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高層住宅,建築壽命到期後應該怎麼處理?

田關鄉人


這個問題提的很有水平!就目前而言,公寓樓是中國城市的主體居住建築!大部分城市人所擁有的住宅都是公寓!

很多住宅的擁有者都很關心自己的房子能住多少年,到期後咋辦?

首先,得說說業主手裡的房產證,也就是大紅本,現在都是一個證件,其實它代表了三個證!即契證,房產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

契證證明你買的時候交稅了!

房產所有權證,這個就是我們常說的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的那個本本。

土地使用證就是告訴你所謂的70年產權的那個!

這裡首先說70年產權,這種說法是不對的,你所擁有的不是70年產權,是永久產權,不過只有70年土地使用權!

說明了這麼多,就要分析一下題目的問題了。

建築到期,肯定是兩個方面。

一,就是你的土地使用期限到日子了,這一點從始至終政府並沒有特別明確立法說要怎麼辦。但是,官方給出的說法是使用期限到了。繳納當時市場價的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繼續擁有土地使用權,我就是俗話說的產權延期!這裡的風險就是政府規劃本地區後,產權到期房子可能變違建。估計可能是適當的補償也未可知。

二,就是房子的建築期限到了,成為危樓了!當然很多人等不到這一天,不過肯定會有!

這樣的話就比較簡單了。個人物品損壞,老化啥的。肯定個人管。手裡一定要看好了土地使用權!雖然可能只有幾平米!等著政府拆遷改造,換新的!

目前來看,基本上房子到期是沒所謂的。關鍵的問題是作為業主一定要明確的指導自己的權利!不要稀裡糊塗的!


非正常人類被研究主任


問題的兩個關鍵詞:"高層建築"和"建築壽命",非土地使用期限,產權期限等。

先來了解建築壽命問題,目前,還沒有統一標準,因為,不同的建築,使用用途、建築的結構、選用的建築材料、所處的自然環境等因素都影響建築壽命,難以形成一個統一的標準,目前只能由建築技術部門通過檢測手段作出判斷。

參照《民用建築設計通則》,以建築主體結構來確定的耐久年限(建築壽命),可以分為100年以上的(一級),50-100年(二級),25-50年(三級),15年以下(四級)。

所有建築包括二個部分,土地部分和建築部分,土地部分有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集體土地不允許進入市場交易,國有土地可以進入市場交易,但不論是什麼類型的土地,個人沒有所有

權。建築部分才是個人的財產,擁有所有權。




理性科普者


這個問題提的很有水平。建築壽命到期後存在安全隱患,需要做相應的技術鑑定,根據鑑定結果做相應處理。

這延伸出一個問題,是由誰負責這個鑑定,資金誰負責出?

鑑定結果無非兩種:一是合格,繼續使用,鑑定出還能使用的年限;二是不合格,可以出具加固方案或報廢處理。

如果是不合格又牽扯出了另外的問題,如果加固處理,加固的相關費用由誰負責?如果報廢處理,原居民的安置問題如何處理?

人們在花了父母的老本以及鉅額貸款後,等建築壽命到期後還要拿大量的錢做處理肯定是不願意的。

國家在發展,以後會出現很多的問題漏洞,但相關的政策也會慢慢的跟上,也會順應民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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