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普法 · 微课堂」拒绝家庭暴力 妇女维权要知道

「巾帼普法 · 微课堂」拒绝家庭暴力 妇女维权要知道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找一位爱自己、尊重自己、珍惜自己的伴侣,是我们广大女性同胞的心愿。相信绝大部分女同胞都找到属于自己幸福,但是,偶尔也会有个别女同胞在婚姻里遭到不幸——被家暴。不用怕,妇联是广大妇女温暖的“娘家”,一直致力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妇女儿童避免受到侵害。今天,小编通过案例给大家分析一下如何对抗家庭暴力。

「巾帼普法 · 微课堂」拒绝家庭暴力 妇女维权要知道
「巾帼普法 · 微课堂」拒绝家庭暴力 妇女维权要知道

案例

何某与丈夫李某相识于1995年,不久两人便堕入爱河。2002年,两人结束了长达7年的爱情长跑,走进婚姻的殿堂。婚后生了个可爱的胖儿子,何某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然而,幸福并没有一直临幸这位美丽善良的妻子。在生下孩子后不久,李某便开始对何某拳打脚踢,家暴行为越演越烈。

2015年,长期忍受着家暴的何某被迫回娘家生活,并提出离婚。但李某不仅不同意离婚,还追到何某的娘家,持续以暴力威胁、恐吓何某。

何某饱受丈夫拳脚和欺凌,但又不懂怎样维权,走投无路之下,向当地妇联求助。

妇联接到求助后,为林某提供维权指导,同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6年3月,经人民法院审查任务,何某的申请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李某殴打、威胁申请人何某。

2016年5月,何某的离婚案件开庭审理,妇联人民陪审员也积极参与了陪审工作。最后,法院判决何某与李某离婚。何某终于结束了长达12年的家暴日子。

「巾帼普法 · 微课堂」拒绝家庭暴力 妇女维权要知道
「巾帼普法 · 微课堂」拒绝家庭暴力 妇女维权要知道

上面的案例中,何某通过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地保护了自己的人身安全,得以顺利进行离婚诉讼,最终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个“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何方神圣呢?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发生或者继续发生,防止受害人近亲属受到骚扰、跟踪,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审查后作出的具有强制力的裁定。

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呢?

根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在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是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基层法院,可以是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也可以是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多长呢?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对于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