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统一尝试:阿拉伯国家联盟成立

1945年3月22日,埃及、叙利亚、黎巴嫩、约旦、沙特阿拉伯、伊拉克和也门7个阿拉伯国家齐聚开罗,举行会议,通过了《阿拉伯国家联盟条约》,宣告联盟成立。联盟的宗旨是:在巩固阿拉伯国家的独立和主权的事业上,而且也在外交、经济、文化和社会问题方面,促进阿拉伯国家间和衷共济。

阿拉伯统一尝试:阿拉伯国家联盟成立

十九世纪,西方列强侵入奥斯曼帝国统治下的阿拉伯地区。一战之后,奥斯曼帝国分裂,境内各阿拉伯国家纷纷脱离奥斯曼帝国统治,却又被西方列强占据托管,成为西方列强的殖民地。但是在阿拉伯民族主义的抵抗下,英法等列强也做出了部分让步。埃及、叙利亚、黎巴嫩相继获得了独立或形式上的独立。

二十世纪初,在叙利亚和黎巴嫩,产生了反土耳其压迫的解放运动,并产生了阿拉伯统一思想。阿拉伯思想家列日·阿苏利提出了“阿拉伯祖国联盟”的思想,倡议“在阿拉伯国家属于阿拉伯人”,并强调“这个新的阿拉伯帝国,其天然疆界,是从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的山谷到西奈半岛,从地中海到阿曼海。”依照阿苏利的想法,统一的阿拉伯国家应当统一亚洲的各阿拉伯国家,却不包括非洲的阿拉伯国家。这一思想被许多阿拉伯民族主义者所接受。

阿拉伯统一尝试:阿拉伯国家联盟成立

奥斯曼帝国的崩溃,哈里发制度的废除,使泛伊斯兰运动受到沉重打击,阿拉伯国家的许多泛伊斯兰主义支持者将眼光向阿拉伯民族主义轨道转移,促进了泛阿拉伯主义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赞成超越宗教观念的阿拉伯统一和联合。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帝国主义国家在中东政治、经济利益的冲突,以及阿拉伯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涨,为阿拉伯统一运动提供了条件,但阿拉伯独立国家的不断出现,地方民族主义的日趋发展,也为阿拉伯的完全统一带来了因难。

1941年5月29日,英国外交大臣安东厄,艾登在伦敦发表演说,声称英国将全力支持阿拉伯人“能够得到一致赞成的任何方案”。阿拉伯领袖们认为这意味营从此英国将放弃他们的“分而治之”政策,将支持阿拉伯国家统一或组成联盟。英国是想通过亲英的阿拉伯力量控制一个统一的阿拉伯集团,使其同英国的步调保持一致。 1941年7月,外约旦埃米尔阿卜杜拉给英国政府发出备忘录,声称将叙利亚和外约旦组成一个统一的国家,企图在叙利亚地区恢复哈希姻家族的王位。1943年4月,阿卜杜拉又向英国递交了一份关于解决叙利亚问题及阿拉伯问题的备忘录,声称将叙利亚、黎巴嫩、巴勒斯坦和外约旦组成一个联邦国家,即“大叙利亚”,然后,肥沃的新月地带国家“大叙利亚”和伊拉克组成联合国家“阿拉伯联盟”。在未来将其他阿拉伯国家都包括在该联盟之中。该计划是在阿拉伯统一、联合的旗帜下,扩大哈希姆家族在阿拉伯世界的势力。埃米尔阿卜杜拉向英国高级专员许诺,计划中的国家如果能建立,将保证和捍卫英国的利益。但该计划遭到埃及和沙特阿拉伯坚决反对,而叙利亚和黎巴嫩的广大人民群众也反对君主制,予以抵制。

阿拉伯统一尝试:阿拉伯国家联盟成立

为了阿拉伯的统一,1943年7月至1944年9月间,几个形式上独立的阿拉伯国家进行了一系列协商活动。1943年7月,协商活动在埃及首相纳哈斯与伊拉克首相努里·赛义檀之间开始,双方讨论了阿拉伯各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短域的合作问题。叙利亚代表萨阿德拉·加毕尔表示希望建立最大限度的政治联盟,联盟应包括埃及、叙利亚、黎巴嫩、外约旦、巴勒斯坦、伊拉克、沙持阿拉伯和也门。这些协商活动为阿拉伯国家正式举行集体协商会议创造了条件。

1944年9月25日,参加过协商活动的阿拉伯国家代表汇集埃及亚历山大,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代表也应邀出席了会议,共商建立阿拉伯国家合作及联盟计划的总原则。经过近两周的讨论,人们看到,把所有阿拉伯国家都统一在一个政府之下,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想像的。最终,由各国代表组成的筹备委员会会议通过了阿拉伯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务诸方面合作总原则和建议成立阿拉伯国家联盟的议定书,称为《亚历山大议定书》。埃及、叙利亚、黎巴嫩、伊拉克、外约旦等国代表当场在议定书上签字。沙持阿拉伯1945年1月在议定书上签字,也门于2月签字。《亚历山大议定书》被认为是《阿拉伯联盟宪章》的草案,它为阿拉伯国家联盟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阿拉伯统一尝试:阿拉伯国家联盟成立

1945年3月17日,在埃及新首相马赫穆德·努克拉希主持下,筹委会于开罗举行阿拉伯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了《阿拉伯联盟宪章》(又称《阿拉伯国家联盟公约》)及《关于巴勒斯坦和未独立的阿拉伯国家》的两个附件,设立了理事会和秘书处。阿拉伯国家联盟总部设在开罗。1945年3月22日,埃及、沙特阿拉伯、外约旦、伊拉克、叙利亚、黎巴微6国在《阿拉伯联盟宪章》上签字。从此,阿拉伯国家联盟(简称阿盟)正式宣告成立。

以后陆续加入联盟的有:也门(1945年5月10日)、利比亚(1953年3月28日)、苏丹(1956年1月19日)、摩洛哥(1958年10月1日)、突尼斯(1958年10月1日)、科威特(1961年7月20日)、阿尔及利亚(1962年8月16日)、南也问(1967年12月12日)、巴林(1971年9月11日)、卡塔尔(1971年9月11日)、阿曼(1971年9月29日)、阿联酋(1971年12月6日)、毛里塔尼亚(1973年10月13日)、索马里(1974年2月14日)、巴勒斯坦解放组织(1976年9月9日)、吉布提(1977年9月4口)、科摩罗(1993年9月21日)。

阿拉伯统一尝试:阿拉伯国家联盟成立

阿盟的宗旨是,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关系;协调各成员国的政策,实现各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及捍卫其独立和主权;全面考虑阿拉伯国家的事务和利益;谋求各成员国在经济财政、交通电讯、文化、国籍、社会和卫生保健等方面进行密切合作。

主要原则是,各成员国不论大小,一律平等,保护成员国主权,不干涉成员国内政。

当时促使阿盟成立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犹太复国主义势力在巴勒斯坦的日益扩大。因此,阿盟约定合作,是为了防止巴勒斯坦的分治和犹太国家的产生。1946年,埃及国王法鲁克邀请6个成员国首脑在埃及会谈,保证共同合作,反对犹太复国主义者对巴勒斯坦的主权要求,反对允许犹太移民继续进入巴勒斯坦。

在外交和政治事务中,阿盟把维护阿拉伯各国的合法利益始终放在首位。它坚决支持靡洛哥和阿尔及利亚人民反对法国殖民统治、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大力支持埃及在苏伊士运河基地问题上的对英斗争,援助也门和沙持阿拉伯在亚丁相布赖米绿洲问题上与英国的争议,等等。由于阿盟在阿拉伯世界和国际社会的作用和地位日益提高,1960年底,联合国正式承认阿盟为一个区域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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