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條 嚴把幹部選拔任用“黨風廉潔意見回覆”關,綜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況,加強分析研判,實事求是評價幹部廉潔情況,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本文源自摘抄) 分享到: 閱讀更多 見微知著者言 的文章 關鍵字: 選拔 嚴把 紀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