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無錫的限購政策原來這麼實施!兩年限售即將到期!

2017年的8月,無錫在胡潤2016年6月-2017年6月的漲幅環比榜單中拿到了內地漲幅第一的排名。於是,無錫gov估計就被中央約談了,接下來就出了新的限購政策。


2018年無錫的限購政策原來這麼實施!兩年限售即將到期!



去年的今天,無錫出了最重要的9.25限購新政,攔住了源源不斷湧入無錫的炒房客,2018年的樓市在調控下也降溫了不少,不過投資客的身影依然沒有減少。

非限購區域的新房今年紛紛開盤在14000元/平左右,打著改善的名頭,但是今年沒有按時來的“金九”已經反映了現在購房者更理性的理念。

2018年到現在為止還沒有頒佈新的無錫限購政策,現在沿用的還是2017年9月25日頒佈的無錫限購政策,其實2017年9月頒佈的限購政策算是對之前的限購政策的進一步升級調控,也有人稱為是無錫最嚴購房政策。


9.25限購新政

2018年無錫的限購政策原來這麼實施!兩年限售即將到期!

目前最新的政策還是2017年9月25日,無錫市住建局發佈的《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補充意見》,無錫房地產市場迎來年內第二波樓市大調控:

1、本地人分區域禁購第三套新建商品住房

2、外地人限購一套住房並需在錫繳納社保滿2年

3、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4成

4、嚴肅查處“首付貸”及其他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市場的行為

5、江陰(樓盤)市、宜興(樓盤)市要根據分區調控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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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區域為限購區域)


無錫人在規定區域內不能買第三套住房,要麼買在規定區域外的馬山、陽山、錢橋、鵝湖等鄉鎮板塊,同時外地人要滿足2年社保要求才能買熱門區域(小道消息:外地人可以補繳社保,有風險需謹慎),不然也只能買鄉鎮板塊。但是,如果不是自住,買了配套缺乏經濟緩慢的鄉鎮,誰能保證有人來接手呢?

其實,早在胡潤榜單出爐之前,無錫政府就對瘋長的房價出臺了一些政策,但是這些政策的力度不足,導致調控效果“不痛不癢”。

4.28限購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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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商品住房銷售前應向價格主管部門申報備案價格,申報備案價格高於2016年10月份所在區域商品住房均價的,通過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商品住房成本評估報告確定備案價格。申報價格備案的商品住房規模不得低於3萬平方米(尾盤除外),且價格備案後1年內不得調高。這就限制了一些開發商買地捂盤等市場行情好的時候再高價賣出的行為。

5.4嚴格落實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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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嚴格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通知》

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落實我市限購政策的相關要求,落實價格備案管理的相關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住房認購和銷售過程中不得存在其他違反商品房銷售管理和房地產市場調控相關政策的行為,違者暫停網籤。其實就是給開發商敲敲鼓,表示這次我們是認真的在調控。

5.20限購限售新政

自2017年5月20日24時起,對已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2017年5月20日24時之後取得不動產權證的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滿2年(法人單位3年)方可轉讓

從5月20日出的新政開始,調控政策的力度才開始一點點加大,限售兩年把許多在無錫投資的炒房團給凍住了2年,但是其實能夠來無錫投資買房的可能也不在乎把30萬左右的錢放在房地產,可能2年後,房價還漲了,依然是賺。如果是限售五年,那麼這些炒房團可能才會止步於投資。

8.11一價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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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落實新建商品住房銷售“一價清”制度。除房款外,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其他單位,個人不得向購房者收取電商費、團購費、居間服務費、信息諮詢費等其他任何價款或費用。

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受委託的代理機構與購房人簽訂的購房合同必須符合價格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得擅自加註押金、保證金等強制性規定。

新建商品房取得預(銷)售許可證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及中介機構不得收取定金、保證金、誠意金、認籌金等任何費用。

2017年出的政策,但是到現在都依然有樓盤在拿到預售證之前偷偷收取定金、認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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