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离婚我杀了你全家!”
“给老子闭嘴,看老子不打死你!”
“这是我的家务事!你管不着!”
.....
是吗?这仅仅是家务事吗?!
不!这就是家庭暴力!
据调查数据显示,遭遇过家暴的女性网友中40%遭遇了身体暴力,按比例高低排列分别为:身体暴力(40%)—精神暴力(24.0%)—冷暴力(14.0%)—性暴力(10.0%)—经济暴力(10.0%)。
全国2.7亿个家庭中,
24.7%的家庭存在家暴,
其中90%的受害人是女性。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范围内的暴力行为,包括同居暴力。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
1、身体暴力:
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
2、性暴力:
强奸、强迫的羞辱性性行为;
3、精神暴力:
经常性辱骂、恐吓等。
家庭暴力是古今中外家庭常见的一种带有普遍性的丑恶现象,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家庭暴力长久以来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中,但我们似乎更容易从那些淤青或伤口上去证实家暴的存在。
有一种更为可怕的也是容易被忽视的暴力叫“不言不语”,却伤人于无形,精神的酷刑也会将对方置于家暴的中心,这就是精神暴力。
家庭暴力已严重危害妇女身心健康,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破坏社会稳定和发展,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二、面对家暴,错误的方法就是隐忍
没有任何一种暴力代表爱!
很多家暴受害者在遭受家暴之后并不会寻求社会或他人的帮助,第一反应是想要保全家庭她们认为家暴就是家事,“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就默默承受,等待施暴者的良心发现。但事实证明,家庭暴力基本上有第一就有二……
反抗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孩子。事实证明在家庭暴力环境下成长的孩子,长大后会性格孤僻、固执、自卑,也更倾向于用暴力来解决事情。
三、遭遇家暴的求助途径
1、远离厨房,以免施暴者用锐器伤人;
2、注意保护头、脸、胸、腹等身体重要部位;
3、躲进有电话可求助的房间,如有可能,将施暴者反锁在门外;
4、拨打110报警,由公安机关向施暴人出具告诫书;
5、向居住地或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6、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
7、拨打妇女公益服务热线12338;
8、向救助管理机构申请临时庇护救助;
9、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等。
四、哪些可以作为家暴证据
1、报警记录、出警记录、笔录、公安机关告诫书;
2、验伤报告、医院诊断证明、病例、医药费收据;
3、能够证明施暴行为存在的录音资料或影像资料;
4、证人证言;
5、施暴者写过的保证书、悔过书、承诺书;
6、由受理投诉的机构出具的书证等。
五、反家暴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已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爱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办法(试行)》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2016年12月12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办理程序。《实施办法》规定,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不收取费用。
六、家暴相关刑法
我国《刑法》等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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