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親生子女,離婚時需要支付撫養費嗎?

男方與女方結婚已經七年多,婚後生育兩個孩子。其中,第一個孩子是男孩,今年七歲,是女方婚前與他人懷孕,又跟男方結婚後生育的。第二個孩子是女孩,今年五歲,是女方與男方登記結婚後生育的。由於男方長期在外打工,聚少離多,女方在家也經常行為不檢,雙方感情漸漸淡漠。雙方在登記結婚時父母給了一套房子居住,但房產證是男方父親的名字;男方在城市打工期間按揭購買了一套商品房,產權證名字是男方。現在雙方均同意離婚,但女方要求撫養兩個孩子,男方支付兩個孩子撫養費,並分給女方一套房子。男方不同意支付第一個孩子撫養費,也不想給女方房子,怎樣處理比較公平?

非親生子女,離婚時需要支付撫養費嗎?

‘ 非親生子女’民間又稱為‘帶肚兒女’,是指女方在登記結婚前與其他男子懷孕,再與另外男子登記結婚後生育的子女。即與男方沒有血緣關係的子女。這種婚後無血緣關係而生育的子女 ,雖然孩子年齡尚小,也具備撫養的條件。但因為孩子不是男方親生的,與男方沒有血緣關係,男方可以不盡撫養義務。所以,當男女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的,男方又不願意給這樣的子女支付撫養費,法律上是准許的。即雙方不能就非親生子女撫養費達成一致,男方有權拒絕支付該子女撫養費。

非親生子女,離婚時需要支付撫養費嗎?

根據上述案情描述,雙方的子女撫養應該先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採取對子女有利健康成長的原則決定撫養問題。這個雙方實際條件包括但不限於:經濟條件(如收入、存款、財產實力等);身體條件(如有無傳染類疾病、有無再生育能力、有無勞動能力);時間條件(如能否陪伴照顧孩子學習、就醫、娛樂等生活各方面);文化修養條件(如自己的學歷、嗜好、性格、人品、道德等素質與修養);外部輔助條件(如各自父母或兄弟姐妹及親朋好友能否幫助自己照管孩子,他們的身體、健康、年齡、收入、文化素養、道德修養、人品個性等各方面之優勢)。綜合雙方各方面條件,男女可以各自撫養一個孩子,互不支付撫養費。男方撫養與自己有血緣關係的孩子即可。

非親生子女,離婚時需要支付撫養費嗎?

關於男女之間的財產分割問題。雙方在登記結婚之前父母給安排了住房,且房產證是男方父親的名字。說明該房產不是贈與給你們的,而是讓你們結婚居住使用而已,況且房產證又不是你們的名字。所以,該房子與你們沒有關係。男方在婚後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分。雙方可以協商房子歸男方所有,男方給女方找差價。對價差協商不成的,可以由具備資質的評估機構給予評估鑑定。當然,女方也可以找差價給男方索要房屋,男方配合更名過戶。但是,這樣操作程序繁瑣,成本相對會高。畢竟男方還有按揭貸款未償還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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