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太吵打扰孩子学习,44岁男子劝阻被大妈围攻突发心梗去世,对此你怎么看?

冰焰


这件事真的令人无比痛心,两个孩子的父亲就这样被广场舞老人围攻致死,一个家庭就这样被广场舞彻底跳跨。更让人感到悲哀的是,没有人将为此事负责。

据报道,9月6日晚上长沙一小区楼下一群老人欢欣鼓舞地跳着广场舞,音乐声开得响彻云霄。贺先生孩子的书房正对老人跳广场舞的地方,他被声震天地的音乐声搅得无心做作业。于是,贺先生的妻子就下楼和跳广场舞的老人交涉,让他们把声音开小一点。但广场舞老人展现出绝不妥协的斗士精神,不由分说地就将贺先生妻子包围起来尽情痛骂。


贺先生看到妻子被老人围攻,赶紧下楼解救妻子。没想到他刚和老人说一句话就被另一拨老人围攻起来,只见黑压压一片人头七嘴八舌地辱骂自己,贺先生一时怒火攻心竟然突发心梗倒地身亡。


一见闹出了人命,所有老人立马从土匪恶霸摇身一变成了胆小鬼,立刻作鸟兽散四下奔逃。接下来几天,这群老人都缩在家里不再跳广场舞了。贺先生以生命为代价,给小区争取到了一片安宁。但这个代价实在太大了,他的妻儿也成了令人同情的孤儿寡母。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这件事都是老人的错。贺先生夫妻俩只是让他们把声音开小一些,又没让他们不准跳舞,这么合情合理的要求他们竟然也不同意。更为甚者,他们非但不同意还围攻贺先生夫妻俩,极尽辱骂之能事,实在是欺人太甚!

法律明确规定住宅居民享有住宅安宁权,相关细则也明文规定住宅周围的噪音在晚上不能超过45分贝。45分贝是多大呢?其实也就是电脑风扇运转的声音大小。显然,广场舞老人开的音乐声远远超过了45分贝,几乎高达一两百分贝了!

跳广场舞本是有益老人身心健康的好事,但他们非要开着巨大音量让周围居民不得安生,这就有点过分了。况且,贺先生夫妻俩提出的要求合情合理,明明是他们的错还反过来围攻别人,这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实在是令人出离愤怒!


冰焰


关于对广场舞的质疑和批判之声,一直未停息过,而被扰的群众对他们的报复也从未停歇过,有泼粪的、有打弹弓珠子的、有强行抢地盘的等等,方式手段也是五花八门,穷尽心思啊。怎奈,社会强大的批判之声和屡屡发生的冲突,并没有阻止广场舞的步伐,有些人依然在扰民,依然在傲骄的影响着人民的生活。

我一直都坚持认为,广场舞没有错,不管它的形式还是参与人群,初衷值得赞扬,总比吃完饭在家坐着长一身肥肉强的多,还利于增强人民体质。但是,这个问题和养狗一样,你的快乐一定不要建立在影响他人的基础之上,你可以跳舞可以放音乐,但请不要吵到居民。

我实在不明白,那些放着高音跳舞的,你们到底是想听歌呢,还是想跳舞。没有音乐的陪伴难道就不会跳了?音乐声音少一点难道步伐就找不到点儿上吗?

你们的噪声吵到人家孩子,人家找你们理论几句哪里错了?你们仗着人多势众围攻欺负人,导致人家心梗死亡,亏心不亏心。当然,对于这么一群低素质的广场舞者,是谈不上什么亏心的,他们兴许会有很多人在暗暗高兴,“以后终于没人来搅和了”。

不要试图老是挑战人们的忍耐力,你们应该吸取一下秦皇岛两位老年夫妇的教训,遇到被逼了的,下一次躲下的不一定是谁呢。

所以说,要想与已方便,就必须与人方便,跳舞可以,但不扰民是基本底线。


元芳有看法


这是一则由广场舞者引发的悲剧,贺先生的突然身亡,在场与之争论过的广场舞者,均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事情发生在长沙县某小区,

9月6日,贺先生11岁的儿子在书房写作业,由于家住二楼,书房又正对着小区广场。被广场舞音乐吵的无法正常学习。贺先生的妻子周女士便下楼找保安反应,并同保安一起去广场劝说跳舞者将音响调小些,跳舞者照做了,但周女士回家后,他们又将音乐调大,周女士再次下去协商,跳舞者“围攻”周女士,并称:跳舞不影响人,他们也是业主,为什么不能在这里跳舞。贺先生见状也下楼理论,两拨舞者一波围攻贺先生,一波围攻周女士。贺先生一嘴抵不过群口,气不过便上楼拿两啤酒瓶,预砸碎一个阻止他们跳舞,突然一个男子冲出与贺先生争论,期间,贺先生突然倒地,被送往医院医治无效身亡,医生诊断为突发心肌梗塞导致死亡。警方已介入调查。

造成这样的悲剧,只想问一句那些广场舞者,跳出了人命,还好意思那么理直气壮吗?七嘴八舌将一个人活活气死,能耐可真不小。跳广场舞健身不反对,但不能因健自己的身而变得自私、失去公德心,必须在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前提下。

根据我国关于噪音方面的规定,在生活居住区:白天噪音不得高于55分贝,夜间噪音不得超过45分贝(指22点到次日凌晨6点)。可能大家不太明白55分贝是个什么概念,大概相当于我们开启电脑时那“嘀”的一声,超过这个音量,都属于噪音污染。这个时候,物业有权利进行管制或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大家应该都知道,广场舞音乐的音量已经远远超出了55分贝的规定范围,属于严重噪声污染。在这种情况下,贺先生和周女士都有权利要求广场舞者排除音乐带来的噪声污染,这是国家法律赋予他们的正当、合法权利。

关于跳舞者所说的“我也是这个小区的业主,我有权利在这里跳舞”,他们是有使用广场健身的权利,但无权利用噪声来打扰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他们的做法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还是少跳跳舞,多学学法比较靠谱,免得理直气壮的“无理抢三分”。

而在此案件中,这群广场舞者不是简单的违反了关于噪声的法律规定,造成了人员伤亡,需要承担刑事及民事赔偿责任。具体如何定责、定罪,得视民警的调查结果而定。

这个特殊案例,希望能给那些热衷于广场舞的人们敲响警钟,要选择适合的场地,别因不懂法而侵犯他人权益,否则,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大家受到过广场舞音乐的打扰吗?对广场舞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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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四十四就离开了这个世界太可怕了,广场舞大妈制造声音,是外因,孩子学习屋里环境不好但只要做双层剥璃,再加上厚的帘,就可以了,何必与大妈为敌呢?关键是小区没有规定不能跳广场舞,你可以向有权力部门申请立法,什么时候可以跳,什么时候不可以跳,,四十四岁离开现代社会自己上了天堂,把罪留给孩子娘,大不公平了,但愿孩子长大为娘增口气孝顺老娘,


酷下



古运河畔28960072


我是带着老年人跳舞的人,但我跳舞从不影响别人,我早上不跳,晚上不跳,星期六、星期天不跳,一般的时间在下午三点半至五点左右,多少年来没有任何人说过我们跳舞的人,而是得到儿女们的支持,锻炼身体是好事,但是影响孩子的学习万万不能,像这样跳舞拢民,而且不听劝告,还要争吵,这样跳舞有何意义,丢掉做老人的形象,给大多数的老带来坏的影响力,争吵的人应该用法律来管,很很打击不讲理的人,提高人民的素质。


星辰闪烁39


只要有一个露天公园,一块绿化空地,就有几拨人跳不一样的舞,音乐声一个比一个高,走进就像是进了D吧,地皮都在震颤呐,看那些老人,一个个像打了鸡血,容光焕发,龇牙咧嘴的扭,说真的,打心里反感。你们跳舞健身没错,可别扰民行吗?音乐声音开小点行吗?我们孩子要做作业,上班的人需要休息!更可气的是,早上很早,居然买来扩音器、大音响,就开始嚎唱,没有节假日,风雨无阻。唱的好听或许就忍了,可有那一个唱的到节拍上?实在是恶心呐!呼吁国家应该早点健全关于广场舞噪音污染管理办法,让老人能老有所乐,快快乐乐的健身同时,又能让周边居民安静快乐的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伸手摘星23479741


看着他们“曼妙的舞姿”我想吐。

从什么时候起,一个利于健康的活动成了社会诟病的对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男子心梗谁负责?

思来想去,应该是没有底线的去享受广场舞的权利和大爷大妈那种半倚老卖老的心。

没有底线的“权利”

没有底线的权利就是纵情的享受他们觉得该享受的东西。

(图片来自题主配图,署名看看新闻)

从最开时大家羞于在众人面前跳舞,到逐渐习以为常,再到大家普遍认同广场舞这种活动后,一些人,尤其是组织者开始膨胀了,这种膨胀延续着之前他们的认知。他们渴望更大的“享受”:更大的空间和更响亮的音乐。问题来了,这开始影响到他人的生活了!

之所以说“半倚老卖老”是为他们根本就不老。

突发心梗

住在2楼的贺先生孩子学习的地方正对着广场,据说当晚音响声特别大,贺先生夫妻先后下楼理论。由于广场舞者人数占优,似乎人多了理就多了,对于贺先生合理的要求他们看来并不认同,先生可能急火攻心,就发了病。

反思

事情发生后,这些舞者就散了,几天都没出来,是不是要是没出事就继续“有理有据”?他们就为了自己痛苦而忽略他人的感受,即便身体健康了,精神依然残缺。广场舞必须要限制音量,别人没有义务为你们的锻炼来买单。很多国人仅因对方和自己站在不是一个立场上,就忽视自己的错误,以人多为道理标准。这样的人真应该好好学习一下小学生的思想品德课了,他们缺乏符合年龄的道德。看着他们“曼妙的舞姿”我想吐。


大眼大世界


舞蹈,本来就是一种艺术

大妈们有权利去融入这个项目的

但是我相信每一个小区,公共大广场

每一个晚上都有不同帮派聚集

这个当然没问题。

不过,大妈们的心态,到底为什么天天去跳舞?

1 证明自己比年轻人更加年轻?

2 当中可以找到知音(同党)

没有第三,有都绝对不是因为艺术!我敢说,如果真的从事艺术的老师们,绝对不容许自己的一举一动,影响别人。

加起来动不动都过一千岁的广场美女们

都活了那么多年,请问如果你们旁边

来一班年轻的街舞团体,你跳他们也跳

你们会安安静静的管好你们嘴巴

继续跳你的舞吗?

但是现在反对的不是跳街舞的人!

是不知道多少个不跳舞的家庭!

你们到底想怎么样?

你们可以去租一些地方,去跳过你死我活

我保证没有人管你们,通宵都可以!


拒绝假教的郑指挥


饱受争议的广场舞,居然闹出了人命,恐怕要走到不得不整顿的地步了。

不要说不懂噪音的危害,每年高考考点附近鸣喇叭是要受到严惩的。在旁边拦车,拦施工的可能也有这些广场舞的大妈大爷,可为什么你们让别人的安居变得不可能?

我们来细扒一下广场舞。

一、广场舞噪音合法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也就是说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是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公共场所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使用音响器材。“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由此可见,广场舞的噪音本身是违法的。


二、广场舞可以处罚吗?《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有处罚广场舞的先例吗?真的有,不过是在国外。

四、不能安静的跳广场舞吗?

以现在的科学技术配个蓝牙跳广场舞,可以来说毫不费钱费力,但为什么不去做呢?因为广场舞不仅仅是跳舞的场合,更是这些大爷大妈的社交场合。

五、广场舞的魅力何在?人们对健身有需求,跳广场舞省钱锻炼效果好,包容性还比较强,对新面孔不排斥,会有人主动教你。相互之间又能拉拉家常,热热烈烈的气氛受到了很多人的追捧。


六、不能依法治理广场舞吗?理论上是可以的,但你要知道,在公共场合处罚人数多的人,压力会有多大,几不可能。只能盼有关部门制定一个广场舞管理条例,限制好时间,音乐分贝等等。

七、本案中这些广场舞者需要负责任吗?答案是肯定的,首先,广场舞的组织者作为直接责任人,需要负法律责任。有证据能证明的直接参与者也要负法律责任。

胡适先生说: 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 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儿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 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

用到广场舞事件上也很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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