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環境保護措施

施工現場環境保護措施

1 總體要求

1.1 為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防止因建築施工對環境的汙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製定本措施。

1.2 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防治揚塵、噪聲、固體廢物和廢水等汙染環境的有效措施,並在施工作業中認真組織實施。

1.3施工現場建立環境保護管理體系,責任落實到人,並保證有效運行。

1.4 對施工現場防治揚塵、噪聲、水汙染及環境保護管理工作進行檢查。

1.5定期對職工進行環保法規知識培訓考核。

2 防治大氣汙染措施

2.1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必須進行硬化處理。施工現場採取覆蓋、固化、綠化、灑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濘、不揚塵。施工現場的材料存放區、大模板存放區等場地必須平整夯實。

2.2遇有四級風以上天氣不得進行土方回填、轉運以及其他可能產生揚塵汙染的施工。

2.3 施工現場有專人負責環保工作,配備相應的灑水設備,及時灑水,減少揚塵汙染。

2.4建築物內的施工垃圾清運必須採用封閉式容器吊運,嚴禁凌空拋撒。施工現場設密閉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存放。施工垃圾清運時提前適量灑水,並按規定及時清運消納。

2.5水泥和其它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築材料密閉存放,使用過程中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揚塵。施工現場土方集中堆放,採取覆蓋措施。

2.6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運輸,必須使用密閉式運輸車輛,並與持有消納證的運輸單位簽定防遺撒、揚塵、亂倒協議書。施工現場出入口處設置沖洗車輛的設施,出場時必須將車輛清理乾淨.不得將泥沙帶出現場。

2.7施工道路銑刨作業時,採用沖洗等措施,控制揚塵汙染。 灰土和無機料拌合,採用預拌進場,碾壓過程中要灑水降塵。

2.8施工現場混凝土澆注使用預拌混凝土,施工現場裝修階段設置攪拌機的機棚必須封閉,並配備有效的降塵防塵裝置。

2.9施工現場使用的熱水茶爐,炊事爐灶及冬施取暖等必須使用清潔燃料。施工機械、車輛尾氣排放應符合環保要求。

2.10 拆除舊有和大臨建築時,隨時灑水,減少揚塵汙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內清運完畢,並遵守拆除工程的有關規定。

3 防治水汙染措施

3.1攪拌機前臺、混凝土輸送泵及運輸車輛清洗處設置二級沉澱池,廢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汙水管網,經二次沉澱後用於灑水降塵。

3.2現場存放油料、油質脫模劑,必須對庫房進行防滲漏處理,儲存和使用採取防洩漏措施,防止油料洩漏,汙染土壤水體。

3.3 施工現場設置的食堂,設置簡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強管理,專人負責定期掏油,防止汙染。

4 防治施工噪聲汙染措施

4.1 施工現場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施工場界噪聲限值》制定降噪措施。建築施工過程中使用的設備,可能產生噪聲汙染的,按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環保部門申報。

4.2施工現場的電鋸、電刨、攪拌機、固定式混凝土輸送泵、大型空氣壓縮機等強噪聲設備搭設封閉式機棚,並儘可能設置在遠離居民區的一側,以減少噪聲汙染。

4.3因生產工藝上要求必須連續作業或者特殊需要時,確需在 22時至次日 6時期間進行施工的,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進行夜間施工,做好周邊居民工作。並公佈施工期限。

4.4有夜間施工許可證進行夜間施工作業時,應採取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施工噪聲,採用低噪聲震搗棒等方法。

4.5對人為的施工噪聲,建立教育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並進行嚴格控制。承擔夜間材料運輸的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鳴笛.裝卸材料應做到輕拿輕放,最大限度地減少噪聲擾民。

4.6施工現場進行噪聲值監測,監測方法執行《建築施工場界噪聲測量方法》,噪聲值不超過國家或地方噪聲排放標準。

施工現場環境保護措施

5 能源、資源消耗的控制措施

5.1項目現場安裝總電錶,施工區及生活區安裝分電錶,並設專人定期抄表。

5.2對現場人員進行節電教育。

5.3在保證正常施工及安全的前提下,儘量減少夜間不必要的照明。

5.4辦公區使用節能型照明燈具,下班前,做到人走燈滅。

5.5夏季控制使用空調,在無人辦公或氣候適宜的情況下,不開空調。

5.6現場照明禁止使用碘鎢燈,生活區嚴禁使用電爐。

5.7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儘量控制機械操作,減少設備空轉。

5.8施工用電總包專業分包均需設計量表。地下、室內照明分區分段、分部位手控或安裝時控繼電器,場區照明設光敏繼電器,節電、用電系統安裝電容器以提高功率因素。

5.9所有機械必須符合產品設計匹配電機,根據加工件選用機械,避免大馬拉小車。

6 嚴格控制化學品、油品的洩漏和火災、爆炸的發生措施

生產、辦公區的化學品、油品一律實行封閉式、容器式管理和使用。設立明顯警告標誌並配備標準的消防器材。嚴格執行各項消防規章和防火管理制度。特殊操作工種需培訓後方可持證上崗。提高全員防火意識。

7 嚴格控制固體廢棄物的產生和處理措施

防止固體廢棄物的產生對環境造成影響,單位根據施工特點,樹立節能減廢的思想,嚴格執行限額領料制度,減少材料浪費,控制無毒、無害不可利用固體廢棄物的產生量。嚴格控制有毒、有害固體廢棄物的排放量。提高各類無毒、無害可利用物資的使用量。建立建築垃圾分揀站和封閉式固體廢棄物回收站。對所有固體廢棄物按規定消納。防止汙染環境。

8 防擾民措施

8.1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工作,科學合理組織施工,爭創市級文明安全工地。

8.2與政府部門和建設單位一起做好工程周圍居民的工作,共同維護正常的施工秩序和生活環境秩序。

8.3 教育施工人員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群眾利益,盡力減少工程施工給當地群眾帶來的不便,和當地群眾一起自覺遵守《首都市民文明公約》,建立起相互理解信任,相互支持配合的良好關係。

8.4按照設計要求必須連續旋工的工程,需在22時至次日6時進行施工的,在施工前必須向工程所在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待審查批准後方可施工,未經批准,禁止在限制時間內進行超過國家標準噪聲限制的作業。

8.5己批准夜間施工的,也要加強防範措施,控制噪聲汙染,定期、定點進行噪聲測試,對強噪聲設備要進行封閉作業,如遇有超噪聲值施工的要立即制止,對人為製造噪聲的,要對違章者進行處罰。

8.6施工前應當公佈連續施工的時間,向工程周圍的居民做好解釋工作,取得居民的諒解。

9 防止泥漿、汙水、廢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措施

9.1施工現場設沖洗車輛處,並設沉澱池,衝車輪、泵車、泵管廢水沉澱後排入市政管網,沉澱池定期清掏。

9.2工地臨時食堂下水道設隔油池,定期清掏汙渣,經隔油沉澱後排至市政管網。

9.3廁所設化糞池,經沉澱後排入部隊內部的市政管網,化糞池定期清理。

9.4下水管一律採用陶瓷對接,防滲水泥滴漿抹管,以防汙水滲入地下,汙染地下水。

10 減少材料消耗和材料節約再利用措施

10.1對進入現場的各種材料要加強驗收保管工作,減少材料的損壞,最大限度的減少材料的人為和自然損耗。

10.2加強材料的平面佈置及合理碼放,防止因堆碼不合理造成的損壞和浪費。

10.3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垃圾分揀站,並及時分揀回收,先利用後處理。

10.4搞好限額領料工作;開展綜合利用,節約代用報廢的物資和包裝容器的回收上交利用,做到物盡其用。

10.5用經濟手段管好物資,搞好物資節約工作,嚴格實行材料“節獎超罰”制度。

施工現場環境保護措施

11 節約用水及地下降水和非傳統水源利用措施

11.1辦公區、生活區及施工區安裝分水錶。

11.2現場使用的所有水閥門均為節水型。

11.3對現場人員進行節水教育。

11.4辦公區、施工區、生活區各明確一名責任人員,檢查水洩漏等情況,杜絕長流水現象。

11.5施工養護用及現場道路噴灑用水時,可以用地下降水井的水源及雨水噴灑,噴灑者應注意節約用水。

11.6臨時用水上水管接口嚴密,水龍頭嚴禁跑、冒、滴、漏。

11.7原材使用精打細算,降低耗損,提出合理化建議或用低耗能源材料取代。

11.8由食堂管理員隨時檢查生活區域的水龍頭,以防浪費生活用水。

11.9現場中要加強對基坑降水產生的地下水和非傳統水源的利用,用於施工期間除飲用水以外的消防、降塵、車輛沖洗、廁所沖洗、結構施工中的混凝土養護及二次裝修中的建築用水。

11.10教育好工人節約用水用電。防止電動工具未作業時空載運轉,夜間減少不必要的照明。

12 對土地植被的保護措施

12.1施工車輛出場必須清洗,衝車輪、泵車,減少施工場地內的廢渣、土對周圍土地的汙染,將對周圍土地植被的汙染降低到最小程度。

12.2減少施工的非廢氣排出、使用清潔能源。

12.3對施工廢水不得直接排放,必須經過沉澱後才能排入軍隊內的市政管道,減少對周圍植被的汙染。

12.4對工人進行安全環保教育,不得對周圍土地植被進行損害。

13 對施工區域內的遺址文物、古樹名木的保護措施

13.1在基坑開挖過程中如遇到遺址文物、古樹名木,應立即停止作業並馬上通知文物部門前來探查和發掘,待有價值的文物發掘完成後,經上級文物主管部門審批後才能施工。

13.2對工人進行教育,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文物,應立即停止施工,保護現場,並向負責人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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