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用靈魂占座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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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19,北京,陰


一個用靈魂佔座的女子


G6078高鐵,永州到深圳北,全程700多公里4個多小時,一個搶了靠窗的大座兒10F的乘客,在列車員的耐心勸導和乘客無聲地支持下,終於換到了一個別的座位。

本屬於他的10F坐著一個確定沒有違法行為的女子,只不過,只不過,只不過,她手裡僅僅是拿著一張10D的車票而已。

列車員恪守著自己的職責,沒有越雷池半步,積極地和這位女子解釋10D和10F的區別,半個多小時就這麼過去了。

而女子只有一句話,座位上沒有貼10D。

這世界上本沒有10D,她坐哪裡,哪裡就是10D。

以自己的認知來解釋對世人的規則,這往往是各種宗教裡面至上的神。

這和G334的博士不是一個師傅教的,博士靠的是假裝殘疾的身體,女子用的是假裝無知的靈魂,一個是身體上的巨嬰,一個是心理上的巨嬰。

但她自己也許並不知道,巨嬰成神的過程需要歷經很多磨難,比如她臉上和身上也沒有寫她的名字,列車員可以給她兩個選擇,要麼下車,要麼無限次補票,補到她把名字寫臉上,並加蓋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公章,以證明車票、身份證和她的匹配。

可是,列車員們並沒有和無賴吵架這門培訓,大家都沒違法地完成任務之後,平安到達,消失在站臺,就像剛剛過去的山竹颱風。

那張10F的車票也已被撕碎,丟進垃圾桶裡,和坐在10F上的權利一起。

幸運的是沒人採取任何強制措施,比如派兩個女警把她架走,輕拿輕放地抬出這個車廂,否則她很有可能會突然趴在地上,大聲地哭喊:This is killing!

這有效地避免了很多爭執,比如女權、地域歧視、白左、愛國等等。

最大的利空是對瑞典旅遊局或者瑞典在華企業,因為這位女子靈魂迸發的時間點,放大了瑞典警察的無禮、粗暴,引發中國民眾的反抗情緒,義和團已經脫光膀子排好隊了,一定要打個樣兒給瑞典警察看看,如何善待巨嬰。

中國法學會研究部的某副主任說,要加強對非法使用個人信息的打擊力度,也就是說事後想“人肉搜索”這位女子發洩的,屬於違法行為,不可能的,這輩子不可能的。

而最有可能的是,拿著真正10F車票的這位,回家講述遭遇後,隔壁二大媽會好心勸他,吃虧是福,然後,李大爺再補一刀,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應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所以,用靈魂去佔座的女子可能最多付出200元買到一個隨意坐和半年不能坐高鐵的懲罰,拿10F票的乘客買了票被勸成別的座位,並且多得了一個福,加量不加價。

好人總是能得到福,也有的是時間去等待看惡人遭報應,一切都來得及。

中國的高速列車已經銷往102個國家和地區,代表了世界最先進的水平,與美、日、德相比不落下風,但是坐車的人呢?

配建一些帶電網的幼兒園吧,巨嬰太多,墳地又不夠。

一個用靈魂佔座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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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用靈魂佔座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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