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警察事件你怎麼看?你怎麼看曾先生的表現?

留住春天78304566


本人因為工作旅遊等原因每年要出國6~7次,我就把我自己的一些見聞和感受給大家說說,我們一些國人有一些自己都不以為然的小毛病,更可怕的是當別人給你指出的時候自己還不覺悟,有時還會說有什麼我們中國人就這個樣,而且這些人當中有很多還是受過高等教育在國內有身份地位的人,下面我說幾個例子看大家有沒有同感。

1、在一些景區等地方,旁邊明明有警示牌禁止的內容,有些人會無視,並在別人提醒的情況下還是無視。

2、不分場合的做出自由散漫的行為,比方說在公共區域的長椅上躺倒休息。

3、到哪都願意搶座,並且還給同伴佔座,然後大聲呼喊同伴快來,旁若無人。

4、坐車或在機場候機,佔據有明顯表示的老弱病殘優先席,而且把隨身行李放在旁邊座位佔據一個席位,在別人提醒了的情況下,會說反正沒人座也是空著唄。

5、走路時甩開膀子自顧自的走,不知道視情況禮讓,缺乏紳士風度。

6、在得到別人的幫助後不說謝謝,比方在進出商場時外國人有時會拉開門讓你先走,很多人會無視對方直接進去,並且不說謝謝。

7、購物時對一些有外包裝的商品總是要打開來看看,儘管旁邊有已開封的樣品,而且當看好要買的時候,會把自己開過封的商品放下,另外拿一個還未開封的去交錢。針對中國人這個習慣,日本很多中國人常光顧的商場,把一些產品用塑料打包帶捆的結結實實,都懶得和你解釋了,而且這個措施只針對中國人。汗顏😓

8、在攤位買水果等食品時,不顧攤主的反感,隨意下手摸來摸去,並且在沒有徵得攤主同意的情況下,拿起來就試吃,完了還不一定買。

9、……

……………………………………………………

哎…算了,不想往下寫了,誰想補充就來補充吧。

最後只說一句,堅決抵制撒潑打滾的軟暴力行為!!!


wb1009


無腦噴子站在愛國、民族、的制高點上,對理性客觀的網友謾罵,什麼洋奴、漢奸。罔顧事實把一切過錯都歸於瑞典方面,我為這些所謂的愛國者感到悲哀,就因為曾先生是中國人,就能以支持國人而無視規則,無視潑皮耍賴的行為。

酒店開始同意曾先生一家的請求,並且特意調低大堂音樂,讓他們在大堂休息。而曾先生在出去找酒店的過程中又帶回一箇中國“留學生”來酒店休息,事情因此而起。

人家同意你在大堂休息,已經是給予你方便了,你卻又帶回一個,酒店是你開的?人家酒店是收容所?

酒店因此趕你們出去理所當然,而你們賴著不走,報警又是理所當然。警察來了,你們還是不肯自行離開,警察只能採取強制措施。至於扔到墓地。還是因曾家所表現出來的潑皮無賴而起,試想瑞典警察在看到一家三口的表演之後,他們會考慮,帶回警局一家三口要是在警局依然打滾哭嚎怎麼辦?而瑞典警察有帶無賴到無人地段的執法傳統,就選擇了帶到人少的地段。公墓只是曾先生為了烘托警察有錯而刻意強調的(並且還說聽到了野獸的叫聲)。一個敢帶著有病父親去長途旅遊的人他還怕墓地,況且這個墓地似乎還是個旅遊景點。

國內的警察,要有瑞典警察的執法精神,霸坐、碰瓷、等違反法律法規的人還會那樣囂張?

有人以瑞典警察的執法而控訴其簡單粗暴,那麼來比較一下吧。強拆大家都或多或少了解吧,媒體報道出來的不少,沒被報道的更多,死傷時有發生。君以為那個更暴力?可能又有人會說,那是自家的矛盾,這是和別家的矛盾。拜託,要真講究人權,就應該知道,人權是沒有膚色之分,沒有國界之分的。維護本國公民沒錯,但是要看具體情況,不管誰對誰錯一概以本國公民就得維護,是典型的反人權行為。

我們有權瞭解真相,有權為本國公民爭取公道,但是,絕對不應該是無賴的保護傘。


新石器時代800


大哥,你這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大無畏”精神啊!

明知——自己2號14點才能入住的酒店,偏要1號的半夜到店。

明知——酒店前廳小有一個酒吧已經11點打烊下班了,卻要有償住在人家的酒店前廳。

明知——人家前臺容納父母三人已屬勉強,還要外出找酒店時又拉一個女性同住,你這是逼著酒店翻臉。

明知——酒店己往外攆人,卻強行留宿不走。

明知——父母有病,卻讓警察抬出而不勸父母走出酒店。

明知——半夜2、3點夜深人靜,卻在馬路上鬼哭狼嚎,還說要引起路人的主意。你面對的是警察,而不是劫匪。你讓路人以為你是精神不好還是吸了毒?喝了酒?

明知——抬你父母的是女性卻在人面前無故倒地,是要“碰瓷”警察?鏡頭上能看見女性揹著手,一臉漠然看著你們三人一臺大戲。多丟人!

明知——自己並不全佔理,卻邀媒體為自己搖旗吶喊。

明知——要入鄉隨俗,卻打出“我弱我有理”要人家包容擔待,警察只是它採用了他們當地慣用處理事情的手法,而非針對你個人。

瑞典警察的粗魯酒店的冷漠,他們自己檢討。

曾先生,你先開展一下批評與自我批評吧!

💝關注我,關注更多精彩。


網悠然


對以上問題,可能我說得有點多。

我有三點大的疑問:

一、那個視頻我看過,很明顯,不完整!那為何有些人故意用此視頻來攻擊中國人說中國人沒素質?是否是一些外國人故意攻擊打壓中國人的文化自信?他們又為何這麼喜歡介入他國之事?

二、瑞典警方為何不敢給中國使館打電話,讓大使館把人接回去教育?又為何不敢接中國使館的電話?是不是心虛?

三、瑞典人為何對本國國民網開一面,並從重處罰本國旅館,卻對中國遊客如此粗魯野蠻?這是否可視為瑞典人天生野蠻,並歧視其他人種?

暫時不說對錯,我認為,就憑瑞典的做法,就違反了聯合國人道主義精神和世界人權保護法。因此,我覺得,瑞典應當就此事件把完整視頻公佈於眾,也好有個交代。這樣一來,瑞典到底錯了沒有,如果錯了,你就道個歉,這個事兒就算過去了。如果我們錯了,我們中方會改正錯誤,大家說是不是這個理?

瑞典又何必苦苦堅持?為何不敢撕下所謂的面子,拿出完整視頻,從而去證實誰對誰錯呢?

畢竟,又何必讓鄰國全佔其便宜,而自己又死要面子活受罪呢?是,堅持了,是可以贏得所謂的“面子”,但卻輸了實際上的銀子。

別固執己見了,瑞典還是拿出完整視頻吧,到時候也能證明自己的清白與否,來獲得更多人的理解,這樣不是很好嗎?


華龍智庫——神君之光


看視頻瞭解真相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360, "file_sign": "42e2d8da2810afff41dca9086a5db810\

安安20100502


本回答是根據現有手頭能找的信息進行分析思考後,獨立做出的推理和判斷,看官自酌。如有最新的信息再行修正,比如,如果有證據證明曾父確實是當場病發需要送醫急救,那我這篇文章所有的觀點都不能成立。謝謝!

(一)曾姓一家三口有沒有違法?

(瑞方習慣稱有些輕微違法為“言行失當”,下面一律稱“違法”,符合中國人習慣)

1)\t酒店不許你待大堂是他的權力,但你賴著不走,是不是侵犯了酒店的私權(類似我們這的民事糾紛)?這是不是違法(民事法)?!【點評:此一點確鑿無疑,否則酒店不會報警。你當然可以認為酒店不人性,甚至可以事後投訴或當場控告它。但其實酒店一開始是同意曾家滯留大廳的,還調低了音樂。但中途你出去又帶回一“女留學生”後,酒店的態度才發生轉變的。為什麼?!這就不展開了,自行腦補。】

2)\t警察出警處理民事糾紛,到場瞭解情況後做出了“裁決”:“曾家必須離開”,曾家堅持不走,這是不是阻擾警察的執法?!阻擾執法是不是違法?!【點評:第一,有沒有“阻擾執法”存爭議,但事後證明是“裝病”,那“阻擾執法”就是確鑿無疑的了。第二,警察還有沒有其它更“人性化”“更人道”的裁決呢?可能還真沒有!因為警察很可能會被酒店方投訴“執法不公”或“不作為”!國外警察做事都是直來直去的,沒有我們這裡“調解”和稀泥的習慣,而且一般都害怕納稅人投訴。第三,裁決歸裁決,事後會不會幫你解決困難那是另一個話題。你宣稱有病要求得到照顧和幫助,可是前提是你要先配合執法呀!如果你一開始配合執法離開,並設法得到對方的理解,警察再幫助你去找酒店或送流浪者救濟站不是順理成章的事情嗎?! 他們實在冷血不幫你或你覺得執法侵犯了你的權益,你可以選擇事後投訴或當場向大使館電話求助尋求領事保護呀!大使館不是說你當天(存疑)就聯繫上了大使館嗎?何必硬要當“巨嬰”一定要警察來幫你解決困難?!第四,關於為什麼警察不能強制讓酒店接客的問題,就牽涉到“私權”與“公權”到底是什麼關係的大問題了,這是現代政治學裡最大、最重要、最基本的一個問題之一,這在西方發達國家這是個公民常識問題,也不展開了。也許曾某一家就是在這個常識問題出錯從而產生了嚴重的誤判“警察可以強迫酒店接客”才導致了後面一系列的惡果。】

3)警察將曾父抬離酒店時,曾某竟然當眾汙衊誹謗執法人員“殺人了!”,這是不是違法?!【點評:第一,曾父當時是否裝病?存疑!這是該事件的核心點!如果真發病,警方還這樣操作,我後面的一切分析判斷推翻!第二,大家對比一下 “國內有人在群裡罵了幾句交警後被拘留”,自行判斷一下他們該受到什麼樣的懲罰?!但其實,在瑞典和其他一些西方國家,曾某的此言行並不構成中國意義上的“誹謗罪”(但言行失當是沒跑的了),別說罵警察,就是罵總統或國王,政府也拿你沒轍,因為這和言論自由有關,也是一個常識問題,也不展開了】

4)\t酒店外,深夜凌晨在鬧市的人行道上,哭天搶地、捶胸頓足,“救命啊”、“殺人了”此起彼伏,不夠成擾亂公共秩序嗎?這不是違法嗎? 警察該不該執法?該不該強制驅離?

PS1:在瑞典或其他很多國家,曾某一家的行為除了不配合執法(存爭議)是屬於違反【明文法條】外,其它行為不叫做“違法”,而是叫做“言行失當”(大致對應我們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裡的一些行為,如醉酒球迷鬧事、打架鬥毆沒有嚴重後果的),警察當然有處置權。“有權”的意思是“不用通知第三方就可以採取自認為合理的方式處理”!這一點其實在任何一個現代正常的國家都基本一樣。如果你認為警察不該處置或處置不當可以選擇事後投訴,我外交部門現在乾的就是投訴這個事。

PS2:公民有難,大使出面為國民站臺撐腰,提供“領事保護”是職責所在,令人敬佩!領事保護介入一般並不做是非判斷,而在於確保公民獲得在當事國應該獲得的公平待遇,爭取公民在當事國的【合法】權益。現在是:我外交部門能不能為這三個國人爭取得來這個合法權益,第一要看曾某三人有沒有違法(言行失當);第二要看瑞警方執法過程中有沒有【過分】使用暴力和執法之間有沒有侵犯他們的人權!

(二)警察的執法工程中有沒有侵犯當事人的人權或有無過分使用暴力呢?

1)\t從第一次出警只是派出兩名女片警可以看出,警方一開始根本沒有送他們去“墳場”公園的打算,只是來實施一個簡單的勸離而已。只是後來他們深夜在酒店外擾亂公共秩序後,才另外再叫來4個警察來將他們送到公園的地鐵站200米附近的。為什麼不直接放地鐵口,後面會專門談到。

2)警察執法時曾父有沒有發病是本事件的核心點。無論中間的過程如何,最後的結果是:他們一家三口被拉到公園後,坐地鐵回到市區並【沒有選擇去就醫】,並當天就離開了瑞典。這充分說明,警察的判斷是無誤的:他們在演戲裝病,他們是一群騙子!【點評:沒有相關視頻和更詳細信息的情況下,我們只能根據結果向前推理: 警察可能是和店員進行了溝通後或根據自己的培訓經驗觀察做出了‘曾父裝病’的判斷。而如果曾父半昏迷失去意識,危及生命,曾某最合情理的第一反應的做法應該是照顧父親並報醫療救護展開急救,而不是自己先離開酒店並拍視頻“取證”(其實也可理解),但後來父親在旁“昏迷不醒”你還半跪在地上有如“指點江山”一般,對著可能的路人控訴:"This polies ----"云云,而不是自行採取救護措施,就有點莫名其妙了!警察也許就是據此更堅定了自己的判斷:不用插手醫療救護。】

3)\t警察使出“強力手段”將不配合執法的曾父抬離酒店時,根據視頻(很可能是曾某自己拍的),儘管顯得很吃力,兩女警的動作還是很溫柔的,放下時是非常輕柔的未見任何過分暴力!【點評: 第一,值得玩味的是,有些官媒體這段視頻截止在女警剛要彎腰去放前的一瞬間,而有些自媒體截止在女警彎腰把曾父的頭腳輕柔的送到地面後,再轉身去移動行李箱!為什麼?大家懂的!第二,這段視頻很可能是曾某拍的,如果是,我真為洩露該段視頻的官媒體的內部人士的前途命運擔憂! 第三,順便糾正大家一個可能存在的錯誤觀念:“警察不能暴力執法!” ——錯!警察就是暴力機器,警察出警,如果你拒絕配合,那得到的只能是強制的暴力。至於出警合不合理,暴力使用得過不過分,你只能事後申訴。這一條除了我朝警察喜歡調解和稀泥外(比如高鐵佔座事件中的當事民警),到哪都一樣!第四,突然想到一點,難道曾某一家就是從孫赫身上學到的這一招,以為“我有病,我動不了!你拿我沒轍!”就能解決自己的“訴求”?——嗯!也許是吧!這是那位高鐵警察示範下的惡果嗎?因為我想曾某是不可能不知道這個高鐵佔座事件吧!PS:根據最新信息顯示,曾某可能是中國某大公司在非洲某國分支機構的負責人,很可能對高鐵佔座事件不知情,特此提示。】

4)\t曾父胸傷從何而來?現在不可考!有三種可能性: A)上下警車的過程中;B)在警車上;C)造假!【點評:第一、曾父有沒有抗法?如果有,受傷就是活該!而裝病本身就是抗法,拖你上下車的過程中意外受傷也是你活該!第二、警察所有過程中,使用的所有控制曾父所使用過的手段有沒有過分的暴力,是一個永遠都不可能達成的‘共識’。不過從曾某展示的“傷情”並不嚴重看,我們只能猜測不太可能使用了過分的暴力。第三,由於曾父存在裝病的欺騙行為,他的控訴“警察在車上毆打了他”根本不可信,當然對於“毆打”的定義每個人理解都可能不太一樣!第四,關於“傷情”照片分析:外傷基本兩種:皮下出血和破皮傷。皮下出血一般表現為淤青,不可能像圖片一樣黃色。而那個黃色更像是碘伏碘酒檫拭的留痕!而中國人一般處理皮下出血的淤青,習慣用“活血”用的如紅花油、正骨水、香港“黃道益”之類藥品,而這些藥品一般都是無色或檫拭後不留色痕的。而碘伏、碘酒一般是用來檫拭在破皮傷防止感染的,沒人會用它們來處理淤青。可是,奇怪的是,仔細觀看圖片,我們並沒有看到破皮傷!所以,該傷情圖片造假的可能性很大!】

5) 警察能不能扔人?用強制手段使輕微違法的當事人遠離事發地而不拘禁,讓其自行冷靜是瑞典警方的常規做法!【第一,一個基本事實是,扔人的地點是一個世界文化遺產公園,被扔點附近200米有一個地鐵站,當日24小時營業,而之後他們也是乘地鐵回到市內的。第二,該公園是瑞典斯德哥爾摩警方處理諸如球迷鬧事、打架鬥毆等還不夠成拘禁的輕微違法或言行失當情況時的扔人“寶地”。第三,該公園裡有一個教堂24小時可接待無家可歸的流浪人員。PS:值得玩味的是,某記者去該世界文化遺產公園實地採訪,其視頻中本來包括了這三條重要信息,而某官媒體在引用時恰恰是沒有采用這三條!為什麼?大家應該懂的!因此,大家放輕鬆,沒那麼複雜!除非某些人想刻意把該事件複雜化!】

(三)除了將他們扔【人員稀少】的【公園地鐵站附近】,還有沒有更好的處理方式呢?

1)\t拘禁起來:警方判斷這三人的違法行為沒有構成拘禁的標準,那憑什麼拘禁?如果拘禁,從此留下案底,以後簽證啥、信用啥的就麻煩了!誰能同意這個?

2)\t送居民區或其他人多的公共空間,如直接放地鐵口、上面說的教堂、救濟中心等:將一群在別人眼裡(包括國人)看起來明顯不正常的擾亂公共秩序的、還在汙衊誹謗警察殺人的幾個人扔在這樣的地方合適嗎?我幾乎可以保證他們被扔下車後乾的第一件事就是喊“救命”!如果是這樣,就會造成新的擾民!這樣難道不是警察的失職嗎?!

3)\t什麼?幫【違法人員】找酒店?!是你有病還是警察有病?!

4)\t什麼?你建議“要先通報我大使館後,警察才能處理,或者讓使領館的人來處理!”——你瘋了嗎?你“治外法權”嗎?!

5)\t“處理可以,處理完後要通知我使領館!”——你覺得哪一國的警務手冊會將“當處理完這個級別的個人違法時,要通報當事人所在國的使領館”寫進去?

6)\t直接扔大使館門口?----到底是誰瘋了?!

總結:撒謊似騙子的一家三口在違法鬧事(瑞方稱“言行不當”)後,得到了應有適度的懲罰!暫時沒有看到暴力執法和侵犯人權。

很簡單的一個事件,曾某一家通過此事得到了教訓,也沒有受到任何實質性的傷害,之後在荷蘭等國也玩的無比嗨皮!別人權、人道、甚至國家民族尊嚴啥的沒完沒了啦,好不好?!

另有必要再強調一下: 他們不是因為和酒店發生爭執被送荒野墓地,而是因為深夜擾亂公共秩序被送市內公園地鐵口附近! 不知為何,就是有人特別喜歡跳過【不配合警察執法】,【擾亂公共秩序】這兩個基本事實而直接說:“因為與酒店糾紛,被警察送荒郊墳地”!於是,輿情就炸了!當時我也氣炸了。但12小時後,我就感覺我被愚弄了!於是,我憤怒了!這也是寫成此文的主要原因。

PS:補充分析一個曾某碰瓷倒地的細節:曾某揹著包往前走,女警前垮一步似阻攔其前行,然後曾某在女警沒有接觸的情況下自行倒地!很多網友說他這是“碰瓷”。其實我認為不是“碰瓷”,是真的如他後面接受採訪時所說的“崩潰”!為什麼呢?且聽我分析:這個時候,曾某一家已經鬧了一陣了,這時很可能是曾某聽到了或意識到了女警呼叫了增援等著來處置他們,這才猛然意識到:壞了!事情鬧大了!他當然知道這是在擾亂公共秩序,現在事情不但不可能向著他們想象的劇本發展,而且現在還很可能會被拘禁起來了!而一旦被拘禁,他當然知道這樣的後果:案底呀,信用啥的!大家懂的。於是他可能決定並準備動身自行離開!哪知女警一個蘭花步攔住了去路,這一刻曾某的腦袋裡一定是“嗡”的一下並閃過無數悔和恨:“完咯!要進警局留案底咯!一切都完咯!”於是崩潰……所以說,確實如曾某後來所說的,真不是“碰瓷”,是崩潰!的確是真的崩潰呀!——換我也崩潰!


SZ誰主沉浮CF


在整個事件中,曾先生的行為有一些瑕疵,但大行不虧!

第一,帶父母出國旅遊,表明曾先生是一個很有孝心的人。

說句實在話,我們有多少人,有這份心,經濟條件寬裕了,把年老的父母帶出去走走看看?百善孝為先,子欲養而親不在,行孝要趁早啊!衝著這一點,我以為,曾先生是值得敬佩的!

第二,訂酒店時間計算錯,曾先生可能還有些粗心。

國內有人說曾先生是為了定一晚蹭一晚,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時候,還是不要胡亂猜測。但比預定的時間提前好幾個小時(又是深夜),卻表明曾先生比較粗心——是不是沒有考慮時差因素呢?

第三,英語非常流利,說明曾先生是一個見過世面的人。

在我們目前所見到的視頻中,曾先生與酒店、警察進行交涉,所用的英語都是非常流利,表明他應該經常出國或與外籍人士經常都有交流。

第四,見到有困難的同胞,積極伸手,表明曾先生有俠士情懷。

扶危濟困,是我們的文化傳統。有人用曾先生自己的問題都沒解決,還帶回一個陌生女子來批評曾先生,我以為,這毫無道理——任何一個稍微有些善心的中國人,見到同胞在寒風中瑟瑟發抖,都不會袖手旁觀吧?

第五,倒地痛哭,確有耍無賴的感覺,但設身處地,情緒失控可以理解。

我們很多人說曾先生一家“一哭二鬧三上吊”,把中國式撒潑表演的淋漓盡致,三水三心也是如此認為的,下面圖片上,那個雙手抱肩的外籍男士的表情,非常值得玩味。但在異國他鄉,面對父母可能無處可去的窘境,一個人失去理智,有些出格的行為,雖然不合適,但並非不可以理解——有些網友用此批評,我以為尚可,錯了就錯了,但有些人用此來辱罵,我認為非常不應當,每個人都會遇到困難的時候,我們的很粗安通文化中還有一點“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啊!為何當年的餘歡,拔刀怒刺侮辱母親的惡人,得到全國的一致同情呢?

第六,後面在網上發佈消息,接受媒體採訪時候的選擇性言語,還是不夠妥當的。

事件發生後,經常出國的曾先生,應該主動與使領館聯繫——我們背後,有一個強大的祖國啊!但他沒有,大師在接受採訪的時候,也對此表示遺憾。

最遺憾的是,事件發生後,曾先生的說辭,幾度反轉,並沒有能夠將此次事件完整可觀的描述,而是有所選擇,有的還涉嫌誇大,比如距離,比如毆打。而後面陸續有錄像片段曝出後,國人就有不同的觀感,以至於很多人開始對其行為反感!

總之,曾先生其人,從中國人的思維角度來說,還是不錯的,希望他不要受這件事情的影響,生活幸福!也希望其父母,儘快走出陰影,身體健康!


三水三心


現在依然不能看到事情的全部,所以隨意發聲、做定論還不太合適。

如果就目前的信息看,我覺得有國情不同的問題吧。曾家人沒有白蹭酒店大廳的意思,國內這麼做沒有問題;瑞典的情況咱不知道,但曾家預訂了房間酒店方也曾同意他們休息。

這裡的一點是女留學生的到來。網上的議論非常惡毒,說曾先生目的不純,這非常可笑也可見持此說法人的卑鄙;酒店方因此驅逐曾家原因不明(我不喜歡無來由的猜測或者叫分析),這裡面如果按通行說法曾先生有錯在先,酒店也有不恰當。有句話叫“顧客就是……”,瑞典信奉的什麼呢?

但是曾先生一家不離開,是我們認為的“賴”還是爭取留下需要再說。畢竟外面的條件不足以讓陌生的一家人存身。酒店不願意多溝通喊來警察,我覺得還是雙方都有不恰當。這裡要說說國內有些人的說法,他們認為人家讓走曾家人就得走。

我們現在看到的不是完整視頻。所以只看到了曾先生及其母親“哭鬧”的場面,曾先生說的其父被倒拖的看不到。

瑞典警察的做法明顯不合適。不要再說把曾家人放到風景區什麼的了。

曾先生的行為我認為有錯。不瞭解國外的情況做了有違當地習慣的事情。

瑞典酒店的做法不可理解。我認為這就是不願意做生意的樣子,服務夠差的。聯繫到大使館講的針對中國人的安全事故發的多發也可以理解他們對曾家態度的原因之一斑。

警察的處理方法我不能接受。據說警方認定曾先生並沒有違反法律規定。

現在網上又出現了曾家旅遊的圖片,扭轉乾坤了。我覺得曾先生弱智,居然還發那樣的照片,一點也不知道稍稍避嫌,哪怕裝也得裝裝悲情呀!根據中國人的做法,不能確定是以前的被人拿來還是真的是隨後馬上嗨去了,而且留下了給人罵的原因。


衛宏胤


在瑞典酒店事件,眾人對曾先生一家的指責裡,意外發現了一條可與22條軍規媲美哲學悖論!特此記錄:

姓曾的高喊,警察殺人了也是人類情感的正常表達嗎?警察殺人了嗎?誹謗,胡說八道。

點評:

見到持刀歹徒,為了不胡說八道和誹謗,應該等刀捅脖子上再用最後一口氣喊出,歹徒殺人了。

但是因為你能喊,說明你還沒死,歹徒也就沒殺人,因此你就是胡說八道和誹謗。

所以被歹徒襲擊時候,誠實的人不應該喊,喊了的就是不誠實,不值得救!

怎麼都是死,夠22條軍規,夠哲學嗎?

看來很多人缺少基本的同理心和易位思考能力。評估他人行為都是按超級英雄標準來的。畢竟曾父有病,而瑞典警察手裡剛有一位土耳其人病發死了,結論是警察沒毛病,死人也沒犯罪。

安安靜靜,清清白白離去,不會被指責誹謗,也沒有坐地嚎啕讓本國民眾丟人,看來是超脫悖論的最優解。

而曾先生,如果願意放棄尊嚴,像乖狗狗一樣隨呼而去,這段被歧視的經歷就不會進入國人的視野,在國內大眾對瑞典人權社會的夢境中,華人好欺負的觀念卻會悄悄在瑞典各個酒店吧檯、警察對講機之間流傳。

但是曾先生沒有退讓,他用微弱的,坐地哭嚎的不合作方式,與種族歧視進行了鬥爭。他付出了代價,但引動了媒體和政府的關注,進行了外交抗議。

不論最終瑞典政府最終是否道歉,現在瑞典的酒店吧檯和警察對講機裡,流傳的應該是如何避免捲入外交糾紛的話題。畢竟對於瑞典的小民來說,政府一樣是不可預測的存在。誰知道為了下一船鱈魚的出口,會不會拿一個微不足道的酒店或者警員背鍋呢?外出旅行的國人,你們能體會到兩者之間的區別嗎?

西方神話中,有一位盜火者普羅米修斯。通常,他的雕像雄偉高大。但是人們知道,在給人類送去光明後,他正被宙斯的巨鷹啄食肝臟。那麼他的形象會是昂首挺胸的巨人嗎?

也許,他就是一位無助哀嚎,但是沒有退讓的弱者?

另,經過查證,前面指責曾先生誹謗警察的內容,不是網上噴子自己隨便編寫,而是與瑞典記者對桂大使的質問內容非常吻合。也許,噴子們並不是無知無識,缺少同理心和易位思考能力,反而是深藏不露的輿情高手?



味冷


人物介紹:天士力尼日利亞總經理曾驥,主要營銷複方丹參滴丸,俗稱天津大力丸。據知情人士披露,這家人在國內機場有過跳上櫃臺鬧事的前科。對曾總的搜索,國內的百毒已經開啟了404模式。有外網的朋友可以試試看。

此事件的傳播,環球時報這次有極大的責任!拼命想要挑起民族仇恨,歪曲事實的媒體!

1.一開始就說警察打人!(然後改為暴力,最後改為處置不妥)把自己都謠翻了!

2.找了一個所謂記者去拍攝酒店大廳,實際上這個青旅就沒有像樣的大廳!訛記在商務區轉了一圈拍攝,一邊騙人說這是大廳!有足夠的空間休息!商務區給你未入住的訛霸一家休息?其他客人權益被你削光了吧!歐洲旅客是非常喜歡在商務休閒區喝咖啡和辦公的,跟星巴克差不多。

3.故意忽略酒店報警的起因!酒店本來已經非常人道的接納他們,並且調低燈光,調低聲音讓他們休息,曾訛霸自己又出去外面帶了個女人回來!(曾某詐稱那個女的是流浪留學生,有網友指出就是他老婆!訂一天青旅想當兩天住!還要住四人!不停把酒店當猴耍!)酒店這時候才無法耐受,報警讓他們離開!

4.所謂的警察打人和暴力,訛霸自己的視頻和其他多角度視頻都沒有看到警察有任何暴力!而且兩個女警帶離他家人出酒店後也是輕輕放下!反而是訛霸一家的撒潑,還有訛霸突然的暴起撲屎動作把他們嚇懵逼了!

5.所謂的墳場!其實就是放置到地鐵口!旁邊有公園教堂,四個酒店!墳場其實也是個旅遊景點,當地人經常逛和運動的地方! 訛霸一家最後就是坐地鐵走的!地鐵24小時運營。

6.所謂的訛霸父受傷,肚子塗了一點黃藥水,卻並無任何紅腫淤青!

從頭到尾都是忽悠民眾,暴力暴力要暴力!環球訛報這次真是爛到家,千夫所指!真實情況極少提及,不停虛構和捏造,拼命想要堆造出無腦義和拳暴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