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除黨籍!南昌一交警爲了「幫朋友」竟干出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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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南昌市公安交管局

紅谷灘交警大隊民警丁某

為了“幫朋友”

免於醉駕刑事處罰

而偷換其血檢樣本

與他人合夥篡改鑑定結果一案

終於有了結果

↓↓↓

因其犯徇私枉法罪

丁某被法院一審判決

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站在審判席上,丁某泣不成聲,表示願意接受組織處理和法律制裁。”近日,《中國紀檢監察報》披露了丁某受審及其犯罪查處細節。

一次血檢兩個鑑定結果

暗含“貓膩”

這起徇私枉法案件還得從半年前說起。今年3月19日,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紀檢監察室在開展日常監督時,發現紅谷灘大隊辦理的一起酒駕案件中存在當事人徐某某呼氣檢測值與血液檢測值出現異常的情況,工作人員敏銳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經研究決定,紀檢監察室按規定啟動血樣檢測監督工作,對異常數據展開調查核實。

記者瞭解到,所謂當事人血檢結果與酒精呼氣值“出現異常”,一般是指當事司機在接受交警酒駕臨檢,對著酒駕呼氣測試儀“呼氣”後的結果與最後去醫院,抽血進行酒駕血檢的結果可能差距過大。

例子

司機張某在路邊吹氣的結果為140mg/100ml,明顯達到醉駕入刑標準;可張某的血檢司法鑑定報告卻顯示為50mg/100ml,只是酒後駕車而已——這樣一來,張某“吹氣”檢測與血檢檢測結果就有明顯差距。

鑑於徐某某接受酒精檢測的

兩個結果有明顯差距

調查組來到某鑑定中心

調取當事人徐某某的

血檢檢測記錄

發現了2份不同的

血液酒精含量鑑定記錄

原是有人勾兌稀釋送檢血樣

“一次酒後駕駛為何要兩次送檢?同一血樣為何會有兩種不同的檢測結果?”調查組對鑑定記錄分析研判後,決定調閱鑑定場所的相關視頻資料。

通過仔細比對,調查人員發現:兩次送檢人員都是紅谷灘交警大隊民警丁某。

3月13日

據調查,丁某在3月13日上午送檢徐某某血樣時出示了送檢申請,屬正常送檢;

3月16日

而3月16日晚上,丁某再次就徐某某徐某某血樣送檢時,卻未出示任何手續。此外,監控視頻中還出現丁某與一名工作人員一起勾兌血樣、檢測血液的畫面。

3天內兩次送檢?蹊蹺!

記者瞭解到,一般涉嫌酒駕、醉駕司機在接受酒精檢測時,首先都會在現場接受交警強制性吹氣式酒精檢測,一旦吹氣數據達到酒駕、醉駕標準,那麼就會由交警強制送往附近醫院抽血;

而負責交警則會在規定時間內,將血樣送至相關司法鑑定機構進行檢測,並根據司法鑑定報告決定給予當事司機處罰……根據全媒體記者多次隨警採訪“查酒駕”的經驗,當事人送檢血樣均無像司機徐某某這種“二次送檢”的情況出現;除非是司法鑑定報告出具後,當事人不服且通過正式渠道申請複檢。

可是,根據調查組調取的監控視頻,負責徐某某涉嫌醉駕一案的交警丁某居然在短短三天時間內將司機血樣“二次送檢”、勾兌。按常理,其中一定有問題。

調查組立即兵分三路

一組前往鑑定機構調查檢測數據、視頻資料,以及找到鑑定機構負責人和鑑定人談話;

二組前往紅谷灘大隊調取視頻資料,找相關民警調查瞭解案件情況;

三組找到血樣送檢民警丁某,將其控制,防止可能出現的串供行為。

犯“徇私枉法”罪

獲刑一年

據報道披露,面對調查人員的提問,丁某開始百般狡辯,避重就輕。最後,當調查組出示徐某某2份血檢記錄、違規送檢視頻、相關人員的證人證詞後,丁某“最終如實交待了與他人合夥篡改鑑定結果的經過。”

原來,丁某作為紅谷灘大隊的血樣送檢民警,利用職務便利,在朋友塗某的委託下,與某鑑定機構的鑑定師劉某勾結,通過勾兌稀釋的方式,將血液中的酒精濃度降低,達到由“醉駕”變“酒駕”的目的,幫助涉嫌“醉駕”人員徐某某逃避刑事責任。

最終,丁某因徇私枉法被開除黨籍,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並經法院一審判決,丁某因犯有徇私枉法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人民警察本是正義的化身身為執法者應該秉公執法不能因為私交而做出違法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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