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崗工人以前單位的社保基數低,現在可以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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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大家都知道,以前的社保交費基數非常低,比如90年代初,每月200元的社會平均工資,按照20%的繳費基數繳費每月只有40元,最低基數60%的話,每月只有24元,一年288元。

2017年青島的社會平均工資是5309元了,靈活就業人員單交養老保險,每月就需要交納1060元,即使是60%基數,每月也需要交納636元。可以說現在1月錢數頂以前兩年還多。

我們可不可以現在按照以前的繳費基數補呢?可以,前提是原先用人單位應當給你交納養老保險,但是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給你交,個人通過維權的方式補交。用人單位承擔滯納金。

不過這鬧心的方式計算非常複雜,現在的社會保險法規定是每日萬分之五,而以前的社保費徵繳暫行條例,規定是千分之二。如果執行萬分之五的話,27年滯納金也就差不多五倍而已。

也就是說,現在補交1990年的保險,一年需要承擔1728元。相對於現在交費來說是非常合算。

實際上,一般這種補交要經過相當嚴格的審核方式,容不得造假。需要提供用人單位的原始會計憑證,職工檔案,招用人員登記表等信息。

2018年1月1日,北京、天津、深圳、青島等地都取消了靈活就業人員補交養老保險的政策。以後的補繳養老保險會越來越難,因此還是老老實實自己交納的好,除非當時確實有侵權的行為,可以申請維權。


暖心人社


下崗工人以前單位的社保基數低,現在可以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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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七八糟。社會及國家對工人階級置之不管,可悲。

現實社會太殘酷、卑鄙,不起眼的工人階級不被社會及國家認可,是那麼的可憐、尷尬,這分明就是歧視工人階級及低學歷人群;還分三六九等;可憐的工人階級居然沒有年金。

殘疾人就業等問題呢!!!

“磚家”、“叫獸”都是一群吃乾飯及佔著茅坑不拉屎的日龍,站著說話不腰疼,四張嘴,翻出又翻進。

貴州的政策有點不同尋常,特別是六盤水水城縣的更是與眾不同,甚至超前,亂及變態。


山外有山—天外有天


下崗工人以前單位的社保基數低,現在可以補繳嗎?

首先確定一點單位社保繳費基數低。是不能以個人身份進行補繳的。只能由單位去申請漏投補繳。

單位也並不是所有的情況都可以去漏投補繳,必須是當時在單位工作期間單位瞞報了繳費基數的情況下才能申請。



比如你當時的工資為2000元,但是單位的繳費基數給你申報的只有1500。這其中存在500的差額,那麼單位就是瞞報了繳費基數,在這種情況下你只要沒有辦理退休就可以由單位去進行補繳。

對於單位已經破產的下崗工人,是不能個人身份去進行補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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