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首次 审查逮捕公开听证会

9月17日上午,新城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召开审查逮捕公开听证会,对乔某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了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和犯罪嫌疑人代理人、近亲属共6人到场参加,办案检察官赵旭主持听证会。

会上,办案检察官首先宣布了听证纪律,对审查逮捕听证内容和要求作了说明,新城区公安分局侦查人员信保德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情,该案系犯罪嫌疑人乔某因家族房产问题与刘某发生争执,冲突中致使刘某头部受伤,经鉴定被害人刘某被评定为轻伤二级,新城区公安分局认为乔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造成轻伤结果,有较大社会危险性,依法应当予以逮捕。

犯罪嫌疑人乔某的代理人认为,乔某平时表现良好,没有前科劣迹,故意伤害他人系因家庭财产纠纷引起,社会危险性较小,且已经认罪悔罪,并对被害人进行积极赔偿,可以不予逮捕。人民监督员梁鸿围绕乔某犯罪动机、案发后表现、赔偿沟通等情况进行了询问了解,针对乔某是否具有“较大社会危险性”发表了意见,认为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批捕决定。各方发表完意见后,办案检察官赵旭宣布听证结束,处理结果将随后告知各位。

此次听证会系新城院出台《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听证审查实施办法(试行)》后召开的首次审查逮捕公开听证会,获得了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和人民监督员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评价,人民监督员梁鸿表示,审查逮捕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形式,此次听证会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充分听办案人员、代理人、人民监督员各方意见,能够促使案件结果更加公正,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通讯员:马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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