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書式執法」現象探析丨讓執法者更有職業尊嚴

“教科书式执法”现象探析丨让执法者更有职业尊严

孔大為“教科書式執法”是規範執法的正確打開方式,法律需要這樣的執法,公眾期待這樣的執法,社會也呼喚這樣的執法。然而,“教科書式執法”走入公眾視野,也提醒著當下,民警的執法權威依然面臨挑戰,維護民警的職業尊嚴依然任重道遠。

有民警直言:此前,公安執法一度陷入困局,身處矛盾糾紛處理第一線,稍有不到位的地方,就有可能被傳到網上成為“風波”,“有時候即便是依法執法,掐頭去尾的視頻一上了網,有理也難說清。”

新形勢下,如何公正執法、突破執法困局,成為擺在全國公安系統面前的一個緊迫問題。

向襲警辱警說“不”

某地外來人員向某家的小男孩偷了當地村民家的黃瓜,村民要求向某管教兒子,向某則以兒子被打為由與對方發生爭執。隨後,向某叫來10多名在當地務工的老鄉前來助陣,圍觀群眾也越來越多,局面一觸即發。處警民警考慮到現場調解有難度,加上天色漸暗,故勸說當事雙方去派出所調解。但向某一方擔心民警偏袒本地人,拒不配合,甚至對民警出言不遜,“要去就把我銬走”,還動手推搡民警。為避免事態擴大,民警及時請求支援。

不久,又一批向某的老鄉20餘人陸續趕來,民警發現向某的弟弟後腰襯衣內藏著20多釐米的器物,便引起警覺(後查明是扳手)。

派出所所長帶增援民警趕到現場後,經過勸說,向某同意去所裡調解,就在上車的一剎那,向某的弟弟上前拉扯阻止,一名民警眼疾手快,迅速控制了向某的弟弟,許多老鄉見狀,一擁而上襲擊民警,致使三名民警和一名輔警受傷,兩輛警車受損。事後,兩名直接襲警者被判處拘役四個月,其餘多人被行政處罰。

一段時間以來,各地相繼發生一線公安民警、輔警在執法執勤過程中遭遇暴力抗法和辱罵毆打的案(事)件,給警察執法權威和正常社會秩序帶來嚴峻挑戰。公安部對侵害民警執法權益案(事)件高度重視,要求各地公安機關採取強有力措施,切實加大對民警執法權益的保護力度,依法打擊暴力襲警、暴力抗法等違法犯罪,嚴肅追究辱警襲警人員的法律責任,堅決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警察執法權威。

警察執法權益屢遭侵害、執法權威屢受挑戰,反映了當前公安機關執法環境的複雜性,說明警察執法遭遇風險的不確定性在加大,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據瞭解,當前,民間糾紛類警情佔了群眾報警很大比例,引發矛盾糾紛的原因錯綜複雜。群眾報警是希望民警當“老孃舅”評判是非、公平公正解決矛盾,對民警的態度和一舉一動十分敏感。哪怕民警無意中接過群眾遞來的一支香菸,都可能給當事人造成偏袒一方的錯覺。因此,民警如何站在中立立場、用公正之心穩住雙方情緒並解決問題顯得尤為重要。

哪些情況下民警容易受侵害呢?從統計情況看,在處理勞資、債務、醫患、情感等民間糾紛,以及在查處涉酒警情、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時,民警受侵害的幾率相對較高,且受侵害的情形多種多樣。

民警執法過程中,對辱罵、誣告等“軟暴力”行為維權處罰難。這類辱罵、誣告、糾纏民警的行為,由於在法律上沒有單獨規定,操作時存在現有法律法規過於寬泛、案件性質界定模糊、實際操作缺乏標準等問題。

採訪中,一位基層民警說,一段時間以來,執法環境和輿論環境都比較嚴峻,現場執法時常常不敢動手,退縮忍讓實屬無奈。

在今年年初召開的全國公安廳局長會議上,國務委員、公安部黨委書記、部長趙克志要求全國公安機關必須牢牢把握“十六字總要求”,積極適應深化依法治國實踐新形勢,深入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切實把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的要求落實到執法活動的全過程,努力讓人民群眾感受到社會公平正義。人民日報也發文力挺向襲警辱警說“不”,為增強民警執法底氣、鼓勵民警挺直腰桿執法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但讓社會公平正義的守護者擁有職業尊嚴是系統工程,需要從法治理念、法律保障、制度建設、職業榮譽等方面共同著力建設。

如何突破現場執法困局

去年12月,上海市公安局啟動了一項名為“情境式微課程建設”的工作,為一線綜合執法民警進行崗前培訓和麵上民警現場執法規範專項培訓。

情境式微課程是公安微課程的一種類型,是以民警警務工作中的“執法情境”為基礎,通過分析典型情境,梳理執法流程、執法要點,提出執法規範和執法建議的公安微課程。情境式微課程內容情境化,執法提示流程化,培訓形式可視化,學習應用智能化,讓基層一線民警“一看就懂,一學就會”。

為了讓課程開發可以循序漸進,民警學習可以按圖索驥,上海市公安局對課程的主體構架進行了頂層設計,初步搭建了情境式微課程“(1+n)/x”的體系模型。

“1”——一般情境,是指民警在警務活動中遇到最常見、最典型的,有明確執法流程和執法要點的情境。常見情境的微課程解決的是民警基礎的、規範的執法能力。

“N”——特殊情境,是指基於一般情境衍生出的“情境變量”,可能是一個新的、獨立的執法流程,也可能是一個基於問題導向的執法難點和易錯點。特殊情境的微課程著重解決的是民警對難點、疑點問題的應變能力。

“X”——基礎情境,是指從一般情境或特殊情境中分離出的,具有底層支撐特徵的“情境公約數”。基礎情境的微課程解決的是民警基本的執法技能,包括:基礎警務技能,警械裝備使用,心理抗壓訓練,自媒體應對,阻礙執法的應對等。

根據情境式微課程建設發展需要,上海市公安局選配了來自教育訓練處、公安學院和虹口、寶山孵化基地的專業教官師資,組建了情境式微課程建設專班。通過實戰單位調研、110接處警數據分析和教官專題研討等方式,於2月初梳理形成了100個典型執法情境,在此基礎上,形成了首批200門微課程開發任務。

按計劃,5月上旬,完成網頁版微課程製作並應用於民警培訓。

這是上海市公安局針對現場執法培訓的一個縮影。在此背景下,“教科書式執法”於5月中旬適時出現,顯示了相關培訓工作的巨大作用。

“現在民警現場執法,所有執法細節都在陽光下、鏡頭下,我們要求處警民警在執法過程中不要帶有個人情緒,儘可能避免不必要的衝突發生,同時嚴格按照執法細節操作規範處理警情。”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法制支隊支隊長鄭賢一說,身正不怕影子斜,信息高度發達的自媒體時代,樹立執法規範化的意識尤為重要,同時,通過制度、培訓、實戰化訓練、科技手段等,讓民警養成在鏡頭下規範執法的習慣。

“被很多人拿著鏡頭對著,誰都會緊張,怎麼辦?作為執法者,你需要去適應。我們平時的日常模擬場景訓練有很多,就是讓你緊張,讓你出汗,訓練的時候,錯了沒關係,可以改,但在真的執法現場,你錯了就是錯了,走錯一步都可能造成不好的後果。”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專職教官董曉波說,基層民警都非常辛苦,壓力都很大,除了應對工作壓力和緊張外,很多情況下,外部的壓力、負擔、危險、胡攪蠻纏甚至威脅,更讓民警難以承受。

“在實踐中,我們更多強調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和自身權益,對傷害民警的行為,打擊絕不手軟,去年,我們縣有三起妨害民警執法的案件,相關責任人都被判了實刑。”四川省合江縣公安局副局長徐宇說,為了提振民警執法信心,合江縣公安局採取了多項措施,例如成立維護民警權益委員會,對執法過程中受傷的民警進行慰問;對阻礙執法的行為堅決予以打擊;對民警進行心理疏導,緩解壓力,減少焦慮情緒,能夠平和地執法。此外,該縣還專門建立容錯機制,對於職務行為,排除主觀上存在故意等過錯,都要加以保護,需要出庭應訴或者國家賠償的,單位承擔責任。

“警察執法”=“權威”還有多遠?

無論在影視劇中,還是文字作品中,有個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場景讓人印象深刻:一名民警徒手製伏十來個流氓非常普遍。採訪中,這些情節也被很多老民警證實。在很多人看來,那個年代,民警更有“權威”,或者說,民警的出現,會給很多違法犯罪分子有力的“震懾”,相形之下,如今的執法環境已不能同日而語。

讓“警察執法”=“權威”還有多遠?

徐宇認為,一個民警可以震懾一群違法犯罪人員的“絕對權威”時代已經過去,不會再出現。社會在不斷髮展,我們也要適應社會的發展變化。一方面不能盲目崇拜外國警察的執法環境,畢竟國情和法律制度不同;另一方面認識到原有的傳統的人情社會維繫基礎在改變,人民權利意識在不斷提升。

徐宇說,警察執法不僅僅是一個個體問題或者技巧問題,而是社會問題。我們在逐步建立現代國家基層治理體系,民警代表的政府公權和當事人代表的個人私權都會有個相互磨合適應的過程,圍繞平衡點不斷調整。我們每一名民警都要意識到這種新常態,在每一起警情處理中儘可能地找到情、理、法的最佳平衡點。

“另外,現在我們經常強調,民警自己的安全是首位的,我們不提倡個人主義、冒險主義,因為你是家裡的頂樑柱啊!處理警情要以優勢兵力,以多勝少。”徐宇說,當然,危難之處挺身而出是另一概念。

鄭賢一認為,當時的“權威”,更像是一種“震懾力”或者“影響力”,違法犯罪分子對政府的懼怕,當時有個時代背景是嚴打,震懾力的確非常大,當時的社會處於轉型期,發展中的一個階段,法律也不太健全。現在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維權意識、文化程度都在提升,網絡信息時代,信息傳導更快,群眾接收信息的能力也很快,對執法行為提出更高要求。

“反過來說,從‘權威’的概念上講,距離有多遠,應該這麼說,我們正在努力當中,應該不遠。”鄭賢一說,隨著執法規範化能力和水平的不斷提高,民警執法水平越來越高,法律要求越來越高,法律的規範本身就是權威,這次“教科書式執法”也是一個體現。

文章來源:《人民公安》雜誌2018年16期 孔大為

“教科书式执法”现象探析丨让执法者更有职业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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