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亞:穩抓區塊鏈方向盤,不輕易放過每一個彎

來源:鴕鳥區塊鏈(ID:mytuoniao)

目前,區塊鏈已成為全球話題。面對飛速發展的區塊鏈技術,各個國家也在不斷地調整本國區塊鏈相關政策。

新加坡利用政策的優勢吸引大批的區塊鏈初創項目的入駐;泰國ICO獲得了合法批准後,金融領域和銀行紛紛開始佈局;越南在數字貨幣領域將重心朝區塊鏈的應用轉移……東南亞各國家早已在在數字貨幣和區塊鏈領域悄悄佈局。

我們來看一看東南亞幾個代表性國家對於數字貨幣和區塊鏈都有什麼不一樣的態度和政策。

東南亞:穩抓區塊鏈方向盤,不輕易放過每一個彎

新加坡:稅務規定清晰,監管幹涉較少

新加坡清晰的稅務規定、監管相對低的干涉以及政府在該領域的支持,讓這個位於東南亞的金融中心成為培育區塊鏈項目的熱土,越來越多的區塊鏈企業為規避本國政策而下南洋來到新加坡。

2014 年,新加坡稅務局(IRAS)在發佈的加密貨幣指南中將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確認為“貨物”而非貨幣,使用加密貨幣支付實體貨物或服務被視為“貨品交易”,需要繳納商品增值稅(GST)。

2016 年 6 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簡稱 MAS)推出了 “監管沙盒” 制度,意即企業可以在事先報備的情況下 “無後果試錯”,而首次代幣募集也被允許申請進入 “監管沙盒” 試運營。這一制度讓新加坡迅速成為全球對首次幣發行項目(IC0)最友好的國家之一。

2016年 8 月,MAS 又成立了 “金融科技創新實驗室” (Fintech Innovation Lab),旨在推動本地金融科技的發展,業務不同監管不同,意在鼓勵創新。

2018年4月26號,新加坡知識產權局(IPOS)推出了“金融科技綠色通道”,大幅加快了如區塊鏈支付等 Fintech 相關應用的專利審批流程。與正常申請後要等兩年不同,Fintech 專利將在審核後六個月內獲得結果。

2018年5月,MAS 指出,當前單層的 “市場認可運作者”(RMO)監管框架已無法滿足由新興技術帶來的新型商業模式需求。因此,MAS 建議推出一種 “三層結構”,以降低小規模交易平臺的市場準入門檻。

與此同時,並不衝突的另外一根線則是 MAS 對證券類代幣嚴加監管、越來越嚴:

2017年8月,MAS發表關於首次代幣募集監管的聲明文件。該聲明表示如果發行的數字貨幣具有資本投資屬性,就可以視為股份或集資投資行為,因此根據新加坡《證券期貨法》,將受到 MAS 的監管。

2017年11月,MAS又發佈了《數字代幣發行指引》,作為對上一份文件的補充說明,進一步明確了MAS的監管內容。

2018年5月24日,MAS發表了“對數字貨幣交易所和首次幣發行項目發行商的警告”。警告新加坡的八個數字貨幣交易提供商,如未經MAS授權,則禁止上架具有證券期貨屬性的數字貨幣,可見新加坡政府對監管、打擊證券類代幣裡的違法行為決心之堅定。

泰國:2018年動作頻頻,監管框架日益完善

泰國在2018年動作頻頻,不僅明確了監管區塊鏈項目及數字貨幣市場的監管機構,發佈了數字貨幣稅收框架,更是出臺了多項相關法案,以期望能規範數字貨幣市場,促進本國區塊鏈技術的健康發展。

2018年3月底,泰國財政部長宣佈了泰國正在等待的數字貨幣稅收框架。數字交易將徵收7%的增值稅(VAT),以及15%的資本利得稅。同年5月中旬,泰國稅務局宣佈,放棄對個人加密貨幣投資者徵收7%的增值稅,個人仍然需要支付15%的資本利得稅。

2018年5月13日,泰國確定了加密貨幣監管框架。在泰國皇家公報上公佈的100 Section Law將加密貨幣定義為受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TSEC)監管管轄的數字資產和數字代幣。100 Section Law成為泰國加密貨幣交易的主要法規,目前該監管框架尚缺乏細節規定。

2018年6月中上旬,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Thai SEC)發佈了泰國隊數字資產交易監管的細節,並於當月晚些時候生效。這些細節被認為是數字資產法令,旨在規範數字資產交易。

2018年6月中旬,泰國頒佈《數字資產法》,包括《2018年數字資產企業法》和旨在監管相關稅務的《2018年稅收法修訂案》兩部分,標誌著泰國成為世界上最早對數字資產有明確法令的國家之一。

2018年7月5日,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Thai SEC)發佈了一份關於規範首次發行硬幣發行(IC0)的框架,規定了IC0門戶網站和發行商需要對其發行的IC0負責,旨在幫助投資者識別出欺詐性很強或計劃性很差的token產品。

2018年7月25日,泰國財政部自當日開始發放數字資產交易資格證,進行相關業務的公司和有意願參與該行業的公司均可向泰國證監會提交申請。

近期,泰國政府還宣佈將建立一個對數字貨幣初創公司更友好的監管框架。

越南:禁止數字貨幣交易,卻不禁止擁有數字資產

過去數十年,越南GDP增長迅速,被世界銀行稱之為"富有彈性"的經濟體典範。而目前,越南國內對區塊鏈技術的興趣增長非常迅速,政府對數字貨幣的監管也越來越嚴格。

2018年4月11日,越南總理Nguyen Xuan Phuc簽署第10號/ CT-TTg法令,強調央行等監管機構須加強管理與比特幣和其他加密貨幣相關的活動。

由於數字貨幣不是中央銀行所承認的法幣,其被禁止在越南用於支付。然而,目前沒有法規明確禁止擁有比特幣和以太坊等資產。

此外,越南政府目前正在研究將區塊鏈技術用於國家支持的加密貨幣,該技術對於一個非常依賴第三方匯款服務的國家很重要,不過區塊鏈在越南的未來仍然不確定。

柬埔寨:主管當局頒發執照,沒有執照均為非法活動

2018年5月11日,柬埔寨國家銀行(NBC),柬埔寨證券交易委員會(SECC)和國家警察總局聯合宣佈,如未從主管當局處獲取執照,加密貨幣的傳播、流通、購買、出售、交易和結算都屬於非法活動。

柬埔寨政府目前正在研究將區塊鏈技術應用於國家支持的數字貨幣,不過區塊鏈在柬埔寨的未來仍然不確定。

菲律賓:態度積極,期望建立下一個“加密谷”

菲律賓政府對數字貨幣行業持積極態度,期望建立下一個“加密谷”。

2018年2月9日,菲律賓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SEC”)發佈了《SEC建議》,表示根據個案的事實和環境,如果代幣符合《證券法規》第3.1條定義的證券性質,就要受到SEC的監管。

2018年7月初,菲律賓的卡加延經濟區管理局決定向25家數字貨幣初創公司發放牌照,它們可以享受納稅豁免和其它優惠政策。

結語

由於亞洲一些國家政府禁止國內企業發行首次發行代幣(IC0),此前許多虛假炒作割韭菜的項目就紛紛逃到這些東南亞小國去註冊公司,轉而內銷。掛羊頭賣狗肉、欺騙消費者、侵犯消費者權益,在“必要的時候”甚至直接捲鋪蓋跑路,大大損害了區塊鏈行業的健康發展。

而隨著東南亞國家政府對區塊鏈項目及數字貨幣的監管政策越來越嚴格,不久的未來,這些打折扣區塊鏈的名義做傳銷的團體也將漸漸銷聲匿跡。

加大步伐肅清國內市場,為區塊鏈技術的發展提供更好的環境,不僅是東南亞各國的期望,也符合世界各國的共同利益。

尤其是新加坡與泰國兩國政府的頻頻動作,更不難看出他們在這場技術競賽中的野心。

免責申明:鴕鳥區塊鏈報道和發佈內容,不構成投資建議。提醒請廣大投資人:以區塊鏈技術為支撐的數字資產投資有巨大的風險,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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