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後小伙下車扶老人反被訛,監控還其清白,小伙決定起訴,你支持小伙起訴嗎?

一杯駝奶


支持小夥子起訴老人!

堅決讓訛人的無賴受到制裁!這樣的老人訛詐別人,是否是有意摔倒的都不知道。如果讓他輕鬆過關,沒有付出一點代價,那麼是否他還會去找沒有監控的路口去摔倒呢?這雖然只是一個擔心,但是感覺也不無道理啊!

9月2日,浙江金華一80後小夥騎電動車經過一路口時,扶起一位騎電動車摔倒的老人,沒想到對方反報警稱是被他撞倒。事發後,交警通過調取事發路段店家監控,證實小夥未撞到老人。終獲清白的小夥表示,將起訴訛詐的老人一家。

訛詐已經成為了目前社會的一個傷痛了,而且對於訛詐好像也沒有很好地制約措施。像這個老人訛詐年輕人,說事被小夥子撞倒的,如果沒有視頻錄像能夠證明老人是自己摔倒的,那麼真的小夥子將會負全責的,也就是好人被冤枉了!訛人的利益是巨大的,不僅醫藥費可以獲得賠償,甚至好多其他費用也會得到賠償。這明顯是對於小夥子是絕對不公平的。

如果訛詐人的人被證明是訛詐,還沒有被嚴肅處理,只是被批評教育,那麼訛詐的成本實在是太低了,簡直是無本萬利。這個是對社會有著特別不好的引導作用,而這種低風險的訛詐肯定會被好多別有用心的人用來進行訛詐的,那麼這個社會豈不是訛詐盛行。那這個社會就有點可怕了!

堅決支持小夥子起訴老人訛詐!也呼籲對訛詐之人一定要嚴肅處理,一定要讓訛詐的違法成本高到沒有人敢於訛詐別人,這樣的社會豈不是更好麼。人人都敢於當見義勇為之人。現在的社會有幾個人敢於見義勇為呢,扶個人都是膽顫心驚的,那這個社會就太不公平了。

綜合來說,絕對支持小夥子起訴老人訛詐!堅決支持對於訛詐之人進行嚴懲,讓訛詐的違法成本高昂,讓沒有人膽敢效仿老人進行訛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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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思天下


支持起訴。這世界,需要的是善良、正義、尊老愛幼,不需要標籤,更不能容忍倚老賣老、老人訛詐。幫扶老人,這就是善,就是善人善行,行善遭訛,這是醜惡對善良的欺負、玩弄和褻瀆。訛人的人,就不能再分老人青壯,就不能再以老人說事論理給以原諒。老人訛人,比青壯訛人更可惡,因為一,他(她)是老人,能利用人們的善良和同情心達到目的。二,因為老,你打不得,罵不得,就只有受訛的份。我們看看最近發生的超市老闆殺死兩個老人而自殺的事件,殺人行兇,固然是犯罪,但是我們想想,就買了一塊西瓜,就因為吃瓜拉了肚子,超市老闆就得賠一萬塊錢,賠三千都不行!不給就堵門大罵,讓你做不成生意!他是老人,公安來了又能怎麼樣?這種情況誰對付得了?誰會有一個善終的辦法?老人摔倒了,法律上有扶的責任嗎?沒有,攙扶就是善良,就是義舉,義舉換來遭訛,讓社會寒心。結論:欺負人、訛詐人的人,必須付出法律的代價,老人也不行!當然,人之善惡誠偽,不分年齡職業地域,這樣的老人,少數而已。


我說無名


支持起訴!別讓做好事的人流淚,也別讓做了錯事的人逃避責任。既然我們是法制國家,就得以法律為準繩,用法律來證自己的清白。80後小夥做好事下車扶人反被誣陷,好的是監控錄象還其清白,證據確鑿。按說見好就收也不是什麼壞事,但一段時間以來了,有這麼一些人知恩不報,恩將仇報,把幫助自己的人說成是撞倒,撞傷自己的人。弄的真假難辯,好壞不分,敗壞了社會風氣,傷了見義勇為者的心。這種歪風邪氣不剎,對社會秩序,公序良德是極大的損害。


年輕人這樣做,首先是對那些吪詐者的警告,讓他們的面貌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受到世人的鞭撻。我們們的法律應該責無旁貸的支持這種行動。還做好事者以清白,給誣陷者以懲罰,讓今後類似這種現象再不發生。我們的社會,本來是一個文明的社會。幫助老人,扶危解困一直是社會各界的共識。但自從出現了這種現象,弄的人人自危,不知道怎樣做才好?因為既使你不去扶人,遠離是非,還會有碰瓷的人專門找上你。
由鑑於此,希望更多的人用法律手段來解決這種現象和分爭。法律也要為這種事開綠燈,提供方便,用最短的時間,來解決此類問題,特別是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用簡易程序來解決。同時,希望對誣陷者加大懲罰,讓效仿者望而生畏。這樣,才有利於匡扶正氣,打擊歪風,社會安定和諧。


天太2


近日,浙江金華的滕先生騎電動車經過一個路口時,扶起了一位摔倒的老人,結果卻被認為是他撞到了老人。後來,交警調取事發路段監控視頻,證實二人並未相撞。

滕先生表示,已準備好起訴材料,擇日遞交法院,要求對方公開道歉,並索賠1元精神損失。

讓人意外的是對方以及警方對此事的態度。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老人的兒子一方面表示,都是誤會,已向滕先生道歉並願意賠償,但又稱滕先生“想當白蓮花就讓他當好了”。

處理該事故的一位警官雖然聲稱起訴是個人權利,但他卻認為起訴“個人想法是有點過了”。

如果說老人一方尚有理由不願被起訴,但警方也如此認為就讓人費解了。

梳理公開報道可發現,“扶老人被訛”的事情屢現報端,以至於在社會上都幾近形成了“老人不能扶”的風氣。看事後當地為扶人者徵信加分的舉措,似有匡扶正氣的意味。

但正如滕先生所稱,扶人成本太高,訛人成本太低了。這才是不良風氣形成的根本原因。如果讓人敢扶摔倒的老人,起碼要做到讓扶人者無後顧之憂,讓訛人者受到法律制裁。

可從老人方和警方的態度中,或許能看出那些扶老人事後被訛詐的人,很少通過司法途徑維權的原因。我們似乎都有一種“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生存智慧。

老人一方已經表示,願以任何形式道歉和賠償。這在很多人看來,事情可以結了,何必要走上法庭呢。或許還有人會想,堅持起訴可能就是為了要更高的賠償吧。

到頭來,滕先生因為堅持起訴極有可能又會成為某些人指責的對象。

不過,滕先生已經明確表示索賠一元。這就否定了起訴是為了更高賠償的質疑。其實,就算是賠償要求也無可非議,這畢竟是公民的法定權利。

我們一直在哀嘆越來越歪的社會風氣,但如果親身遇到了類似事情,或許也會有“和稀泥”的想法吧。

但我們需要像滕先生那樣的較真兒的人,不只是看到需要幫助的人幫一把,而是看到不公正的事兒也要努力扶正它。


馬斯特切羅夫斯基


我不僅僅支持這個小夥子起訴,甚至還想要建議小夥子不僅要提出民事訴訟,最好是向警方報案要求追究對方敲詐勒索的刑事責任!

無辜受辱,用法律手段討回公道無可厚非

這個年輕人好心好意幫助別人,卻受到這樣的對待,任誰都會覺得委屈難過和氣憤。這種時候,這個年輕人選擇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是正當而合理的做法。

扶人被訛頻頻發生,對我國樂於助人善良風俗的傳承產生了不利影響

近十年來,中國社會上扶起摔倒的人員、送傷者入院治療結果反而被誣陷為肇事人還少嗎?其中甚至不少人因為出事地段人少沒有監控或者說找不到證人作證,真的就被白白的訛了一筆。

這樣的結果不僅僅一個個的善良人被訛詐,而奸險之輩受益,更使得近年來社會上出現大面積的老人摔倒路邊無人敢扶的現象。當樂於助人的傳統美德會給自己帶來名譽和金錢雙重的損失時,誰還會願意幫助他人呢?長此以往,誰還敢教自己的孩子幫助他人?恐怕長期如此,若干年後,大人們口口相傳的就是“萬事莫出頭,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了。

騙人的老人主觀惡性較大,必須給他個教訓

這起事件中這個老人實在是太過猖狂了!自己訛人還報警誣陷好人,想的是什麼?不過是想利用大眾不願意沾惹是非和一般不願意與公權力機關打交道的的思想逼迫這個年輕人給錢罷了。甚至在交警趕到後表示要查驗監控錄像時,他們仍然抱著監控錄像沒有拍到的心理不主動承認自己意圖敲詐的事實。

這種有恃無恐的做法讓人不禁懷疑這個人肯定不是第一次作案,如果不是交警查驗到了有效的監控視頻,如果這個小夥子抱著息事寧人的心理早早給了錢,只怕還會有更多的受害人。

這樣的人一定要讓他付出代價,不然他只會覺得違法犯罪的成本太低,毫不在意繼續犯案!

綜上而言,我是十分支持這個年輕人起訴的。


劉輝律師


八零後小夥下車扶起老人反被訛,監控還其清白,小夥決定起訴,我個人堅決支持小夥起訴老人。

這位小夥見義勇為扶起老人後遭到訛詐,由於當時地段修路,沒有攝像頭,老人家屬對其破口大罵,在幾天之後民警找到附近商戶監控視頻後,還小夥清白,小夥讓家屬道歉,家屬拒絕並揚言:愛上哪告上哪告,隨便。


曾幾何時,老人摔倒扶不扶成了一個社會問題,就是因為因為有類似這次事件的無德老人,摔倒後訛詐見義勇為的好人,才讓很多有好心的人不敢去輕易扶老人,為什麼每次都會靠著監控視頻去還見義勇為者的清白?而那些老人面對監控視頻還是死不悔改呢?

我覺得這應該值得我們每個人的反思,一些不良的社會風氣就是被個別不良老人給誤導壞的,這也彰顯了我們法律法規對這類人的行為處罰力度不夠,才讓一些無德無良老人變本加厲有恃無恐的誣賴好人。

如果相關部門能借著這次小夥起訴老人訛詐的行為,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對這類老人的處罰力度,同時大力宣揚小夥見義勇為的社會正能量行為,讓更多的無德無良老人以後面對類似事件有所收斂,讓更多的有好心的見義勇為的人敢伸手,願意去伸手幫助需要幫助的老人,這樣,假以時日,社會正能量才可能被徹底普及。


詩詞公寓


我是支持這種起訴的,不是為了索賠,也不是為了證明清白,而是為了給病態的社會一個警示,一個證告,給那些沒有底線的人一次教訓!

有人可能會說老人當時糊塗了,沒有看清或記錯了人,但他為什麼就沒有想到是有人在幫助他,救助他,而他對救人者的行為怎麼就這麼極端和冷酷呢?這麼不負責任呢?

有人說當今社會世風日下,壞人開始變老了,這個觀點我是贊成的!看看現在的老年人,有多少人老而不尊,老而不教,對於一些積極的社會公益事不去參與,反而天天考慮如何去到處佔便宜,自己的利益一點點都不許碰,這些人或許一輩子沒有明白過,但真的該醒醒了!

筆者就是有一次給這樣老人碰瓷,訛去2000元錢經歷,當時開車經過一個路口,由於人多車子很慢,結果有人大敲車後部,說我颳倒了一個老人,果然有一個老頭倒在地上,當時就懵了。後來有幾個人圍上來不依不饒,我要帶去醫院,又以各種藉口阻撓,最後一個“好心人”說給2000得了,由於當時自己一個人又在外地,還有事,就給了他們。老頭馬上站起來,幾個人離去了。

邊上人說這老頭經常在這裡訛詐別人啊,他們是一夥兒的……


書影


我覺得這個小夥很有社會責任感,其實他也知道這個官司打下來,對他自己不會有什麼利益上的好處的,自己還得搭進去時間、精力和相關費用,總之就是個賠本的買賣。之所以這樣做,我想一是引起社會的關注,用輿論的力量來震懾一些為老不尊的老人;二是希望能通過這個事例,喚起那些道德敗壞的老人心裡殘存的良知。看了後續報道才知道,其實涉事的老人今年只有四十七歲,如果算是老人,應該是相當年輕的老人,這個年齡談不上老糊塗了吧?說緊張、記不清了……如果這些理由都被採納了,我只能說是呵呵了。我覺得老人這個事兒,不是簡簡單單賠禮道歉就完了,應該是已經違法了,搞不懂這麼明顯的事實,怎麼就沒被採取措施,正好給老人找個地方養老。


崔大乘


男子扶老人被訛,真相大白後索賠遭拒,男子:他要我好人做到底

浙江32歲的小夥子滕先生一向是個熱心腸的人,只要看到別人有困難便會主動上前幫忙,就連有老人騎電動車摔倒,他也義無反顧的上前攙扶,並將對方送到醫院。整個過程中,他既沒有拍照留證據,也沒有請路人幫忙指證,任何防護措施都沒有。因為他覺得人性本善,只要真誠待人對方也會真誠的回應自己。

不曾想在路人只看到他扶起老人的一幕,並沒有看到老人是為了摔倒,竟將其當成肇事者,對其百般指責。摔倒老人的家屬因為將老人送到醫院後,沒有墊付醫藥費,當場報警,還毫不留情的指責他沒有良心。為此,他不得不向頻繁向公司請假,打車往返於醫院、派出所、公司之間配合調查。得知出事路段正在維修,沒有監控以後,老人家屬更加肆無忌憚,當著交警的面指著他的鼻子破口大罵。

“我是看到老人騎電動車的時候自己摔倒了,然後又自己站起來。正好他在我身邊摔倒,我便下車將他的電動車扶起來。那時老人似乎沒什麼大礙,還輕聲的跟我說了謝謝。我剛幫老人把車立住,突然冒出了一名騎電動車的男子,大聲把我呵斥住,質問我為什麼扶老人的車,還說親眼看到我把老人撞到,說我不道德。我當時被他罵蒙了,所以沒有接話,誰想他的話剛說完,老人就覺得渾身不舒服,要我送他去醫院,還報警了,說就是我撞的他。”這段事情經過,他在老人家屬和警察面前已經重複過很多次了。

幸好,出事路段的還有民用監控,交警調取附近的民用監控證明了滕先生的清白。滕先生並不想追究老人及其家屬在調查期間對他的指責,他只想向對方索要自己配合警方調查損失的誤工費和打車費用。他覺得這樣的要求應該不算過分,可沒想到卻被拒絕了。滕先生在提出賠償要求的時候,老人的兒子笑了一下,覺得滕先生真是腦子壞掉了,他沒有回應滕先生的賠償要求,還讓滕先生好人做到底,有空的話去醫院看望一下老人。

在老人和老人家屬看來,訛人沒成功也不算什麼大事,冤枉人了就冤枉了唄。一旦對方證明了自己的清白,頂多就是被人說成不道德而已,沒有什麼損失。可一旦訛人成功,就可以獲得大量的賠償,所有的身體毛病都可以一併治療。這可是無本萬利的好事,難怪這麼老人被撞到以後,都會選擇不分青紅皂訛詐把自己扶起來的人。

男子見義勇為扶老人反被訛,欲起訴被勸和:有點過了!

滕先生能理解他們的這種心理,他也覺得這年頭訛人的成本實在是太低太低了,而扶人的成本又太高太高了。這很不公平,這會令想做好事的人望而卻步,再也不敢見義勇為做好事。因此,他想起訴指責他的路人和摔倒老人及其家屬。

得知滕先生要起訴的消息,老人的兒子急了,他連夜給滕先生打電話,表示願意賠償滕先生的誤工費和打車費,還願意上門道歉。但滕先生沒有答應,他覺得一旦自己接受了對方的賠償,就代表自己不起訴了,所以他不能接。滕先生表示,自己起訴對方並不是為了錢,只是希望能讓訛人的人長點教訓,讓以後想訛人的人知道訛人也是有成本的,對此引以為戒。況且,對方是在得知我要起訴的時候才急急忙忙的跑過來道歉的,顯得一點誠意都沒有。


“一旦沒有監控能證明我的清白,對我這一生都會有非常惡劣的影響。”滕先生說道,“我本來正在和未婚妻商量婚禮酒席的事,妻子的家人會對我有看法。我的工作是為附近的居民安裝寬帶,沒有監控證明清白,周圍的居民都不會信任我,我所在的公司也不再信任我。我在這一帶基本上是混不下去了,又有誰能理解我的苦衷?”

但是最後滕先生還是沒有起訴對方,在民警的調解下雙方達成了和解。滕先生接受了老人及老人家屬的口頭道歉,並象徵性的收取1元錢賠償,將原本要求對方登報道歉所需的5000元登報費用全部捐贈給金華市紅十字會。經過此事,滕先生也成長了許多,他表示自己再也不會同情心氾濫去幫扶老人。至少要先拍照或者和其他人一起才敢扶老人。

滕先生還是善良的,可經過這件事以後,他會把善良深深的藏在心裡。畢竟,有些人不值得我們用善心對待。


社會話嘮君


對於小夥子來說,現在可能深深感覺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句話的正確性了,就像寓言裡的那個農夫,雖然你有一肚皮的善心,但是善心也要看對象,毒蛇是有毒的,你對它發善心,它是不會領情的,甦醒了就要咬你一口的!

現在有些事情讓人看不懂,做好事有風險,作惡者卻成本很低,幾乎零風險。就如此案,假如沒有店家的監控,過路人的指證,讓小夥子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一肚皮的冤屈,卻無人可訴,無人相信,就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

處理的此案的人,面對記者採訪,竟然說出起訴有點過了!無語!

傷者的兒子也說只是誤會,還打電話給小夥子,問其想幹什麼,有什麼要求儘管開口,還說小夥子是白蓮花。言下之意,好像一切都是小夥子的錯,就跟之前看到的一則視頻一樣,有人扶起自己摔倒在地的老頭,老頭竟然說,“如果不是你把我弄摔倒的,為什麼街上那麼多人不扶,就你來扶”。面對這樣的人,除了深深地嘆氣,暗罵一聲自己手真賤,還能說些什麼呢?

如果不懲惡揚善,這樣的人會越來越多,社會會越來越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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