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第二批享受許昌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二批享受许昌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一、選拔條件

選拔範圍和條件嚴格按照《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實行許昌市政府特殊津貼制度意見的通知》(許政辦〔2016〕56號)執行,該文件可從許昌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或許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政策文件中查閱或下載。

二、選拔數量

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每2年選拔1次,每次選拔20名左右。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分配的推薦名額開展選拔推薦工作。

三、選拔程序

(一)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城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嚴格按照選拔條件,根據分配的推薦名額,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通過民主評議和公示程序(涉密人員除外)確定擬推薦人選,經本級政府或主管單位審定後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推薦。縣(市、區)推薦的人選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提交紀檢監察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基層單位按行政隸屬關係逐級上報推薦人選。駐許單位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向所在地人社部門推薦人選。

(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各單位推薦的人選進行資格審查,並根據專業情況組建專家評審委員會,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經媒體公示(涉密人員除外)無異議後,報請市政府批准。

對非公有制單位的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各地各單位要積極推薦。對長期或經常到縣鄉農村、城鎮社區、中小企業等基層一線,提供專業技術服務、培養基層人才的專業技術人員,同等條件下要優先推薦。同時,各縣(市、區)要避免本地推薦人選過度集中於某一行業、領域、學科。

申報材料請於2018年10月12日前報送許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逾期不報的單位,視為自動放棄推薦。

聯繫電話:0374-8279609(專業技術人才)、8279956(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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