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后小伙下车扶老人反被讹,监控还其清白,小伙决定起诉,你支持小伙起诉吗?

一杯驼奶


支持小伙子起诉老人!

坚决让讹人的无赖受到制裁!这样的老人讹诈别人,是否是有意摔倒的都不知道。如果让他轻松过关,没有付出一点代价,那么是否他还会去找没有监控的路口去摔倒呢?这虽然只是一个担心,但是感觉也不无道理啊!

9月2日,浙江金华一80后小伙骑电动车经过一路口时,扶起一位骑电动车摔倒的老人,没想到对方反报警称是被他撞倒。事发后,交警通过调取事发路段店家监控,证实小伙未撞到老人。终获清白的小伙表示,将起诉讹诈的老人一家。

讹诈已经成为了目前社会的一个伤痛了,而且对于讹诈好像也没有很好地制约措施。像这个老人讹诈年轻人,说事被小伙子撞倒的,如果没有视频录像能够证明老人是自己摔倒的,那么真的小伙子将会负全责的,也就是好人被冤枉了!讹人的利益是巨大的,不仅医药费可以获得赔偿,甚至好多其他费用也会得到赔偿。这明显是对于小伙子是绝对不公平的。

如果讹诈人的人被证明是讹诈,还没有被严肃处理,只是被批评教育,那么讹诈的成本实在是太低了,简直是无本万利。这个是对社会有着特别不好的引导作用,而这种低风险的讹诈肯定会被好多别有用心的人用来进行讹诈的,那么这个社会岂不是讹诈盛行。那这个社会就有点可怕了!

坚决支持小伙子起诉老人讹诈!也呼吁对讹诈之人一定要严肃处理,一定要让讹诈的违法成本高到没有人敢于讹诈别人,这样的社会岂不是更好么。人人都敢于当见义勇为之人。现在的社会有几个人敢于见义勇为呢,扶个人都是胆颤心惊的,那这个社会就太不公平了。

综合来说,绝对支持小伙子起诉老人讹诈!坚决支持对于讹诈之人进行严惩,让讹诈的违法成本高昂,让没有人胆敢效仿老人进行讹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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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思天下


支持起诉。这世界,需要的是善良、正义、尊老爱幼,不需要标签,更不能容忍倚老卖老、老人讹诈。帮扶老人,这就是善,就是善人善行,行善遭讹,这是丑恶对善良的欺负、玩弄和亵渎。讹人的人,就不能再分老人青壮,就不能再以老人说事论理给以原谅。老人讹人,比青壮讹人更可恶,因为一,他(她)是老人,能利用人们的善良和同情心达到目的。二,因为老,你打不得,骂不得,就只有受讹的份。我们看看最近发生的超市老板杀死两个老人而自杀的事件,杀人行凶,固然是犯罪,但是我们想想,就买了一块西瓜,就因为吃瓜拉了肚子,超市老板就得赔一万块钱,赔三千都不行!不给就堵门大骂,让你做不成生意!他是老人,公安来了又能怎么样?这种情况谁对付得了?谁会有一个善终的办法?老人摔倒了,法律上有扶的责任吗?没有,搀扶就是善良,就是义举,义举换来遭讹,让社会寒心。结论:欺负人、讹诈人的人,必须付出法律的代价,老人也不行!当然,人之善恶诚伪,不分年龄职业地域,这样的老人,少数而已。


我说无名


支持起诉!别让做好事的人流泪,也别让做了错事的人逃避责任。既然我们是法制国家,就得以法律为准绳,用法律来证自己的清白。80后小伙做好事下车扶人反被诬陷,好的是监控录象还其清白,证据确凿。按说见好就收也不是什么坏事,但一段时间以来了,有这么一些人知恩不报,恩将仇报,把帮助自己的人说成是撞倒,撞伤自己的人。弄的真假难辩,好坏不分,败坏了社会风气,伤了见义勇为者的心。这种歪风邪气不刹,对社会秩序,公序良德是极大的损害。


年轻人这样做,首先是对那些吪诈者的警告,让他们的面貌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受到世人的鞭挞。我们们的法律应该责无旁贷的支持这种行动。还做好事者以清白,给诬陷者以惩罚,让今后类似这种现象再不发生。我们的社会,本来是一个文明的社会。帮助老人,扶危解困一直是社会各界的共识。但自从出现了这种现象,弄的人人自危,不知道怎样做才好?因为既使你不去扶人,远离是非,还会有碰瓷的人专门找上你。
由鉴于此,希望更多的人用法律手段来解决这种现象和分争。法律也要为这种事开绿灯,提供方便,用最短的时间,来解决此类问题,特别是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用简易程序来解决。同时,希望对诬陷者加大惩罚,让效仿者望而生畏。这样,才有利于匡扶正气,打击歪风,社会安定和谐。


天太2


近日,浙江金华的滕先生骑电动车经过一个路口时,扶起了一位摔倒的老人,结果却被认为是他撞到了老人。后来,交警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视频,证实二人并未相撞。

滕先生表示,已准备好起诉材料,择日递交法院,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索赔1元精神损失。

让人意外的是对方以及警方对此事的态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老人的儿子一方面表示,都是误会,已向滕先生道歉并愿意赔偿,但又称滕先生“想当白莲花就让他当好了”。

处理该事故的一位警官虽然声称起诉是个人权利,但他却认为起诉“个人想法是有点过了”。

如果说老人一方尚有理由不愿被起诉,但警方也如此认为就让人费解了。

梳理公开报道可发现,“扶老人被讹”的事情屡现报端,以至于在社会上都几近形成了“老人不能扶”的风气。看事后当地为扶人者征信加分的举措,似有匡扶正气的意味。

但正如滕先生所称,扶人成本太高,讹人成本太低了。这才是不良风气形成的根本原因。如果让人敢扶摔倒的老人,起码要做到让扶人者无后顾之忧,让讹人者受到法律制裁。

可从老人方和警方的态度中,或许能看出那些扶老人事后被讹诈的人,很少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的原因。我们似乎都有一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生存智慧。

老人一方已经表示,愿以任何形式道歉和赔偿。这在很多人看来,事情可以结了,何必要走上法庭呢。或许还有人会想,坚持起诉可能就是为了要更高的赔偿吧。

到头来,滕先生因为坚持起诉极有可能又会成为某些人指责的对象。

不过,滕先生已经明确表示索赔一元。这就否定了起诉是为了更高赔偿的质疑。其实,就算是赔偿要求也无可非议,这毕竟是公民的法定权利。

我们一直在哀叹越来越歪的社会风气,但如果亲身遇到了类似事情,或许也会有“和稀泥”的想法吧。

但我们需要像滕先生那样的较真儿的人,不只是看到需要帮助的人帮一把,而是看到不公正的事儿也要努力扶正它。


马斯特切罗夫斯基


我不仅仅支持这个小伙子起诉,甚至还想要建议小伙子不仅要提出民事诉讼,最好是向警方报案要求追究对方敲诈勒索的刑事责任!

无辜受辱,用法律手段讨回公道无可厚非

这个年轻人好心好意帮助别人,却受到这样的对待,任谁都会觉得委屈难过和气愤。这种时候,这个年轻人选择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正当而合理的做法。

扶人被讹频频发生,对我国乐于助人善良风俗的传承产生了不利影响

近十年来,中国社会上扶起摔倒的人员、送伤者入院治疗结果反而被诬陷为肇事人还少吗?其中甚至不少人因为出事地段人少没有监控或者说找不到证人作证,真的就被白白的讹了一笔。

这样的结果不仅仅一个个的善良人被讹诈,而奸险之辈受益,更使得近年来社会上出现大面积的老人摔倒路边无人敢扶的现象。当乐于助人的传统美德会给自己带来名誉和金钱双重的损失时,谁还会愿意帮助他人呢?长此以往,谁还敢教自己的孩子帮助他人?恐怕长期如此,若干年后,大人们口口相传的就是“万事莫出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

骗人的老人主观恶性较大,必须给他个教训

这起事件中这个老人实在是太过猖狂了!自己讹人还报警诬陷好人,想的是什么?不过是想利用大众不愿意沾惹是非和一般不愿意与公权力机关打交道的的思想逼迫这个年轻人给钱罢了。甚至在交警赶到后表示要查验监控录像时,他们仍然抱着监控录像没有拍到的心理不主动承认自己意图敲诈的事实。

这种有恃无恐的做法让人不禁怀疑这个人肯定不是第一次作案,如果不是交警查验到了有效的监控视频,如果这个小伙子抱着息事宁人的心理早早给了钱,只怕还会有更多的受害人。

这样的人一定要让他付出代价,不然他只会觉得违法犯罪的成本太低,毫不在意继续犯案!

综上而言,我是十分支持这个年轻人起诉的。


刘辉律师


八零后小伙下车扶起老人反被讹,监控还其清白,小伙决定起诉,我个人坚决支持小伙起诉老人。

这位小伙见义勇为扶起老人后遭到讹诈,由于当时地段修路,没有摄像头,老人家属对其破口大骂,在几天之后民警找到附近商户监控视频后,还小伙清白,小伙让家属道歉,家属拒绝并扬言:爱上哪告上哪告,随便。


曾几何时,老人摔倒扶不扶成了一个社会问题,就是因为因为有类似这次事件的无德老人,摔倒后讹诈见义勇为的好人,才让很多有好心的人不敢去轻易扶老人,为什么每次都会靠着监控视频去还见义勇为者的清白?而那些老人面对监控视频还是死不悔改呢?

我觉得这应该值得我们每个人的反思,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就是被个别不良老人给误导坏的,这也彰显了我们法律法规对这类人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才让一些无德无良老人变本加厉有恃无恐的诬赖好人。

如果相关部门能借着这次小伙起诉老人讹诈的行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这类老人的处罚力度,同时大力宣扬小伙见义勇为的社会正能量行为,让更多的无德无良老人以后面对类似事件有所收敛,让更多的有好心的见义勇为的人敢伸手,愿意去伸手帮助需要帮助的老人,这样,假以时日,社会正能量才可能被彻底普及。


诗词公寓


我是支持这种起诉的,不是为了索赔,也不是为了证明清白,而是为了给病态的社会一个警示,一个证告,给那些没有底线的人一次教训!

有人可能会说老人当时糊涂了,没有看清或记错了人,但他为什么就没有想到是有人在帮助他,救助他,而他对救人者的行为怎么就这么极端和冷酷呢?这么不负责任呢?

有人说当今社会世风日下,坏人开始变老了,这个观点我是赞成的!看看现在的老年人,有多少人老而不尊,老而不教,对于一些积极的社会公益事不去参与,反而天天考虑如何去到处占便宜,自己的利益一点点都不许碰,这些人或许一辈子没有明白过,但真的该醒醒了!

笔者就是有一次给这样老人碰瓷,讹去2000元钱经历,当时开车经过一个路口,由于人多车子很慢,结果有人大敲车后部,说我刮倒了一个老人,果然有一个老头倒在地上,当时就懵了。后来有几个人围上来不依不饶,我要带去医院,又以各种借口阻挠,最后一个“好心人”说给2000得了,由于当时自己一个人又在外地,还有事,就给了他们。老头马上站起来,几个人离去了。

边上人说这老头经常在这里讹诈别人啊,他们是一伙儿的……


书影


我觉得这个小伙很有社会责任感,其实他也知道这个官司打下来,对他自己不会有什么利益上的好处的,自己还得搭进去时间、精力和相关费用,总之就是个赔本的买卖。之所以这样做,我想一是引起社会的关注,用舆论的力量来震慑一些为老不尊的老人;二是希望能通过这个事例,唤起那些道德败坏的老人心里残存的良知。看了后续报道才知道,其实涉事的老人今年只有四十七岁,如果算是老人,应该是相当年轻的老人,这个年龄谈不上老糊涂了吧?说紧张、记不清了……如果这些理由都被采纳了,我只能说是呵呵了。我觉得老人这个事儿,不是简简单单赔礼道歉就完了,应该是已经违法了,搞不懂这么明显的事实,怎么就没被采取措施,正好给老人找个地方养老。


崔大乘


男子扶老人被讹,真相大白后索赔遭拒,男子:他要我好人做到底

浙江32岁的小伙子滕先生一向是个热心肠的人,只要看到别人有困难便会主动上前帮忙,就连有老人骑电动车摔倒,他也义无反顾的上前搀扶,并将对方送到医院。整个过程中,他既没有拍照留证据,也没有请路人帮忙指证,任何防护措施都没有。因为他觉得人性本善,只要真诚待人对方也会真诚的回应自己。

不曾想在路人只看到他扶起老人的一幕,并没有看到老人是为了摔倒,竟将其当成肇事者,对其百般指责。摔倒老人的家属因为将老人送到医院后,没有垫付医药费,当场报警,还毫不留情的指责他没有良心。为此,他不得不向频繁向公司请假,打车往返于医院、派出所、公司之间配合调查。得知出事路段正在维修,没有监控以后,老人家属更加肆无忌惮,当着交警的面指着他的鼻子破口大骂。

“我是看到老人骑电动车的时候自己摔倒了,然后又自己站起来。正好他在我身边摔倒,我便下车将他的电动车扶起来。那时老人似乎没什么大碍,还轻声的跟我说了谢谢。我刚帮老人把车立住,突然冒出了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大声把我呵斥住,质问我为什么扶老人的车,还说亲眼看到我把老人撞到,说我不道德。我当时被他骂蒙了,所以没有接话,谁想他的话刚说完,老人就觉得浑身不舒服,要我送他去医院,还报警了,说就是我撞的他。”这段事情经过,他在老人家属和警察面前已经重复过很多次了。

幸好,出事路段的还有民用监控,交警调取附近的民用监控证明了滕先生的清白。滕先生并不想追究老人及其家属在调查期间对他的指责,他只想向对方索要自己配合警方调查损失的误工费和打车费用。他觉得这样的要求应该不算过分,可没想到却被拒绝了。滕先生在提出赔偿要求的时候,老人的儿子笑了一下,觉得滕先生真是脑子坏掉了,他没有回应滕先生的赔偿要求,还让滕先生好人做到底,有空的话去医院看望一下老人。

在老人和老人家属看来,讹人没成功也不算什么大事,冤枉人了就冤枉了呗。一旦对方证明了自己的清白,顶多就是被人说成不道德而已,没有什么损失。可一旦讹人成功,就可以获得大量的赔偿,所有的身体毛病都可以一并治疗。这可是无本万利的好事,难怪这么老人被撞到以后,都会选择不分青红皂讹诈把自己扶起来的人。

男子见义勇为扶老人反被讹,欲起诉被劝和:有点过了!

滕先生能理解他们的这种心理,他也觉得这年头讹人的成本实在是太低太低了,而扶人的成本又太高太高了。这很不公平,这会令想做好事的人望而却步,再也不敢见义勇为做好事。因此,他想起诉指责他的路人和摔倒老人及其家属。

得知滕先生要起诉的消息,老人的儿子急了,他连夜给滕先生打电话,表示愿意赔偿滕先生的误工费和打车费,还愿意上门道歉。但滕先生没有答应,他觉得一旦自己接受了对方的赔偿,就代表自己不起诉了,所以他不能接。滕先生表示,自己起诉对方并不是为了钱,只是希望能让讹人的人长点教训,让以后想讹人的人知道讹人也是有成本的,对此引以为戒。况且,对方是在得知我要起诉的时候才急急忙忙的跑过来道歉的,显得一点诚意都没有。


“一旦没有监控能证明我的清白,对我这一生都会有非常恶劣的影响。”滕先生说道,“我本来正在和未婚妻商量婚礼酒席的事,妻子的家人会对我有看法。我的工作是为附近的居民安装宽带,没有监控证明清白,周围的居民都不会信任我,我所在的公司也不再信任我。我在这一带基本上是混不下去了,又有谁能理解我的苦衷?”

但是最后滕先生还是没有起诉对方,在民警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滕先生接受了老人及老人家属的口头道歉,并象征性的收取1元钱赔偿,将原本要求对方登报道歉所需的5000元登报费用全部捐赠给金华市红十字会。经过此事,滕先生也成长了许多,他表示自己再也不会同情心泛滥去帮扶老人。至少要先拍照或者和其他人一起才敢扶老人。

滕先生还是善良的,可经过这件事以后,他会把善良深深的藏在心里。毕竟,有些人不值得我们用善心对待。


社会话唠君


对于小伙子来说,现在可能深深感觉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句话的正确性了,就像寓言里的那个农夫,虽然你有一肚皮的善心,但是善心也要看对象,毒蛇是有毒的,你对它发善心,它是不会领情的,苏醒了就要咬你一口的!

现在有些事情让人看不懂,做好事有风险,作恶者却成本很低,几乎零风险。就如此案,假如没有店家的监控,过路人的指证,让小伙子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一肚皮的冤屈,却无人可诉,无人相信,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处理的此案的人,面对记者采访,竟然说出起诉有点过了!无语!

伤者的儿子也说只是误会,还打电话给小伙子,问其想干什么,有什么要求尽管开口,还说小伙子是白莲花。言下之意,好像一切都是小伙子的错,就跟之前看到的一则视频一样,有人扶起自己摔倒在地的老头,老头竟然说,“如果不是你把我弄摔倒的,为什么街上那么多人不扶,就你来扶”。面对这样的人,除了深深地叹气,暗骂一声自己手真贱,还能说些什么呢?

如果不惩恶扬善,这样的人会越来越多,社会会越来越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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