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強姦和解案最新進展 檢方回應:用詞不當 考慮問責

暑假期間,16歲的小趙與17歲的小花強行發生了性關係,因當事雙方均未滿十八週歲,在魯山檢方協調下,雙方自願簽訂了和解協議書,由男方家長一次性賠償女方家長8萬元人民幣。

少年強姦和解案最新進展 檢方回應:用詞不當 考慮問責

並且檢方鑑於小趙主觀惡性較小、系未成年人等因素,遂於9月2日啟動羈押必要性審查,將小趙的強制措施由逮捕變為取保候審,後小趙返校繼續上學

事件爆出,輿論一片譁然,強姦案屬惡性要案,居然也能夠“冰釋前嫌”?並質疑檢查機關有和稀泥,不作為之嫌。

今日(25日),作為魯山縣檢察院的上級機關,河南省檢察院就此事件向媒體作出回應,稱取保候審也是一種強制措施,該案還在審查起訴中,將按照法院的判決來執行,並表示此前的事件是由於“釋法說理不充分造成的輿論事件”,接下來將加強教育培訓,考慮啟動問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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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魯山檢方在介紹本案時曾使用“冰釋前嫌”“握手言和”等詞彙,河南省檢察院宣傳處處長張萍表示,地方檢察院宣傳報道過程中用詞不當,系釋法說理不充分造成輿論事件。

“宣傳的角度把握的不是太好,寫了容易產生歧義的一些細節。”張萍說,接下來將加強教育培訓,並考慮啟動問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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