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皆是的「權宜婚姻」,不應該是愛情該有的樣子

小艾碩士畢業後,男友要他回家鄉小城工作。小艾自然不願意,深圳這個地方,對於她來說,有那麼強烈的誘惑力。她已經習慣這個地方,習慣這裡24小時都生機勃勃、熱熱鬧鬧。面對小艾最初的猶豫和最終堅決不回去的態度,男友選擇了分手。這時候,兩人也相戀好些年了,早過了熱戀期,而小艾又正沉浸在對大城市的迷戀和憧憬中,便也不假思索放棄了這段感情。留下來的小艾,雖然學歷很高,但工作事宜並不順利。又不想降低自己的標準。花銷自己沒有房子,租房經費昂貴上,也不想減低檔次。名牌衣物,所謂上流社會圈子的朋友交際經費,出入各種會所的費用,處處都要花錢。壓力之下,小艾在朋友的介紹下,嫁給了當地一個離異的藍領。

比比皆是的“權宜婚姻”,不應該是愛情該有的樣子

此人學歷不高,還帶著個快10歲的孩子,但他有房子,有戶口。小艾嫁過去,就可以落戶,正式成為深圳的一員。於是,小艾就這樣選擇了。要她再回那個鄉村一樣的家鄉小縣城,她是說啥也不肯的。雖然那裡有個英俊出眾,也跟自己情投意合的前男友。 對小艾來說,曾經讓自己迷戀的家鄉的一切,都已經失去了吸引力。她寧願留在大城市做別人的後媽,也不願離開這個所謂的大城市。而她對於這份婚姻,當然也沒什麼感情可言。由小艾的婚姻,我又想到之前看過的一個新聞報道。說某大城市的一個老太太,60多歲了,卻嫁了個跟自己女兒差不多大的小丈夫。女兒遠嫁他鄉,沒法照料她的生活起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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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自己有房產,每月也有退休金,需要的就是一個給自己養老的人。而這個小丈夫,是從山區來這個大城市裡打工的。工地搬磚,工廠打雜,街頭挑擔,什麼都做過,也仍然賺得不多,活得艱難。後來,想著家鄉兄弟也多,有人照顧自己父母,回去也是一無所有,索性看中這老太太有房有錢,就這樣倒插門了。兩人之間,就別說愛情了,能有份人與人之間的溫情就不錯了;不過是互相禮讓、結伴過活罷了。小男人雖然進了這個家門,對老太太一些怪癖和照顧她的活,也是心存厭煩的。但是表面上卻不能表現出來,對老太太言聽計從,想著有一天老太太去世了,自己就“揚眉吐氣”了。

比比皆是的“權宜婚姻”,不應該是愛情該有的樣子

像此類不協調的、為各種目的組成的婚姻,在大城市比比皆是。比如女人老公出事,癱瘓在床,家有年幼兒女,一個人無法料理照顧,又正好家裡有房子和城裡戶口,就跟老公辦離婚,再招個需要當地戶口和房產的男人上門做老公,而前夫仍然留在家裡,要求新老公一起照顧撫養殘疾老公和孩子。又或是喪偶的老人請了小保姆,這保姆從鄉下來大城市,成長期居留成為這個城市的一分子,也想要有立足之地,所以委身老人,也算是嫁到城裡。不過,這些奇怪的婚姻例子裡,都無一例外的沒有愛情。

比比皆是的“權宜婚姻”,不應該是愛情該有的樣子

他們雙方只是有目的地走到了一起,儘管彼此可能看不順眼甚至反感,還是走到了一起,組成了一個字面上意義的家。有時即使吵架、打架,也因為現實原因不能分開。這就是現在所謂的“權宜婚姻”,一般在大城市裡發生。那些嚮往繁華、方便,享受現代化帶來的新奇刺激和感受的人,他們假裝不需要情感,只要有賴以生存的婚姻形式即可。你看看身邊,總會有那麼一些人,不管是哪一個年齡段的,都有不少人有進軍大城市並且紮根在此的夢想。從小地方走出來,混不出樣子就不想回去。若不能衣錦還鄉,也至少在大城市裡落下腳。可是,大城市並不是那麼好混的。所以那些年輕的、沒有積蓄的大姑娘、小夥子,尷尬之餘,就把婚姻當成了跳板,讓自己限入一種尷尬的男女關係之中。

比比皆是的“權宜婚姻”,不應該是愛情該有的樣子

這樣的婚姻組合,自然不可取。因為婚姻即使都會由愛情和濃情變淡,但至少是從瞭解和合適開始一一才能得以長久和平衡。愛情雖然不能當飯吃,但兩個可以產生愛情的人結婚,至少不會發生一些特別大的矛盾衝突。可是“權宜婚姻”,出現問題不光是尷尬,有可能一方在長期的人格壓抑和委屈裡,變得心態扭曲不健康,從而導致一些不可調和的衝突發生。而那些當成婚姻條件的利益關係,自然也是會給雙方生活帶來陰影的潛在因素。所以,即使你不相信愛情,或是不迷信愛情,也不要把自己的婚姻建立在彼此各取所需的基礎上。這不光讓你的婚姻生活沒有感情、沒有幸福,還讓自己失去了人格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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