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城区道路泊位与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

建阳:城区道路泊位与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

建阳:城区道路泊位与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
建阳:城区道路泊位与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

近年来,随着建阳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汽车、商务汽车等交通工具与日俱增,道路交通需求出现结构性变化,交通拥堵、道路安全等问题日益突出。为切实解决建阳区车辆拥堵及无序停放状态,缓解“行车难、停车难”问题,维护良好的城区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建阳区借鉴其他优秀城市做法,决定引进智能云停车系统,对地下停车场与道路停车泊位实行统一收费管理。

建阳:城区道路泊位与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

智能停车项目简介

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处理等先进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停车场智能管理子系统、道边停车智能管理子系统、城市停车引导子系统及“享停车”APP子系统的有机结合,实现车辆快速找到车位、车位预定、私有产权车位空闲时段共享、手机缴费、快速出场等便捷智能服务,解决停车资源利用率低、管理混乱等矛盾和问题,进一步缓解我区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现象,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运营商:通过前期招投标,南平享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市政地下停车场与道路停车位的经营权。

为规范停车场管理,及时发现并改进停车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区制定了严格了《考核评分细则》。中标经营方将接受建阳城管、交警、规建旅、人防办等主管单位及业主单位定期或不定期考核,按考核情况进行奖惩。

建阳:城区道路泊位与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

停车收费标准

目前,市区人民公园地下停车场、江滨公园地下停车场、潭山公园地下停车场及各主次干道沿线的道路停车位正在进行智能化改造,将陆续实行智能停车收费。

1、收费时间

市政地下公共停车场一小时内不收费,一小时后开始收费。市政道路停车位十五分钟内不收费,十五分钟后开始收费。市政道路停车位在冬令时(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每日21:00至次日7:30不收费,夏令时(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每日22:00至次日7:30不收费。

2、收费标准

按照《南平市物价局关于公布政府定价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南政价[2017]90号)、《南平市建阳区物价局关于公布建阳区域内政府定价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潭价[2017]41号)。

3、免收车辆

为方便公务车辆及公益车辆停放,建议对军警车辆、行政执法车辆、市政管理车辆、消防车辆、医院救护车辆实施免费停放管理。

建阳:城区道路泊位与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

建阳城区停车服务收费分为一类区域、二类区域、三类区域。

一类区域:指城关片区及西区生态城片区,包括建发——潭山大道、书院路、建业大道、建盏一条街;建行——民主北路、人民路、中山南路、西市街路、狮子街;大潭——西街、人民西路、西桥北路、仁和巷;北门——中山北路、朱熹大道、螃蜞路。

二类区域:指水南片区,以水西桥、水南桥、考亭大桥为分界,包括民主南路、上水南路、西桥西路、黄华山路、仁安巷、新建路、西桥南路、宝山路、安平路、英才路。

三类区域:指童游片区,以水东桥、五里樟大桥为分界,包括东桥东路、崇阳南路、崇阳北路、宋慈路、嘉禾大道、站前路。各分区采用差别化停车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道路泊位停车收费标准

路段或区域等级

收费时间

收费标准

每日每车位

最高收费


一类区域

7:30-21:00(冬季)7:30-22:00(夏季)

3元/小时,1小时后每半小时每车位加收3元。

25元


二类区域

7:30-21:00(冬季)7:30-22:00(夏季)

2元/小时,1小时后每半小时每车位加收2元。

20元


三类区域

7:30-21:00(冬季)7:30-22:00(夏季)

1元/小时,1小时后每半小时每车位加收1元。

10元

备注:

1.21:00-次日7:30(冬)、22:00-次日7:30(夏)道路停车实行免费;

2.计费单位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计算。

地下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

区域

标准

每日每车位最高收费


一类区域

60分钟内(含60分钟)免费

超过1.5小时后,白天:2元/小时,夜间:1元/小时。

25元

60分钟以上至1.5小时(含本数)5元/辆次


二类区域

60分钟内(含60分钟)免费

超过2.5小时后,白天:2元/小时,夜间:1元/小时。

20元

60分钟以上至2.5小时(含本数)5元/辆次


三类区域

60分钟内(含60分钟)免费

超过3.5小时后,白天:1元/2小时,夜间:1元/2小时。

10元

60分钟以上至3.5小时(含本数)5元/辆次

说明:

1.白天与夜间时段划分:白天(7:30-19:29),夜间(19:30-次日7:29);

2.在一个计费时间单位内,遇到停车时间跨越白天和夜间两个时间段的,白天进场的车辆按白天的标准计费,夜间进场的车辆按夜间的标准计费;

3.小型车按上述停车收费标准收取,中型车和大型车分别按上述停车分类收费标准的2倍和3倍收取;

4.二、三类区域内旅游景区配件的停车场所,在法定节假日(含调休日)可上浮,具体收费标准不得超过一类区域标准;

5、一类区域1.5小时后以1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二类区域2.5小时后以1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三类区域3.5小时后以2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计算);

6、车辆类型划分和计费:车辆大小规格分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14规定,即:

小型车: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客车或车长小于6000mm且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轻型(微型)载货汽车;

中型车: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客车或车长大于等于6000mm且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的中型载货汽车;

大型车: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客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货车。

中型车和大型车分别按小型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2倍和3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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