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广州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再次驶入须得间隔4天(自然日)以上,简称为“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对于违反“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行为,每辆车每个自然日处罚一次,依法处以200元罚款扣3分。
请回答,各位车主们认为“开四停四”实施的这一个半月,道路堵塞情况是怎样呢???是顺畅了?还是不明显?
温馨提醒:
-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省党代会、省委全会、省“两会”以及 交易会等重大会议、活动间,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可正常通行。
- 需要长期或频繁通行“开四停四”管控区域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符合条件的,可向相关单位申请并审核通过后,由广州交警实施预约登记管理。
- 违反“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当天,仍被计算为在管控区域内通行,车辆必须停驶满4天才能继续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否则,车辆就违反了管理措 施, 依法将被处罚。
-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因急诊就医、抢险、高考、奔丧等紧急特殊情况违反“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通行的,可向广州交警提出陈述和申辩,交警部门核实情况后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 所有非广州市籍车辆任何时候均可以在管控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快速路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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