不过是幸运而已!更多的时候,园子里的那么多丫头,不会都是瞎子和聋子。


苏小妮


很多读者关于贾宝玉和袭人云雨之事误解非常大,按理这事说过多次,但依然有朋友觉得这是大逆不道一般,就觉得有必要再说一次。袭人和宝玉云雨后,《红楼梦》有一句:幸得无人撞见。有朋友据此认定袭人和宝玉做的是错事,这种想法并不对。幸得无人撞见,不是这事别人不能知道,而是不能当场被撞破。之前怡红院上下都知道,而后贾家上下也都心知肚明。


(一)

晴雯讽刺袭人:“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哪里就称起‘我们’来了。

贾宝玉和袭人所行之事不是秘密,作为贾宝玉房中人,袭人可以和贾宝玉发生关系。不但袭人,晴雯也可以。但是就像新婚夫妻一样。谁都知道关起门来人家要干啥,可又有哪对新婚夫妇会四门大敞,幕天席地行周公之礼不怕人看到?贾宝玉和袭人发生关系,自然一样不希望让人撞见。


(二)

怡红院是一个大家庭,几十个女孩子,几乎没有秘密,大家人来人往,就算晚上睡觉,宝玉房中起码也有两三个丫头。宝玉睡里间,外面床上睡袭人,旁边熏笼睡一个。后来袭人避嫌才让晴雯睡在外面。能就近照顾宝玉夜间起卧。宝玉有什么动静外面能听到,与袭人所行之事被听到自然也正常。

宝玉与袭人初试云雨情后,幸得无人撞见。只表明第一次没有人知道。不表示以后没人撞见。宝玉和袭人的关系明显不会只有一次,包括懂事后与麝月和碧痕等的暧昧,都不是怡红院的秘密。作为怡红院的丫头,她们本就是贾宝玉的私产,与贾宝玉发生性关系是不受到指责的。贾家长辈不但不管,婚前试婚还是贾家靠规矩,长辈默认的。年轻少爷房中一群如花似玉大姑娘,没有事根本不可能。贾母说:世人都打这么过来的。袭人等与贾宝玉有性关系是没问题的。


(三)

怡红院围绕贾宝玉是个生物链。大丫头,二等丫头,小丫头,粗使丫头。贾宝玉病重遇到小红攀高枝留了意,结果没发现小红却见几个洒水扫地的丫头涂脂抹粉,簪花插柳。这种司马昭知心路人皆知的心理就表明怡红院大家都对贾宝玉有企图心。脂砚斋有一句点评特别有意思:【甲戌侧批:八字写尽蠢鬟,是为衬红玉,亦如用豪贵人家浓妆艳饰插金戴银的衬宝钗、黛玉也。】

贾宝玉不算淫乱之人,并不贪恋床笫之欢,更加追求精神的契合。怡红院和他发生关系的人也并不多,他并不像贾琏贾蓉那样:身边一日离人就要生事。可他毕竟少年,偶尔与袭人等有性行为很正常。怡红院那么多人,想保密根本不可能,这事成了上下默认的秘密甚至竞相效仿,大家心照不宣,只是被晴雯给曝光而已。

所有人都对贾宝玉有觊觎之心,有能力的都献身攀高,只有晴雯不与他人为伍。贾宝玉后来高看晴雯,未尝不是晴雯所行更另贾宝玉青眼。毕竟即便和贾宝玉有关系的人也不一定让贾宝玉很喜欢,反倒晴雯这样不与众人为伍者更契合贾宝玉精神追求。而晴雯遭众人嫉妒排挤,这种不同流合污,也是关键。众人都是丑小鸭,只有你变成白天鹅,必然遭到排挤。晴雯的悲剧,有一点原因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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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回、宝玉和袭人“初试云雨情”,“幸得无人撞见”所指的就是这个“第一次”。

第三十一回、晴雯和宝玉袭人为了“我们”大吵大闹”,是在宝玉袭人“初试云雨情”之后三年多,三年多的时间里,宝玉与袭人“男女的事”早就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

第十九回、“元妃省亲”之后,宝玉和袭人就好得如胶似漆的,袭人回家过年才分开一天,宝玉就找到花袭人家里去了。此时李嬷嬷到了宝玉房里,对着丫头们骂袭人“狐媚宝玉”。

第二十回、李嬷嬷再次大吵大闹说袭人“狐媚宝玉”,宝黛钗三人来劝李嬷嬷无效,直到吵得凤姐亲自出马拉了李嬷嬷去吃酒才算完事儿。
宝玉与袭人的关系,早在入住大观园之前就已经是人尽皆知了。

第三十六回、宝玉挨打之后,王夫人私自给了袭人“姨娘待遇”,当然是早已经知道了袭人是宝玉身边的“第一人”。

第六十五回、贾府小厮兴儿在花枝巷对尚未进贾府的尤二姐说起来,贾府中少爷们在大婚之前放两个(虚数)“屋里人”的有关规矩。

说明宝玉和袭人的关系,不但早已经是人尽皆知了,并且也算是在荣国府内部“规矩”,是被内当家王夫人半公开认可的“姨娘待遇”。
第三十一回晴雯与宝玉袭人吵闹的重点,并非在于贾府中早已人人心知肚明的宝玉袭人“男女的事”,而是讥讽袭人“连个姑娘还没有挣上呢,就称起我们来。”,毕竟袭人的确一直都没有正式的“屋里人”名份。

第七十二回赵姨娘对贾政吹枕边风告诉贾政老爷,贾宝玉事实上有了一个“姨娘待遇”的屋里人已经两年了。

未成年人贾宝玉,他的“屋里人”只有通过贾政老爷的正式认可,才能成为“正式编制”在官中领月钱的有名份的“屋里人”。

第七十七回、晴雯和袭人一样是贾母亲自指派给宝玉的丫头,和宝玉发生“男女的事”也是一样的不为“越礼”。王夫人清理怡红院时,与宝玉发生过“男女的事”的所有丫头都平安无事,说明王夫人说晴雯“狐媚宝玉”应该并非为“男女的事”。

第七十八回、王夫人向贾母汇报撵走丫头时所说的晴雯“不大沉重”,最大的问题当然应该是教唆宝玉“装病”。在贾母农历八月初三“八十大寿”到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后的仅仅十几天时间内因为“宝玉装病”引发“贾母查赌”,然后连续发生了“婆子告倒晴雯”、“抄检大观园”和“撵走晴雯”。

第七十七回、晴雯与宝玉绝别时,后悔自己当日没有和宝玉有过“男女的事”,也说明贾府少老爷们与自己“屋里的”丫头有“男女的事”并非是什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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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最难说清的就是男女之事。

《红楼梦》第五回,贾宝玉在秦可卿那神仙也能住得的卧房里,躺在柔软的床上,盖着西子浣过的纱衾,枕着红娘抱过的鸳枕,梦中到太虚幻境一游,得警幻仙姑指点,与一名叫可卿的仙子成就好事,算是开启鸿蒙,懂得了男女之情。

醒来后,大丫鬟袭人帮他整理衣服,系裤带时,只觉得冰凉一片粘湿。袭人脸一红,知道是怎么回事,不敢多问。回家后,趁众奶娘和丫鬟不在,袭人含羞问“你梦见什么故事了?是哪里流出来的那些脏东西?”

宝玉道“一言难尽”。便把梦中的事细说与袭人听。后随强袭人同领警幻所受男女之事。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今便如此,也不为越礼,随和宝玉偷试一番,幸无人撞见。

可晴雯是怎么知道的呢?原因如下:

1.要让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青年男女之间只要是做了那种事,在行为和言语上往往与往日大不相同,含情的对望,暧昧的笑容,亲密的动作,只要仔细观察,都能发现异常。晴雯作为一个对宝玉怀有深深爱意的聪明女子,岂能不敏感,岂能看不出来?

2.青年男女这种事,有了第一次就可能会有第二次,第三次。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一种本能。次数多了难免会漏出马脚。即便是晴雯没有亲见,别人也可能发觉,私下议论是免不了的,晴雯岂能听不见?

所以说,宝玉和袭人之间的事,即便是晴雯没有看见,也能听得到,感受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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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而不道是一种智慧。全院的人都知道宝玉和袭人办那事了,人家都没说什么,就晴雯拿这事讽刺人。书里明说袭人是早已许给宝玉的,云雨一番本就合情合理,所谓的“幸得无人撞见”,就跟一对小情侣在公园假山后头嘿咻一样,嘿咻的过程中是提心吊胆的,嘿咻完了,长舒一口气说,“幸亏没人撞见”,它是这个意思。

宝玉困了,在秦可卿屋里休息,“只留袭人、媚人、晴雯、麝月四个丫鬟为伴”,这时候他做梦进入太虚幻境和神仙姐姐云雨,醒来后袭人上来替他系裤腰带,伸手摸到了宝玉裤裆湿了一片,到晚上去贾母那边吃晚饭,回到自己住处,袭人为他换衣服,结果宝玉强要和袭人云雨。他们云雨的时候,即便声音再小,就候在隔壁间的晴雯等人,也是能听见的。有一回晴雯等人在内屋里小声说话,前头的老妈子还过来让他们别说话了早点睡,可知这房子的隔音效果不太好。宝玉和袭人两人办那事的时候,是晴雯或者其他丫鬟听见了,抑或是老妈子听见了,都是有可能的。我们假设不是睡觉的时间,一对小夫妻在屋里办事,作为朋友或亲戚的刚要进去,发现这种情况,通常的选择是“不作声”,有的甚至会帮忙把门掩好(这是发生在我校教室的事,一老师撞见一对情侣在教室啪,默默悄声退出并帮忙掩好门)。所以,他们心里感叹“幸亏没人撞见”,并不意味着真没人撞见,人家撞见了,人家不说。但被撞见了,这事儿就会传出去,还添油加醋的,以至于成了公开的秘密。

晴雯置气,嘲讽宝玉和袭人,“

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上‘我们’了!”晴雯嘴巴大,喜欢戳别人痛处,揭人隐私,对丫鬟刻薄,喜欢讽刺人,直肠子,这是她一贯的作风。

不过这也没什么好讨论的,晴雯死的时候才十六岁。那年纪的孩子虎逼起来,别人的什么短都敢揭。说是正直也好,口无遮拦也罢,能当着别人的面说“你们在床上rb的事别以为我不知道”“可是你也配称‘我们’”的,也就只有晴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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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袭人后来变得自私起来,审视此刻却对宝玉是真诚的,服侍也是越发尽心。这原本是少男少女之间的一种懵懵懂懂的情感,天真无邪。只是二人无论如何掩饰、不着痕迹,在众丫鬟之间,也难免春光乍泄的。眉目之间、言谈语际自是免不了的温情脉脉。而大观园中的丫鬟、小姐众多,信息量巨大,岂能瞒过?


先是心直口快的晴雯,忍不住地以袭人脱口而出的我们一词,揶揄了袭人。而袭人自是认为无错,却也不必反驳。只是林黛玉泪尽而逝、宝玉依然出家,若非如此,袭人也不至被迫嫁于蒋玉涵,这只能说是天公不作美,致使佳人命运多舛,云断巫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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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玉在秦氏那里做完梦,袭人发现他身体有异。并没有做什么,同去贾母那里。晚上回到怡红院趁奶娘丫环都不在,袭人为他换衣裳,并与他对话此事。二人发生关系。之后认为所幸无别人看见。然而他二人认为别人未看见,不代表别人没看见。这其中有婆子丫头回来,见而躲出,他二人不知。以为别人不见。晴雯说她知道,那她就是外出又回来撞见了。只是宝玉与袭人正入情而不知。因为晴雯好打牌,曾取钱回来撞见宝玉为麝月篦头并嘲讽了二人。晴雯的知道二人之事是她确实是见着而避开了,所以她敢和袭大吵架,和贾宝玉也吵。并不承认袭人贤,是做作。也不大干活,知道袭人为何得宠。干了也不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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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袭人和宝玉云雨时,书中称“幸得无人撞见”,那晴雯是怎么知道的?

  宝玉在秦可卿房间,做了一个非常美丽的梦,在梦里,他学到了云雨之事,要不是夜叉追着跑,估计他还会一直开开心心的。他被吓醒了,守着他的众丫头忙端桂圆汤来给他喝,袭人替他整肃衣裳,晚饭后两人继续扯这话题,于是就有了第一次的事情。这种事情也不好说什么谁主动的了,大家都懂得。题主在意的是袭人想的无人撞见,晴雯怎么知道。

  其实不单晴雯知道,贾府上上下下,许多人都知道。比如说王夫人贾母,李嬷嬷鸳鸯的嫂子,林黛玉宝钗等等,但是大家都心知肚明,不会张扬出来,只有晴雯大大咧咧地揭开这层窗户纸,公然声称:“自古以来,就是你一个人伏侍爷的,我们原没伏侍过。……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上‘我们’了!”

  瞧瞧这话说的,哎,还真没错!那她怎么就知道了呢?

  其实稍作推断就能明白。贾府或者说高门大户,大家都有个约定俗成的惯例,就是公子爷还没成亲前,长辈们在他屋里先放两个人(虚指),为着就是方便主子缓解读书的压力。公子爷的年纪大了,通人事了,得收住他的心不往外跑,家里的可以保证干净。比如说贾珠房里,就放过,只不过贾珠挂了,李纨把她们给打发走了,瞧不见而已。这两个人一般都是贴身侍候的大丫头,以后可以升级成通房,再升级成姨娘。袭人是贾母给的,王夫人也点了头,宝玉也大了,袭人也十七八,懂事了,两人有点什么很正常。何况晴雯是非常警觉的人,要想瞒过她,比较难。

  其次,袭人的作派太不一般了。长辈放的,做了那种事不会被处罚,但不是所有的大丫头都做那样,比如说晴雯也是贾母派来的,将来要继续给宝玉使的,但她就没有做。袭人是宝玉身边的大丫头没错,她也的确该尽职尽责,但是她平时自发自觉把排位向前靠,无论什么大小事情都是一把抓,哪怕是她回去花家时,也还有耳报神留在怡红院。这本是她尽责的地方,但在晴雯看来,这苗头,绝对是居功自傲的意思了。事实上袭人的确是有这么一点意思,你看看她说的,“一时我不到,就有事故儿”(后来还说了晴雯是个什么东西,论次序,谁也灭不过我去,理是没错,可说出来就不好了),这话听来就觉得有那么点膈人——至少晴雯是这么想的,偏她还加了个“我们”,于是,爆炭被点燃,噼里啪啦地,晴雯把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出来了,一发不可收拾,为自己的将来埋下了炸弹。

  本质上是怡红院没有秘密可言。宝玉做为男孩子,和其他女孩子不一样,虽然外人轻易不得进,但是为了保证他随时随地地能找到人,他层里层外,到处都是人,除了大丫头们,就是二等三等丫头婆子,晴雯和他和麝月三人悄悄说话,外面的婆子都听到了,宝玉和其他丫头的玩笑话,统统没有例外地被人知道,任何谁,只要有心,哪怕是宝玉喝了几口茶,人家都清楚。袭人和宝玉的事情,第一次没被撞见很正常,但是第二次,第三次,总会有那么点形迹的,别说贴身的晴雯等人,就是外头的婆子,粗使丫头,要想打探,也没有不知道的事情。

  晴雯的死,多半也与这件事情有关。宝玉和袭人的事情,虽然大家都知道,但是不说,人们也就装不知道。有些事情,只能做不能说,晴雯毫无顾忌地摊开,无形中坏了宝玉的名声——这种内宅事,大家公子都有,可是被传开来,那就不妥了。(宛如清扬)


宛如清扬


贾府或任何高级家庭,都有一个习惯性的习俗,就是在儿子还没有结婚之前,长辈把两个女人放在他的房里,以方便主儿子缓解了阅读的压力。儿子的年纪大了,两个女人必须照顾他。公子爷必须保持在家里,不要跑出去。这个家庭的两个女人可以保证干净。例如,在贾珠的房间里就有两个,但贾朱挂了。这两个人一般都是高价丫鬟,将来可以升级为侧房。袭人是贾老太太给的,王太也点了头。宝玉也很大,袭人也是十七八十岁。这两个有点故事很正常。更重要的是,晴雯是一个非常警觉的人。瞒过她更难。

其次,袭人太不寻常了。老人说,不会因为做那种事而受到惩罚,但不是所有丫鬟都这样做。例如,晴雯也是贾母派遣的。将来,她会继续给宝玉使,但她不会这样做。确实,袭人是宝玉周围的大女孩。她应该尽职尽责,但她通常会自愿献身,无论事情的大小如何,即使她回到花家,她也有耳目。这是她负责的地方,但在晴雯看来,这绝对是骄傲的意思。事实上,袭人有这样的观点。你看看她说的话。 “我有一段时间没来,就会发生意外。”这听起来有点骄傲 - 至少晴雯这么认为。晴雯就把该说的不该说的说了出来,她这种失控,为她的未来埋下了炸弹。


作为一个男孩,宝玉和其他女孩不一样。虽然局外人不能轻易进入,但为了确保他能随时随地找到人,他被女人包围。晴雯和别的女孩低声说,外面的女人听到了,宝玉和其他噱头的笑话无一例外地被人知道。任何人,只要他们有心,即使是宝玉喝了几口茶,大家都知道。第一次袭人和宝玉是正常的,但第二次,第三次,总会有一些痕迹。不要说晴雯和其他丫鬟的头儿了,别人都知道的。


晴雯的去世主要与此事有关。宝玉和袭人的事,虽然大家都知道,但不说。有些事情不能说,晴雯毫不犹豫地传播,并且无形地摧毁了宝玉的声誉 - 这种家务事传播出去是不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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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后面写到,袭人被王夫人重视以后,就装端庄,不再和宝玉亲热。

可见,虽然袭人和宝玉只发生过一次性关系,但私下里面的亲热,也就是搂搂抱抱、摸摸捏捏肯定是不少的。

而宝玉身边贴身丫鬟太多,连睡觉都有人看守着,想要彻底瞒过别人是很困难的。

就比如袭人的事情,肯定很多人知道,只是没人愿意去捅破而已。

因为谁都知道袭人很可能是未来贾宝玉的妾,谁敢去得罪?

但晴雯却不同,一则她心直口快、口无遮拦,二则她和袭人实际上处于竞争关系,本来无论相貌、针线甚至被贾母认可方面都很占上风。却没有想到,袭人不要脸的玩了下三滥手段,直接同宝玉上床,又在王夫人面前装成淑女,这才占了上风。

晴雯如何能够忍得住,自然找机会就讽刺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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