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女學生穿「8000元」衣服上學,被同學弄髒,家長要求全價賠償,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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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為什麼不合理?家長如果能夠證明這件衣服價值8000元,那麼也確實是該同學弄髒了,那麼應當去折價賠償,而不是家長說的全款。

我們先不說為什麼會買八千塊衣服或者說穿著來上學,有錢人的世界我們是觸摸不到的。

個人覺得老師的做法還是比較折中的,但萬萬沒想到家長竟然不同意,她的這種做法讓人十分不解,為什麼不同意?錙銖必較會直接引起一個結果——該小學生以後在學校內會面臨孤立的情況。

因為其他家長會擔心自家孩子面臨同樣的情形;孩子在玩耍中磕碰、弄髒衣服要賠錢的情況,既然能夠預見風險的存在,那麼及時遠離,就是規避風險的最佳辦法。

所以,家長要求賠全款這一做法確實不妥,會讓孩子在學習生活中受到不必要的冷遇。

有網友說:你弄髒了就要賠,穿多貴的衣服你弄髒了都應該賠。

他說的確實沒錯,但是他卻選擇性的忽視了小學生的想法,家長這樣做勢必會讓孩子在學校步步維艱,這一點不知道有沒有想過?

所以,在維護自身的權利同時還要考慮到其他情況,不應圖一時之快而讓孩子變得鬱鬱寡歡。


老馬趣談教育


看到這個問題,我馬上就想,可信度有多少?因為正常情況下,小學生都是穿校服到學校上學,而這位小學女生穿如此貴的衣服到校,是何原因?怎麼想也想不明白,也可能是我的想像力不夠豐富吧。

假如這是一件真事,同學之間玩耍而弄髒衣服,老師讓賠一半,這顯然是不合理的處理方式,至少老師沒有這個決定權,因為即使按半價賠償也要四千,這都夠得上案值了,恐怕老師需要將事情交給校長協調去解決吧?

如果校長說那就賠一半吧,家長拒絕,那案值額度就又提高了,看樣子需要直接交給派出所去處理了。至於題主問全價賠償合理嗎?當然不合理,非常不合理。有哪條法律規定小學生一起玩耍,不小心把別人衣服弄髒要照價賠償的?你把法律條款翻爛了,恐怕也找不到這條的解釋。

所以,問題的關鍵是題主提出這個問題,本身就出於考驗大家的智商,看看你是否能掉進邏輯陷井。如果你真被問題本身吸引住了,並且會特別氣憤有這麼訛人的家長,那恐怕有人就笑了,因為達到了譁眾取寵的目的。


韓國成老師


據網上個人媒體報道,王老師最近遇到一件很煩心的事情。前幾天,他們班上的兩名女孩子課間相互打鬧,結果其中一女孩子不小心將墨汁濺到了另一名女生的身上,本來王老師以為讓這個女孩子跟那個女孩子道了歉,那個女孩子的衣服髒了回家洗洗就可以了。但是事後,“受害人”家長打電話過來說,衣服很貴,要求照價賠償,而這件看似普通的衣服卻要8000元。王老師從中協調希望讓對方家長賠一半,然而"受害人“家長卻表示一分不讓。

此事一出,引起大眾譁然,一個小學生上學竟要穿8000元一件的衣服,真是貧窮限制了我們的想象力。既然衣服這麼昂貴,自己又無法做到承擔被弄髒或損壞的後果,就應該提前告知老師和同學們,要班上的師生遠離昂貴物品,以免遭受經濟損失。

我所在的學校,孩子們穿昂貴衣服的倒是沒有,基本在幾百元左右,孩子在一起打鬧嬉戲難免會弄髒,大家也毫不在意,自己回家洗洗再穿就可以,倒是有學生的眼鏡價格不菲,近年來隨著孩子們的眼睛近視率越來越高,家長又愛子心切,有的有保護和矯正功能的眼鏡價值幾千以上的也不少,這種情況,家長都會提前給老師打電話,告知師生小心對待,家長和老師也會要求孩子好好保護自己的眼鏡,免得損壞,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另外也約定,如果學生之間玩耍不是故意弄壞對方的眼鏡,且自己又沒有保護好自己的眼鏡,那麼對方不作賠償。雖然已有約定,但是對於昂貴的眼鏡攜帶者,不但自己小心,同學們也是敬而遠之,至今沒有因損壞眼鏡而起糾紛。

再回頭說說這件8000元的衣服,既然一家人這麼看重這件衣服就要提前告知班上師生小心為妙,而且要求自己的孩子小心保護自己的衣服,並同時告誡和自己一起玩耍的小朋友小心衣服。而“受害者”家長並沒有作提前預警,孩子也沒有提醒同伴,一經弄髒直接索賠,也實在讓人想入非非,怪不得廣大網友一大部分認為,這不就明擺著碰瓷嗎?要這樣下去,誰還敢跟這孩子玩耍?

如果家長真的富有,不如把孩子送去貴族學校,周圍都是“王詩齡”,每件衣服都上萬,在那裡,自己孩子的衣服被弄髒別的家長也可以賠得起,那樣的話老師也不會從中為難,多好。不過不知道如果自己閨女把別人家孩子的衣服弄髒賠個上萬是什麼心情?

總之,孩子的生活就應該是淳樸、簡單的,同學之間也應該是平等包容的,不要打上貧富差距的標籤,更不要讓孩子受到如此世俗的教育為好,因此,無論這位“受害者”家長多麼理直氣壯,從孩子所處的環境和孩子的年齡以及所受的教育上要求照價賠償都是不合理的,大家怎麼看,歡迎關注交流。


指尖教育帝國


我女兒十二歲生日的時候,我給她買了一個卡西歐的手錶當時一千多塊錢。我月收入的四分之一。後來她班的男生在她手錶背面用圓規畫花了,還刻了兩個字,笨蛋。我後來找到男孩家長。告訴她手錶是我給女兒成人禮的禮物,男孩子調皮我也能理解。劃痕在手機背面不影響佩戴。但是你們刻字就不應該。淘寶上一個表後殼一百多,你給我換一個新的。要不你給我買一個同款手錶。後來男孩的媽媽給了我一百多塊錢,讓我自己去換了表後殼。結果是,他爸爸休假回來後用金像砂紙打磨了一下,痕跡全無。我突然就覺得自己是詐騙犯。可是覺得為了讓那個孩子收到教育,錢我也沒有給他退。但是心裡總是有點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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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看到這新聞我是百味雜陳!

說的是班上兩學生打鬧,不小心將墨水灑到同學身上了。學生家長給老師打來電話要求照價賠償,因為這件衣服居然要8000元。

對這件事我有幾點思考:

第一,是否有必要讓孩子穿如此昂貴的衣服?

從老師的反應來看,這只是一所普通的小學而已。你穿這麼貴的衣服來,不是害人嘛?小孩子生性多動,難免會有誤傷的!(一網友語)再者,是否需要教育孩子艱苦樸素?從小就養成奢侈之風,合適嗎?

第二,衣服該不該賠?

這一點,大家看法不一:

我穿什麼衣服,你管得著嗎?弄壞了就得賠。

我剛買了一輛法拉利,開到農村去,被你弄壞了,你能不賠嗎?

應該賠,8000元買個教訓吧。豪車、華服、富人靠近不得!

你這是來讀書的,還是來炫富的?

你咋不去貴族學校呢?和王詩齡做同學多好?

賠!按照校服的價格賠!

不應該賠!這是害人,應該在衣服上標明:此衣服8000一件。

我倒認為班主任的調解方案蠻好!半價賠償,大家各退一步!

第三,我認為學校就是學校,讀書的地方。你即使是富豪,也不建議你穿的如此奢華!你助長的是孩子攀比之風。不利於他們的成長!還是老老實實的穿校服比較好!

不知道大家怎麼看?


為你寫詩醉紅顏


這事很好解決,損壞汙漬衣服要賠償,賠不起怎麼辦?打官司告狀吧,衣服被汙的孩子家長,把那個學生家長告上法庭吧,法院怎麼判就怎麼賠,這才是最好的解決問題方法。

這是問題的第一步,還有第二步,那就是,這個穿好衣服的學生要倒黴了,因為他穿的衣服太貴重,任何學生跟他玩,後果都很嚴重,稍有不慎,弄髒衣服,賠都賠不起,所以怎麼辦?只能敬而遠之,像臭狗屎一樣,離他遠遠的。

同學在一起,能玩的一起玩,這叫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穿8000塊衣服的同學,普通同學玩不起,後果太嚴重,800元的衣服,甚至80元的衣服,真跟8000元的玩不起,所以就不要一起玩了。

老師也應該發佈預警,這樣事,老師不適合過多幹涉,什麼賠一半這樣的事都不要管,還是讓學生家長之間一起處理吧。

兩名女孩子課間相互打鬧,結果其中一女孩子不小心將墨汁濺到了另一名女生的身上,事後,“受害人”家長要求照價賠償,要8000元。老師從中協調希望讓對方家長賠一半,"受害人“家長卻表示一分不讓。


韓東言


問題要求大家表態:二者之間選其一。

這樣簡單的問題,設計成投票表決的格式,不就一目瞭然了嗎?

我相信:投不合理的人數應該佔到百分之九十。

理由就是:是在互相嬉戲玩耍中輕微弄髒衣服,沒有達到損壞的程度。互相嬉戲玩耍,沒有主觀上的惡意行為。都是未成年人,在互相嬉戲玩耍中,能夠有意識地控制行為後果。

索賠一方,應該找不到全額賠償的法律條文的。

賠付一方,孩子在主觀上,不存在故意弄髒衣服的意識,噴濺幾滴墨水,純屬自衛還擊。不存在過錯,不賠償是天經地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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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穿八千元衣服上學,與同學玩弄髒家長要求陪。八千是夠貴的,因為有錢貴無所謂。但進入學校是大眾群體,經濟狀況不一樣也許有的孩子穿十幾元的衣服。不得不說這八千太嬌貴,既然嬌貴那就當自我保護好,因為孩子不知道那很貴他們也許只知道那是衣服。怕弄髒那就不要與其他孩子去玩耍,以衣裹住萬一弄壞了呢?不得不說這種家庭家長的教育失敗,鶴立雞群應是成績不是華麗的衣服。況且無論窮富總要融入大眾群體,總不能因為自己的東西昂貴就碰不得。那樣會叫眾多人眾多孩子孤立與你,那時也許只能守著錢財衣服孤單生活了因為沒人敢碰陪不起。



敖漢人的生活


這個家長是藉機會炫富!

你會死的很慘!接給你招!

把自己的孩子都陷入尷尬的境地。

我從三個角度分析一下:

第一:你既然非一分不讓,照價賠償!對方肯給你不會陪你。那我們就走法律程序吧。鑑定衣服的價值,估計連800元都不值。同時還有折舊費吧。

第二:你有錢耍橫是嗎?而且她的行為給學生的心理造成了不好的影響,不顧及一點同窗之情。那就查一查這位母親。當然這不在此次矛盾之中。調查兩點,一是你那麼有錢,你是做什麼工作的,如果是做生意就查她是否偷稅偷稅,不過當官的可能想小。

第三:有錢就耍橫,就是自討苦吃,不懂低調會死的很慘。賠8000?你是在做夢,該醒了。值8萬又如何?這是小學,原價賠?送你點水果就行了。不要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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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哲學


標題中的“小學生”、“8000元衣服”這兩個關鍵詞的確非常的博人眼球,我相信大多數網友的第一反應肯定是認為這位給女兒購買天價衣服的家長蠻橫霸道、為富不仁。

如果這件事情是真實發生的,我們的確可以作出這樣的判斷。但是我對這條新聞的真實性深感懷疑,所以在探討賠償的合理性之前先讓我們來探討一下

新聞本身的真偽。

我特意在網上搜索了一下此事,發現截止到目前為止並沒有任何一家正規媒體對此進行報道。這則所謂新聞的出處是9月23日某網站上一篇文章,原文的標題是《小學生弄髒女同學“8千元”衣服,老師讓賠一半,家長說了6個字》,發佈者叫“小道說教育”,看名字估計是位自媒體人。


文中的主要內容概括起來就是兩個女學生在課間玩鬧的時候,一個孩子不小心將墨水弄在了另外一個女孩子的衣服上。事發時老師在旁邊看著她們,於是讓衣服被弄髒的孩子回家以後把衣服洗一下,並且讓過錯方道了歉。老師原本以為這件事情就這樣結束了,可後來卻接到了“受害者”家長電話,對方表示自己孩子的衣服非常昂貴,要求一定得原價賠償8000元。之後,老師出面協調希望只賠一半,但“受害者”家長表示一分也不能少!

我們都知道一篇正式的新聞報道必需具備六大要素,即時間、地點、人物、事件的起因、經過、結果。在這位“小道說教育”所發表的文章中,根本沒有提及事件發生的時間和地點這顯然是不符合常理的。另外關於文中的人物,作者對那位“受害者”家長姓甚名誰隻字未提,全文中只有王老師這樣一個稱呼,這顯然是不正常的。此外,文中的配圖也是從網上引用的,與事件本身根本無關。(參見下圖)

假設這件事情真實地發生過,我認為不管是當事的老師也好還是那位潑墨學生的家長也罷,主動找到媒體介入的可能性並不大。因為畢竟孩子將對方的衣服弄髒的行為是客觀發生的,對方索要賠償不能完全說是在無理取鬧,雙方只是在賠償的數額上發生分歧。

如果此事真的得以曝光,那麼其可能性大概只有一種,即知情人不滿“受害者”家長的苛刻要求通過微信亦或是微博等個人社交平臺對外發布相關的信息,該信息在發佈後又引發媒體關注成為熱點事件。不過,截止到目前為止我們並沒有找到這樣的信息源乃至任何一家媒體的報道,而進行轉載的也只有頭條和百家號上的個別自媒體。所以,我們幾乎可以斷定這起事件其實就是一條騙取流量的假新聞。

我覺得大家與其在這裡探討所謂賠償的合理性與否,倒不如好好探討一下某些自媒體人的道德素養問題。通過刻意渲染某種巨大的反差來製造社會的割裂,這種人的用心真是值得打個大大的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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