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與男朋友已經登記結婚,但未舉行婚禮,也沒共同生活,現在男方提出離婚,應該怎麼辦?

陌上花開410218648867


你和男朋友雖然登記七個多月,在還沒有舉行婚禮,也沒共同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就提出了離婚,這速度,真的可以與衛星比快呢!

面對這種情況,你應該怎麼辦呢?

首先應該慶幸的是沒有舉行婚禮,沒有共同生活。否則,到那時,你身懷有孕,又被人拋棄,挺著個肚子,打胎捨不得,留下沒法養,那才真正做難哩。因為你未曾過門,在民間還是會算做大閨女,對你再次婚姻不會產生太大的影響的。

第二,就男方離婚一事,做一次深刻的反省。看是不是自己的原因導致了此次婚姻的失敗。如果是自身錯誤,請及時改正,並向男方家人說明並賠禮道歉,求得對方原諒,把婚姻維持下去。如果自身沒有問題,完全是男方見異思遷,感情他移,那就快刀斬亂麻,及早告別這個負心漢。

離婚的難點在於財產分割,其實你們的財產是很好切割的。因是男方提出的離婚,彩禮錢做為婚前贈予,是不用返還的;你的陪嫁如果送過去,可以協商要回來。做為理虧的一方,我想他會順利答應的。

如果他急於離婚,說明他在外邊很可能有了別的女人,並且已經懷孕在身,急需馬上離婚結婚。此時你的條件苛刻一些,他也會答應的。

請記住此次教訓,在配偶的選擇上,要選好家找對人,別讓渣男再害人。


民諺民俗民間故事


  1. 已辦理結婚登記,雖未舉行婚禮,法律上已經屬於夫妻關係。

  2. 結婚自由,離婚自由,要求離婚是對方的權利。

  3. 離婚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形式,雙方達成一致的可以協議離婚,無法達成一致通過訴訟離婚。

  4. 已辦理結婚登記,未共同生活的屬於可以要求退還彩禮情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5. 如果雙方只是辦理結婚登記,沒有共同生活,缺乏感情基礎,建議雙方協商解決。


葉律師


首先,需要確認的是登記結婚,已經構成了法律上的婚姻,辦酒席只是風序良俗,不是法律性規定,因此,二人已形成了婚姻;

其次,男方提出離婚,結婚與離婚是每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男方提出離婚,應該被尊重;

第三,如果女方認為對男方還存有感情,不想離婚,可以與男方協商,修復關係;

第四,如果雙方決定離婚,對於財產的分割,可先協商,協商不成再起訴。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選擇締結婚姻,應當是兩個人甚至是兩個家庭經過了深思熟慮之後,依然堅定相信彼此間的深厚感情,並願為之捨棄這弱水三千,為其從此淡雲流水攜手終生。而並非是一時興起就去排隊領了結婚證,一不高興就嚷嚷著離婚。

1. 雙方平靜地溝通下,搞清楚對方離婚的原因。

儘管兩個人登記結婚了七個月,但是並沒有一起生活,其實也就是跟之前談戀愛是一樣的相處。那麼為什麼感情會生變至對方決絕的要斬斷這段情緣呢?女方這個時候不應該只是責怪或者是傷心難過,更應該去思考下箇中緣由。

最好是自己冷靜下來之後約對方好好的談一談,把問題都說開。確實是無法挽回的,自己整理好早做了斷對自己和對方都是好的。如果說是誤會或者說是其他可以溝通化解的問題,兩個人商商量量的解決也未嘗不可。

2. 不要沉溺於已經過去的感情,要向前看。

強扭的瓜不甜,如果說溝通之後確實無法挽回的,女方就不要繼續沉溺在這段感情之中了,早些整理了對自己才是最好的。你還年輕,未來會有相愛之人,既然你們不合適就不要再勉強了。

3. 幾無共同財產,也就沒有什麼共同財產分割的問題。

如果有婚前給付的彩禮的話,由於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又離婚,確未共同生活的,男方可以請求返還已經支付的彩禮,如果男方主張返還,女方應當配合返還這些財產。不過如果說在前面的離婚原因中發現的離婚原因是男方對婚姻的不忠行為所導致的,女方也可以以此為由主張不返還或者少返還部分彩禮。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題主。


劉輝律師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男女結婚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取得結婚證後即視為結婚了。法律意義上的結婚與舉行婚禮不舉行婚禮無關。



結婚舉行婚禮只是一種風俗,但是法律規定,只要男女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即為合法夫妻了。如果一方不同意過了,或者提出離婚,那麼就應當按照離婚程序來辦理。

一、夫妻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取得離婚證後,雙方之間的夫妻關係就解除了。

二、夫妻雙方達不成協議,那麼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一般先行調解,調解可以調解離婚,也可以調解雙方和好。

如果調解不成,一方堅持離婚,另一方堅持不離,那麼人民法院就應當依法判決。判決也有可能判決不準離婚,也有可能判決准予離婚。

當然,當事人對判決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訴,亦可以在判決生效後超過六個月,重新提出離婚訴訟。


法重情深


婚姻是神聖的,不能當做兒戲。所以,對待婚姻應該慎重,嚴肅,不能當作遊戲一樣,今天結婚,明天離婚。合法婚姻是以辦理登記手續為標準的,不是以你們是否舉行過婚禮,或者有沒有生活在一起而作為標準的。雖然,你們沒有舉行婚禮,也沒有共同生活在一起,但是你們已經是合法夫妻。

通過你上面所說的這些情況,說明你們之間並沒有感情基礎,只是基於某種原因草率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可以這麼說,你們或許把婚姻當成了工具,或者在衝動之下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顯然把婚姻當成了兒戲。如今,造成的後果也只能自己去承擔,釀成的苦果也只能自己去品嚐了!

婚姻是神聖的,它是以幸福為基礎的,如果明知道結婚後不會幸福,就不要草率做決定。如今,既然已經造成了這樣的結局,就應該勇敢面對,不要選擇逃避,畢竟,逃避是解決不了任何問題的。首先,你們要好好考慮一下,你們之間到底有沒有感情,如果沒有感情,或者只是單方的一廂情願,不如好聚好散,畢竟長痛不如短痛。

婚姻是雙方共同努力經營的,不是單單一方就可以經營好的,如果有一方心不在這裡,那麼另一方再怎麼努力也是沒有用的,只會給雙方及親人帶來無盡的痛苦,如果這樣,長痛不如短痛,好聚好散,雙方各自去尋找真正屬於自己的幸福生活!


程語然


從婚姻角度來說,你如果離婚就已經是二婚了,中國的婚姻關係不以是不是舉辦儀式為標誌,而是以結婚證為標準,只有登記結婚,那麼,你們就是具有婚姻關係了,如果離婚,還需要領離婚證,同時,你也變成二婚人士。

明白以上道理,那麼你們離婚面臨最重要的一個問題就是分割財產,因為你沒說明你們之間的財產情況,另外也沒一起生活,所以你們基本就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媽,沒有什麼財產糾葛,這或許是好事,免去了很多麻煩。

你們要想離婚,可以協商,從中國的傳統來說,一個離婚的女士和一個離婚的男士,可能在社會上所面臨的輿論是不一樣的,對女士可能影響會大一點,所以你可以把這個問題考慮進去,如果你不同意離婚,一時半會這個離婚還很難辦成,除非最後上法院,這是最差的結果,但很多人都願意這麼選擇。

我不知道你們是因為什麼離婚,是不是你有過錯,剛領完結婚證,男方就提出離婚,可見這個女方的錯誤是不可原諒的,也許就是男女關係方面的錯誤,如果感情不和,就不會去登記,如果登記了,要離婚,一定這個錯誤不可原諒。


韓東言


像這種如果女方的錯,男方可以起訴騙婚,並要求退還所有彩禮和給女方的錢!法院一般都會支持!

有的人還說什麼分男方的錢,想的有多多!

直接起訴女方騙婚,要求退還所有花費,並且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誤工費之類!


秦先生嘿嘿嘿


對於這個問題,按照法律規定,如果男女雙方已經正式去民政局進行婚姻登記,領取結婚證,那麼就屬於法律上的夫妻關係,屬於正式結婚。至於是否舉行婚禮,並不是確定結婚的法律標誌。

所以即便是沒有舉行婚禮,也沒有共同生活,但是因為領取了結婚證,雙方之間也是具有法律上的婚姻關係的,如果一方提出離婚,依然需要按照法定程序來履行離婚手續。

至於對於這個問題如何處理,那要看你將如何對待這段婚姻?如果你想挽回,那麼你可以先不同意離婚,但是如果對方堅持離婚的話,依然是可以通過去法院起訴的方式進行離婚的。

只不過如果你們的感情還沒有完全破裂,可能在第一次起訴離婚的時候不會判離。但是如果對方依舊堅持離婚,依然可以過半年之後再次起訴離婚,第二次判離的可能性會比較大,總之是沒有離不掉的婚的。

所以對於離婚了這個問題,只能由你自己來把握和處理,法律只能給你解決結婚或者離婚的程序問題,而不能給你解決感情問題!

如果您有婚姻方面的法律問題,可以關注本頭條號,私信律師諮詢!


任律師工作室


正常走程序吧,跟我一模一樣,可惜我是男方,也差不多7個多月,相親認識的。領證沒生活在一起,在外面上班都是租兩房一廳,一人一房,因為這事沒少吵架。後來一個在深圳,一個在中山。打電話不接,也從不打電話過來,說要滿6個月考驗我。到第5個月我果斷逼她離婚,試想一下,開始就這樣,以後能好過?現在一個人還不是好好的。所以你把心放寬,該是你的永遠都是,不是你的,暫時給你也會逃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