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式执法”现象探析丨让执法者更有职业尊严

“教科书式执法”现象探析丨让执法者更有职业尊严

孔大为“教科书式执法”是规范执法的正确打开方式,法律需要这样的执法,公众期待这样的执法,社会也呼唤这样的执法。然而,“教科书式执法”走入公众视野,也提醒着当下,民警的执法权威依然面临挑战,维护民警的职业尊严依然任重道远。

有民警直言:此前,公安执法一度陷入困局,身处矛盾纠纷处理第一线,稍有不到位的地方,就有可能被传到网上成为“风波”,“有时候即便是依法执法,掐头去尾的视频一上了网,有理也难说清。”

新形势下,如何公正执法、突破执法困局,成为摆在全国公安系统面前的一个紧迫问题。

向袭警辱警说“不”

某地外来人员向某家的小男孩偷了当地村民家的黄瓜,村民要求向某管教儿子,向某则以儿子被打为由与对方发生争执。随后,向某叫来10多名在当地务工的老乡前来助阵,围观群众也越来越多,局面一触即发。处警民警考虑到现场调解有难度,加上天色渐暗,故劝说当事双方去派出所调解。但向某一方担心民警偏袒本地人,拒不配合,甚至对民警出言不逊,“要去就把我铐走”,还动手推搡民警。为避免事态扩大,民警及时请求支援。

不久,又一批向某的老乡20余人陆续赶来,民警发现向某的弟弟后腰衬衣内藏着20多厘米的器物,便引起警觉(后查明是扳手)。

派出所所长带增援民警赶到现场后,经过劝说,向某同意去所里调解,就在上车的一刹那,向某的弟弟上前拉扯阻止,一名民警眼疾手快,迅速控制了向某的弟弟,许多老乡见状,一拥而上袭击民警,致使三名民警和一名辅警受伤,两辆警车受损。事后,两名直接袭警者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其余多人被行政处罚。

一段时间以来,各地相继发生一线公安民警、辅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法和辱骂殴打的案(事)件,给警察执法权威和正常社会秩序带来严峻挑战。公安部对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事)件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加大对民警执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依法打击暴力袭警、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严肃追究辱警袭警人员的法律责任,坚决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警察执法权威。

警察执法权益屡遭侵害、执法权威屡受挑战,反映了当前公安机关执法环境的复杂性,说明警察执法遭遇风险的不确定性在加大,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据了解,当前,民间纠纷类警情占了群众报警很大比例,引发矛盾纠纷的原因错综复杂。群众报警是希望民警当“老娘舅”评判是非、公平公正解决矛盾,对民警的态度和一举一动十分敏感。哪怕民警无意中接过群众递来的一支香烟,都可能给当事人造成偏袒一方的错觉。因此,民警如何站在中立立场、用公正之心稳住双方情绪并解决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哪些情况下民警容易受侵害呢?从统计情况看,在处理劳资、债务、医患、情感等民间纠纷,以及在查处涉酒警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民警受侵害的几率相对较高,且受侵害的情形多种多样。

民警执法过程中,对辱骂、诬告等“软暴力”行为维权处罚难。这类辱骂、诬告、纠缠民警的行为,由于在法律上没有单独规定,操作时存在现有法律法规过于宽泛、案件性质界定模糊、实际操作缺乏标准等问题。

采访中,一位基层民警说,一段时间以来,执法环境和舆论环境都比较严峻,现场执法时常常不敢动手,退缩忍让实属无奈。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必须牢牢把握“十六字总要求”,积极适应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形势,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人民日报也发文力挺向袭警辱警说“不”,为增强民警执法底气、鼓励民警挺直腰杆执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但让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拥有职业尊严是系统工程,需要从法治理念、法律保障、制度建设、职业荣誉等方面共同着力建设。

如何突破现场执法困局

去年12月,上海市公安局启动了一项名为“情境式微课程建设”的工作,为一线综合执法民警进行岗前培训和面上民警现场执法规范专项培训。

情境式微课程是公安微课程的一种类型,是以民警警务工作中的“执法情境”为基础,通过分析典型情境,梳理执法流程、执法要点,提出执法规范和执法建议的公安微课程。情境式微课程内容情境化,执法提示流程化,培训形式可视化,学习应用智能化,让基层一线民警“一看就懂,一学就会”。

为了让课程开发可以循序渐进,民警学习可以按图索骥,上海市公安局对课程的主体构架进行了顶层设计,初步搭建了情境式微课程“(1+n)/x”的体系模型。

“1”——一般情境,是指民警在警务活动中遇到最常见、最典型的,有明确执法流程和执法要点的情境。常见情境的微课程解决的是民警基础的、规范的执法能力。

“N”——特殊情境,是指基于一般情境衍生出的“情境变量”,可能是一个新的、独立的执法流程,也可能是一个基于问题导向的执法难点和易错点。特殊情境的微课程着重解决的是民警对难点、疑点问题的应变能力。

“X”——基础情境,是指从一般情境或特殊情境中分离出的,具有底层支撑特征的“情境公约数”。基础情境的微课程解决的是民警基本的执法技能,包括:基础警务技能,警械装备使用,心理抗压训练,自媒体应对,阻碍执法的应对等。

根据情境式微课程建设发展需要,上海市公安局选配了来自教育训练处、公安学院和虹口、宝山孵化基地的专业教官师资,组建了情境式微课程建设专班。通过实战单位调研、110接处警数据分析和教官专题研讨等方式,于2月初梳理形成了100个典型执法情境,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首批200门微课程开发任务。

按计划,5月上旬,完成网页版微课程制作并应用于民警培训。

这是上海市公安局针对现场执法培训的一个缩影。在此背景下,“教科书式执法”于5月中旬适时出现,显示了相关培训工作的巨大作用。

“现在民警现场执法,所有执法细节都在阳光下、镜头下,我们要求处警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不要带有个人情绪,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发生,同时严格按照执法细节操作规范处理警情。”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法制支队支队长郑贤一说,身正不怕影子斜,信息高度发达的自媒体时代,树立执法规范化的意识尤为重要,同时,通过制度、培训、实战化训练、科技手段等,让民警养成在镜头下规范执法的习惯。

“被很多人拿着镜头对着,谁都会紧张,怎么办?作为执法者,你需要去适应。我们平时的日常模拟场景训练有很多,就是让你紧张,让你出汗,训练的时候,错了没关系,可以改,但在真的执法现场,你错了就是错了,走错一步都可能造成不好的后果。”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专职教官董晓波说,基层民警都非常辛苦,压力都很大,除了应对工作压力和紧张外,很多情况下,外部的压力、负担、危险、胡搅蛮缠甚至威胁,更让民警难以承受。

“在实践中,我们更多强调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和自身权益,对伤害民警的行为,打击绝不手软,去年,我们县有三起妨害民警执法的案件,相关责任人都被判了实刑。”四川省合江县公安局副局长徐宇说,为了提振民警执法信心,合江县公安局采取了多项措施,例如成立维护民警权益委员会,对执法过程中受伤的民警进行慰问;对阻碍执法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民警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压力,减少焦虑情绪,能够平和地执法。此外,该县还专门建立容错机制,对于职务行为,排除主观上存在故意等过错,都要加以保护,需要出庭应诉或者国家赔偿的,单位承担责任。

“警察执法”=“权威”还有多远?

无论在影视剧中,还是文字作品中,有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场景让人印象深刻:一名民警徒手制伏十来个流氓非常普遍。采访中,这些情节也被很多老民警证实。在很多人看来,那个年代,民警更有“权威”,或者说,民警的出现,会给很多违法犯罪分子有力的“震慑”,相形之下,如今的执法环境已不能同日而语。

让“警察执法”=“权威”还有多远?

徐宇认为,一个民警可以震慑一群违法犯罪人员的“绝对权威”时代已经过去,不会再出现。社会在不断发展,我们也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一方面不能盲目崇拜外国警察的执法环境,毕竟国情和法律制度不同;另一方面认识到原有的传统的人情社会维系基础在改变,人民权利意识在不断提升。

徐宇说,警察执法不仅仅是一个个体问题或者技巧问题,而是社会问题。我们在逐步建立现代国家基层治理体系,民警代表的政府公权和当事人代表的个人私权都会有个相互磨合适应的过程,围绕平衡点不断调整。我们每一名民警都要意识到这种新常态,在每一起警情处理中尽可能地找到情、理、法的最佳平衡点。

“另外,现在我们经常强调,民警自己的安全是首位的,我们不提倡个人主义、冒险主义,因为你是家里的顶梁柱啊!处理警情要以优势兵力,以多胜少。”徐宇说,当然,危难之处挺身而出是另一概念。

郑贤一认为,当时的“权威”,更像是一种“震慑力”或者“影响力”,违法犯罪分子对政府的惧怕,当时有个时代背景是严打,震慑力的确非常大,当时的社会处于转型期,发展中的一个阶段,法律也不太健全。现在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文化程度都在提升,网络信息时代,信息传导更快,群众接收信息的能力也很快,对执法行为提出更高要求。

“反过来说,从‘权威’的概念上讲,距离有多远,应该这么说,我们正在努力当中,应该不远。”郑贤一说,随着执法规范化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高,民警执法水平越来越高,法律要求越来越高,法律的规范本身就是权威,这次“教科书式执法”也是一个体现。

文章来源:《人民公安》杂志2018年16期 孔大为

“教科书式执法”现象探析丨让执法者更有职业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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