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看NBA的球迷非常有必要了解的籃球犯規規則介紹之10

別總拿科比、詹姆斯跟喬丹比來比去啦,不是一個時代的球員,技術打法,潮流等都在無聲無息中變化,就像關公戰秦瓊一樣,完全必要,也沒一點兒沒意義!

每天看NBA的球迷非常有必要了解的籃球犯規規則介紹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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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罰則

7.4.1 如果:

·判罰隊員技術犯規,應作為隊員犯規登記在該隊員名下,並計入全隊犯規中。

·判罰教練員(“C”)、助理教練員(“B”)、替補隊員(“B”)、出局的隊員(“B”)或隨隊人員(“B”),應登記在教練員名下,並不計入全隊犯規次數中。

7.4.2 應判給對方隊員2次罰球,以及隨後:在記錄臺對面的中線延長擲球入界。在中圈跳球開始第1節。

每天看NBA的球迷非常有必要了解的籃球犯規規則介紹之10

第8條 打架

8.1 定義

打架是兩名或多名互為對方隊的人員(隊員、替補隊員、出局的隊員、教練員、助理教練員和隨隊人員)之間的肢體衝突。

本條款僅適用於在打架中或在可能導致打架的任何情況中離開球隊席區域界限的替補隊員、出局的隊員、教練員、助理教練員和隨隊人員。

8.2 規定

8.2.1 在打架中或在可能導致打架的任何情況中離開球隊席區域或界限的替補隊員、出局的隊員或隨隊人員應被取消比賽資格。

8.2.2 在打架中或在可能導致打架的任何情況中,為了協助裁判員維持或恢復秩序,只允許教練員和/或助理教練員離開球隊席區域,協助裁判員維持或恢復秩序。在這種情況中,他不應被取消比賽資格。

8.2.3 如果教練員和/或助理教練員離開球隊席區域,並不協助或試圖協助裁判員維持或恢復秩序,他應被取消比賽資格。

8.3 罰則

8.3.1 不論由於離開球隊席區域而被取消比賽資格的教練員、替補隊員、出局的隊員或隨隊人員的數量有多少,應給教練員登記一次單一的技術犯規(“B”)。

8.3.2 如果雙方球隊的成員在本條規定下被取消比賽資格並且沒有其它的犯規罰則,比賽應按下面所述重新開始。

每天看NBA的球迷非常有必要了解的籃球犯規規則介紹之10

由於打架而停止比賽,大約在同一時間,如果:

  • 投籃得分,應將球判給非得分隊從端線的任何地點擲球入界。
  • 某隊已控制了球或擁有球權,應將球判給該隊在記錄臺對面的中線延長線擲球入界。
  • 任一隊都沒有控制球也沒有球權,一次跳球情況發生。

8.3.3 所有的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並不作為全隊犯規次數中。

39.3.4 所有涉及在場上打架的隊員或在打架之前發生的任何情況的可能存在的犯規罰則,應按特殊情況處理。

《籃球犯規規則》講完,明天接《籃球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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