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詩入門(四一)——近體詩38音韻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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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倒字

1.詩裡的倒字,因為遷就韻腳或遷就平仄的緣故。例如:

時難年荒世業空,弟兄羈旅各西東。(白居易)

(弟兄,照習慣當作兄弟,西東,照習慣當作東西,因遷就韻腳而倒置。)

孤城縱目盡南東,山轉溪回翠萬重。(彭汝礪)

徒芝望牛鬥,無計削龍泉。(杜甫)(牛鬥,照習慣當作鬥牛,因遷就平仄而倒置。)

他鄉唯表弟,還往莫辭遙。(杜甫)(還往,照習慣當作往還,因遷就平仄而倒置。)

清宵陪護話,美景從遊遨。(白居易)(遊遨,照習慣當作遨遊,因遷就韻腳而倒置。)

南館星郎東道主,搖鞭休問

路行難。(王初)(行路難,本是成語,倒說為路行難,以遷就平仄。)

2. 名詞+形容詞

一般說來,形容詞+名詞,但是,在詩句裡,為了遷就平仄或韻腳,偶然可以把形容詞放在後面:

欲獻文|狂簡,徒煩思|鬱陶。(白居易)

(原意是欲獻狂簡之文,徒煩鬱陶之思,為了韻腳和平仄的關係而倒置。)

盤燒天竺春筍|肥,琴倚洞庭秋石|瘦。(陸龜蒙)(原意是肥春筍,瘦秋石,為了押韻的關係而倒置。此詩是古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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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湊韻

就是因為押韻困難,勉強把某字湊成一個韻腳,而這字在詩的意義上是多餘的,並非必在的,

湊韻為詩家的大忌,名家的詩裡很少湊韻,但是“中、時、初”在詩句的用法往往近似於湊韻。盛唐時代,這幾個字湊韻的情形少見:

律變滄江外,年加白髮中。(劉長卿)

綠竹放侵行徑裡,青山常對捲簾時。(李嘉佑)

正月喧鶯末,茲晨放鷁初。(杜甫)(茲晨初放鷁,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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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下面幾個例子就有湊韻之嫌了:

峽中為客恨,江上憶君。(杜甫寄杜位。)

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王維終南別業。)

試待盤渦歇,方期解纜。(杜甫寄李十四員外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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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中晚唐以後,“中時初”等字更嫌多餘,這已經成為詩中的習慣法,有些名家也未能免。

1.中字——中字用於動詞之後,表示此種動作發生於某物之中,但這種用法是散文所不容許的,因為取消了中字,詩意不變:

分憂餘刃又從公,白羽胡床嘯詠。(劉禹錫)

滄波獨步亦無蹤,聊上危臺四望。(蘇舜欽)

2.時字——有些時字可以取消,而詩意不變:

蟬噪芳意盡,雁來愁望。(劉禹錫)

曉色荒城下,相看秋草。(張籍)

峽裡聞猿叫,山頭見月。(張籍)

3.初字——往往只當時字講,有時多餘,例如:

漢家丞相重徵後,梁苑仁風一變。(劉禹錫)

況憶同懷者,寒庭月上。(張籍)

太極垂裳日,中原偃革。(楊億)

畦稻霜成後,宮橙露飽。(宋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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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音韻缺陷

敏銳的語音感,是寫好詩詞的關鍵。下面,簡單談談詩者應力避之的音韻缺陷:

1.出韻:出韻即俗稱之落韻,就是一首詩,除了首句可以用鄰韻以外,其它的韻腳必須只能用一個韻部的韻字。除了如押“一東”韻之詩,誤押上“二冬”韻中之字,即為出韻。 此為

近體詩大忌

2.湊韻:韻與詩句意義不相關,勉強湊合。(上文已述)

3.倒韻(倒字)——連兩字而成一詞者,為遷就韻腳,顛倒用(上文已述)。有的可顛倒而用:“先後、琴瑟、慷慨、玲瓏、參商、羅綺、乾坤”等,如果倒後不妨礙表達則可,如不可而強倒之,即稱之為倒韻,切不可用。

4.連韻(音同):相鄰的兩句押韻句,用了同音的字作韻字。

5.重韻(形同):重韻即同一韻字重複押。此為近體詩大忌,而古體詩則不避。

6.複韻(義同):凡意義相同之字,如六麻韻中之“花、葩”,七陽韻中之“芳、香”,一首之中有兩個這樣的韻字就是犯了複韻的毛病。

7.擠韻:詩句中過多的使用了同韻母的字,造成句讀拗口。比如:朝沐晨曦晚夕陽(曦、夕擠韻。小院瓜花獨自香,瓜、花擠韻)

8.僻韻:僻韻又稱“險韻”或“難韻”,即生僻之韻,如陽韻的“薑 鸘”等字。

9別韻:即多音字誤押其他義項。如“興”字於十二蒸韻作“起興”解,於二十五徑韻則作“興致”解;如果該押蒸韻處用了徑韻的意義,這就叫犯別韻。

10.撞韻:就是在白腳處(出句的仄尾上)用了韻腳同韻母的仄聲字。 格律詩,無論平、仄,一旦白腳與韻腳的韻母相同,都屬撞韻。詩中出現這種情況,整首詩的字韻就缺少了豐富的變化,讀起來使人澀口。比如:春風又綠江南岸,明月何時照我還 。(岸撞韻)此非大病,然則注重詩歌音韻美者當力避之。(白腳處撞韻,如果它不是去聲字,(去聲字的音重),還好一些,如果是去生字,那麼這句的重音在此,當力避之。)

11.犯韻:犯韻又稱冒韻,即同一句(聯)中不是韻腳處用上同韻之字。比如:羌笛何須楊柳,春風不度玉門。(怨犯韻)

以上諸條,詩者當避之,尤以出韻、重韻、湊韻、倒韻為大忌。

格律詩入門(四一)——近體詩38音韻缺陷

唐宮仕女圖傳世名作:《簪花仕女圖》(唐:周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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