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後小伙凌晨醉「游」高速消愁 事故牢獄一樣沒少

淄博新聞網訊 “借酒消愁愁更愁”,醉“遊”高速遇事故,牢獄之災又降臨。二十一歲駕駛員王某因欠大量外債鬧心,凌晨四點醉酒駕駛兜風消愁,在高速路上發生單方事故,被高速交警巡邏時發現並處罰,好在王某並無受傷。

9月17日凌晨四點,淄博高速交警二大隊民警巡邏至S29濱萊高速淄博段K42公里處時,發現一輛小型轎車斜插在邊側護欄,車輛近乎報廢狀態,邊上車輛撞擊碎屑遍地,民警當即停車上前查看並做好防護措施,好在小轎車的安全氣囊正常打開,駕駛員安然無恙。

民警看到駕駛員沒有明顯傷勢,隨後將駕駛員帶至安全地帶進行詢問,起初民警依據凌晨四點的時間判斷極有可能是因為疲勞駕駛導致的單方事故,但在詳細詢問過程中,駕駛員神情慌張,支支吾吾並不想開口說話,民警便意識到不對,並注意到有酒味,駕駛員張嘴說話時味道更濃。民警對駕駛員王某進行酒精呼吸檢測,儀器顯示該駕駛員為醉酒駕駛,隨後將其帶至醫院抽血做進一步檢測,經醫院抽血檢測,駕駛員王某血液酒精含量102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已構成了危險駕駛罪。

在鐵證面前,駕駛員王某向民警坦白:自己21歲,因揹負大量外債導致心情煩悶,前一天晚上,約了好朋友去喝酒,喝到了大概十點左右,喝多了,朋友看自己喝醉了就把自己送回了家。凌晨的時候,自己醒了,還是覺得煩悶,明知自己喝酒了,還心存僥倖,借酒勁兒開車兜風消愁。結果因為酒精的作用在高速公路上迷糊撞上了中央護欄,因車速過快,車輛在撞擊中央護欄後又彈開撞向了邊側護欄。好在安全氣囊好使,救了一命。

淄博高速交警支隊事故大隊民警:該駕駛員王某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卻繼續駕駛機動車,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等於80毫克屬於醉酒駕駛。根據刑法:駕駛員王某明知酒後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已構成危險駕駛罪,駕駛員王某將被處拘役,並處罰金。

席間貪杯,路上添“悲”。本來因為揹負外債導致壓力過大喝酒消愁,結果又出事故又被拘,路產損失、車輛損失保險公司因醉酒駕駛不予理賠,又填一筆支出,這樣“雪上加霜”只因為自己無視法律。

淄博高速交警溫馨提示: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通訊員 牛玉倩 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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