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檜想放岳雲一條生路,爲何宋高宗堅決不允?

蕭曉四姑娘


關於岳飛和岳雲之死,南宋著名史學家王明清在《揮麈錄》中所記載的王俊誣告狀惡細節十分詳細,其中記載:“我曾經得到《刑部大理寺狀》嶽案的全部案款內容進行瀏覽。當時仲貫甫為尚書郎,他詢問各九卿官署,他們則都說:“張俊、韓世忠二家爭高宗享殿配饗時,張俊以厚禮賄賂管案卷的人,從而取到岳飛案的原始卷宗並且藏了起來,所以岳飛案的原始卷宗現今已經不存在了。”

王明清說:“我曾經得到當時嶽案的行遣省劄,考證其獄詞,所定之罪都是當時炮製的捏造不實之詞,因此知道了所謂岳飛之罪不過如此,則岳飛之冤清晰可見。 ……捏造的罪名雖極端然而卻不見實情,所見(對岳飛父子)的誣陷矇蔽,哪有什麼真實的證據?然而卻匆忙的把岳飛父子都處以極典,我看過行遣省撘後感到氣逆胸臆,內心非常憤怒!”

王明清所見行遣省撘嶽案的岳雲部分的結論如下:“看詳:岳雲因父罷兵權,輒敢私通主兵官張憲,節次催令得與心腹兵官擘畫,因此 致張憲要提兵謀叛。及傳報朝廷機密,惑亂軍心。 及傳報朝廷機密,惑亂軍心。情重,奏裁。

現代有許多奸人為秦檜鳴冤叫屈,說什麼所謂“秦檜害死岳飛父子”的說法並不完全準確。對於岳雲這個岳飛之子,秦檜本來想判其徒刑,而並不想殺了他。秦檜此舉的目的尚有爭議,可能是他害怕金朝將來毀約,進攻宋朝,故留下岳雲以備不測。 所以秦檜還想救岳雲一命,以刑部大理寺的名義主張保全岳雲性命。"岳飛私罪斬,張憲私罪絞,岳雲私罪徒(流放)","奉聖旨根勘,合取旨裁斷"。 但宋高宗趙構顯然不想留下岳雲,因為在他眼中嶽飛父子就是可能顛覆自己統治的大患。所以在高宗的壓力下,秦檜最終判處岳雲死刑, 秦檜所掌控大理寺的判決結果是:岳飛斬首,岳雲徒刑二年,張憲絞刑。“高宗對此不甚滿意,將其修改為:岳飛賜死,張憲岳雲斬刑 。

真相是這樣嗎?

實際上這都是嶽黑秦孽在愚弄讀者!

在對岳雲的結論裡,最後的點睛一筆就是“情重,奏裁。”從這裡可以看出,秦檜一黨根本不想放過岳雲,否則對岳雲的結論無論如何也不可能用“情重”(情節嚴重)的字眼!

大理寺卿李若樸何顏猷薛仁輔在審嶽案時上奏岳飛無罪,認定所列罪名只有“指斥乘與”有可能是真的。據《嶽侯傳》載:“初獄成,大理寺丞李若樸、何彥猷謂岳飛罪當徒二年 ”其它的罪名不成立。而對岳雲的定罪也微乎其微。秦檜對此十分不滿派他的心腹万俟卨羅汝楫負責審理嶽案,結果對岳雲的最終結論表面上看網開一面,實際上是非常毒辣的。

誣告岳飛的王俊在“告首狀”上寫到:“張憲為收岳飛(按:《要錄》作‘岳雲’)書,令憲別作擘畫,因此張憲謀反,要提兵佔(按:《要錄》作‘僭’)據襄陽,投拜金人。因王俊不允順,方有無意作”

王俊的“首狀”破綻百出,最大的漏洞是“首狀”後面所附的小條子。因為王俊是個奸滑之徒,他一時未摸清張俊唆使他誣告岳飛的背景,怕萬一整不倒岳飛,或將來“露餡”,於己不利,於是在“首狀”後面特補上一條子,作為退路。條子上寫道:

張太尉(憲)說岳相公處人來,教救他。(王)俊卻不見有人來,亦未曾見張太尉使人去相公處 ,張太尉發此言,故要激怒眾人背叛朝廷。”此為“尚書省敕牒”所載。 就是說王俊的告詞中已經說明他並沒有看到有人到張憲軍中給張憲捎來岳飛的信件,由此可知連王俊也否認張憲與岳飛通信,但是後來的冤獄卻一口咬定兩人通信謀叛。而這條罪狀的物證全屬子虛烏有,只好編成是王貴和張憲“當時焚燒了當”。

“首狀”揭發的是岳飛與張憲串通,企圖謀反的“書證”,可是“小條子”卻又稱不曾親眼見到岳飛派人來張憲處,也未見張憲派人到岳飛那裡去。這樣王俊自己打自己的嘴巴,自己否定了作為人證的資格。顯然,這樣的“首狀”不能作為定案的證據,因此秦檜誣陷岳飛父子的企圖歷歷在目。

鄧廣銘先生在早期的研究中也已經指出,岳飛案有“詔獄”之名而無詔旨之實。 尤其要注意一個細節:在現在可以查到的記錄中,秦檜上報日期是岳飛等人被殺當日,一般這樣的奏對程序至少也要用個十天二十天的。

秦檜打算要加以株連的那些人的罪狀和刑名,匆忙間無法炮製出來。因此,是在對岳飛父子下了毒手之後,才用倒填日月的辦法把判決書炮製出籠,也藉此對其事實上的先斬後奏的行徑痕跡作掩蓋”。這說明秦檜成心想讓岳飛父子死,所謂的“仁慈”不過是一通鬼話!

《宋史·刑法志》中更有明確記載:“十一年,樞密使張俊使人誣張憲,謂收岳飛文字,謀為變。秦檜欲乘此誅飛,命万俟卨 鍛鍊成之。飛賜死,誅其子云及憲於市。…… 飛與舜陟死,檜權愈熾,屢興大獄以中異己者。名曰詔獄,實非詔旨也。其後所謂詔獄,紛紛類此,故不備錄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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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在中國歷史上,可以說是最為惡名昭著的漢奸。人們對岳飛有多崇敬,而對秦檜就有多痛恨。但鮮為人知的是,當初秦檜在給岳飛定案的時候,曾想放岳雲一條生路。據《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記載:秦檜等以刑部大理寺的名義上書,給出的定案是:“岳飛私罪斬,張憲私罪絞,岳雲私罪徒”。然而,秦檜放岳雲一馬的想法,卻遭到一人的堅決反對,此人便是宋高宗趙構。

那麼,宋高宗為何連岳雲也不放過呢?熟悉評書演義的,都會知道岳雲乃是一員猛將,力大無窮,勇猛無敵。雖真實歷史上的岳雲,不似演義中的那麼誇張,但整體上的形象卻並不差。據正史記載:岳雲常身先士卒,挫敵銳氣,屢立大功,而被軍中稱為“贏官人”(常打勝仗之意)。

岳雲雖資歷較淺,但在岳家軍效力已久,並屢經戰陣,頗有軍望,且是岳飛唯一成年的兒子。宋高宗既決意要殺害岳飛,定然對岳雲放心不下。而秦檜不過是宋高宗殺害岳飛的執行人與幫兇而已,宋朝上承殘唐五代。而在殘唐五代時期,武將當權,朝代更替頻繁,五十餘年更換了五個朝代。而自趙匡胤陳橋兵變、黃袍加身,建立了大宋,便採用了丞相趙普的建議,“杯酒釋兵權”,收繳了武將們的兵權。自此,“以文制武”成了宋朝的國策。

同時,在宋朝,科舉制亦日益成熟,就使得朝廷得以建立一套完全服務於中央皇權的“文官官僚集團”。故而,自宋朝以後,雖是數不清的人物被冠以“權相”或“權閹”,卻絕沒有能威脅到皇權的。所謂的“權相”與“權閹”亦不過依附於、服務於皇權而已,一旦離開了皇權,就勢必成枯槁。如明朝“權閹”頻出,如王振、汪直、劉瑾、馮保、魏忠賢等都權傾一時,但明朝的權閹卻跟漢唐時期的宦官干政有顯著的區別。

漢唐時期的宦官干政,皇帝完全淪為傀儡而被太監們所操控,甚至有宦官肆意廢殺皇帝的事。而明朝的權閹,無論是劉瑾也好,還是魏忠賢也好,當被皇帝拋棄的時候,都無任何反撲掙扎的能力。權閹如此,權相何嘗不是如此,如嚴嵩、張居正等,雖位高權重,但終究不過是皇權的執行人而已。

而宋朝也是如此,秦檜“權相”的帽子,不過是宋高宗給的,秦檜跟岳飛並無直接利害衝突(一人為相,一人為將)。而武將是可以直接威脅到皇權的,北宋建朝後,難得出了一位名將--狄青,愣是被一班文官給折騰得抑鬱而終。岳飛之被害,在本質上也是如此,岳飛正值壯年又最具將才,對宋高宗來說也最“桀驁不馴”(連下12道金牌)。而戰亂之際,君主的神經更顯脆弱,宋高宗親歷了“苗劉之變”、“淮西軍變”等。宋高宗的內心對武將很是忌憚,而對岳飛最放心不下。

有人會說岳飛品格高尚,定不會做出來篡逆之事。趙匡胤杯酒釋兵權時,即是對石守信等將領如此說道:...你們雖無異心,但你們的部下想要富貴,一旦把黃袍加在你們的身上,你們即使不想當皇帝,到時也身不由己了。皇權的神經都極為敏感與脆弱,而害死民族英雄岳飛、張憲、岳雲的,正是這皇權本身,而非個人好惡與恩怨。


歷史聞知社


只能說秦檜與趙構都特別壞。

自岳飛救了韓世忠,併力主北伐,秦檜就開始圖謀殺害岳飛,還企圖陷岳雲於流放。當秦檜成功地挑撥離間了岳飛與趙構的關係,成功地誣陷並給岳飛、張憲定了死罪後,卻發現趙構更壞:不滿足於除掉岳飛、張憲,要把岳雲也一併除掉!

這一刻,秦檜當是大喜過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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