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發動戰爭需要向聯合國請示嗎?

吃飽就不想家了


聯合國不是一個凌駕於主權國家之上的具有最終裁判權的機構,因此美國也好,其他國家也好,在做什麼事情之前,用不著向聯合國“請示”。任何國際法裡都沒有這一條。因為它不是“世界政府”,更多地像一個“世界議會”,但本質上就是議論議論而已,只有安理會的一些決議對國際大事具有一定的約束力。

所以,木叔對這個問題的第一個回答是——美國無論做什麼,都不用向聯合國“請示”。

第二個回答介紹一下美國發動戰爭的邏輯。

美國發動戰爭,當然美國政府要做決定。邏輯是這樣的——

首先是五角大樓和情報機構等對戰爭的內容和結果進行評估,會給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提交一份相關報告,報告通常都會很長,把戰爭的起因經過結果等詳細列上,同時分析對美國利益的優劣所在,供各位評判。

國家安全委員會通常由正副總統、國務卿、防長、三軍參謀長、國土安全部長以及其他相關人士組成,他們會詳細討論這個問題。最終意見會提交到總統。

總統做出判斷後,就會形成一個基本的框架,最終提交到國會,因為按照法律,宣戰權在國會。國會議員會就這個問題進行辯論。當然國會辯論的結果通常都是支持總統的意見,甚至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為保證戰爭的勝利,需要秘密和突然發動的時候,國會還會預先授權總統可以對某國宣戰。

這套戰爭啟動的程序,完全都是美國內政,沒有任何聯合國的參與,也沒有必要讓聯合國批准或者請示。不僅是美國人,任何國家都一樣。宣戰打仗是自己國家的天賦權利。

木叔的第三個回答是——美國可以利用聯合國來增加發動戰爭的道德合法性。

雖然打仗不需要聯合國請示和批准,但是美國為了增加其道德合法性,會在聯合國場合討論動武的必要性,當然要把自己的理由美化的好一些,來博得更多國際社會成員的支持。

比如在伊拉克戰爭、利比亞戰爭前,美國都在聯合國安理會提交了相關的戰爭計劃,希望安理會能授權,這樣在國際道義上會更具優勢。不過安理會並沒有採納。利比亞戰爭前,安理會同意在利比亞設立禁飛區。但後來美國突破禁飛區設置,開始進行戰爭,安理會也沒有授權。


木春山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完全不用!

聯合國只是美國“管理世界的工具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美國聯合英、法、蘇、中等國家建立聯合國,使得聯合國成為一個世界性的國際組織。雖然聯合國在建議伊始就標榜公平和公正,但是實際上並不是那麼回事。

聯合國主要職能是:1、促進和維護世界和平,2、人道主義援助,3、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但是這三個職能必須要保證美國的利益,或者說要在體現美國的戰略意圖下才會保證這三點。而那些不符合美國利益的,或者說美國在面對那些“不聽話”的國家時。能不對其發動戰爭,就不錯了。

比如1959年,美國發動對越南作戰,雖然美國也打著聯合國的旗號,建立了“聯合國軍”參加作戰,但是實際上這場戰爭明顯的就是一個侵略戰爭。在打了二十多年以後,最終還是以失敗收尾。由此可見,美國發動對外戰爭,雖然標榜著聯合國的名義,但是實際上還是在為自己國家的利益服務,並沒有什麼普世的公平和正義。

聯合國對於美國來說,只是一塊遮羞布,想要就要、想丟就丟。

在今天的世界,美國是唯一的一極,所以在很多時候,所以美國很多的時候做事還是非常“任性”的,而且也不會考慮是否符合聯合國憲章。

比如2003年,美國發動的第二次海灣戰爭,美國就是在聯合國沒有同意的情況下,發動的,而且把伊拉克打的很慘,幾乎炸成了一片廢墟。薩達姆也給弄死了,1999年轟炸南聯盟也是,北約繞過聯合國,直接對南聯盟進行轟炸,炸了78天,南聯盟受不了了,最終決定投降。

所以聯合國對於美國來說,有的時候根本就是一塊遮羞布,有用的時候就拿來用一下,當發現通過聯合國達不到自己的目的的時候,美國立刻就會把這塊“遮羞布”扔到一邊,光著膀子就上了。

聯合國只是世界上各國成立的議事機構,它的決議不具備對主權國家的約束力。

有的時候,總是看到新聞根據《聯合國憲章》多少多少條,形成什麼決議,總以為這個是具備法律效力的。但是實際上,這樣的決議對於一個主權國家來說,只具有影響力,而並不具備法律的約束力。這一點就是根據聯合國的組建性質決定的。

聯合國只是各國在一起的議事機構,這並不是一個行政機構,世界上的各國也並不是歸屬於聯合國受其領導。所以當聯合國形成的決議,世界各國可以遵守,也可以不遵守,這就要看各國元首的心情怎麼樣,或者看這個決議到底是誰在背後操縱的。

如果是美國操縱的決議,那麼那些小國家最好還是遵守,因為不聽話的都要吃美國的棒子。要是什麼小國家形成的決議,說句實話,不遵守也就不遵守了,並不會有什麼影響力。

這個世界,國與國之間遵守的是叢林法則,而聯合國只不過就是一個各國在一起討論問題的地方罷了,實力強的說話就有威懾力,實力弱的說話就沒什麼用,所以千萬不要覺得聯合國出來的決議就一定都具備公平性和正義性,要是那麼想,就搞笑了。


落下m


只有美國敢不鳥聯合國,而不是聯合國敢不在乎美國!因為聯合國是二戰後由美國主導成立的國際議事機構,而不是國際行政機構!聯合國秘書長雖然名義上是地球最高元首,他說的話,即使擱在一個小國也不好使,沒人會聽,更沒人會照辦,更別說對世界上唯一的超級大國,向聯合國請示?對於美國人,沒有比這個更蹩腳的笑話了!

一、聯合國不是主權國家的上級機構

聯合國在國內各大媒介出現的頻率很高,官家也把它奉若神明,以至於很多不明真相的群眾都以為聯合國是世界上最有權勢的機構,有的甚至認為聯合國是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在這樣的吃瓜群眾眼裡,聯合國跟功能保健品差不多一回事,具有神奇的強大的功能,誰服下聯合國這個仙丹,誰就能天下無敵。

國人太需要嘗試的常識的普及與教育了。聯合國的本源是國與國協調關係的國際議事機構,就是這個擺出一大張桌子,讓全世界的近200個國家都在這張桌子上討論各類問題,凝聚共識,然後由聯合國安理會,或者各個主權國家做出相應的決策,出臺相應的政策。所以,現在能搞清楚了,聯合國既不是一個主權國家,更不是任何一個主權國家的上級機構,他只是每個主權國家的聚義廳,聯合國秘書處是這個聚義廳的辦公廳,負責執行具體的日常事務。所以,美國即使發動對外戰爭,有必要向聯合國請示嗎?答案不言自明。


二、美國在聯合國佔據最大的話語權

聯合國是二戰後由美國主導成立的,其他的幾個戰勝國蘇聯、英國、法國、zhong國參與組建的一個國際性的議事機構,由於美國的國力最強大,盟友最多,聯合國的經費出資最多,在聯合國的話語權美國最大,說話最管用,在一定程度上,聯合國體現了美國的意志與利益訴求,聯合國幾乎成了美國的橡皮圖章。

當然,隨著美國國力的衰落,特別是2008年爆發金融危機後,美國在聯合國的影響力與話語權出現了一定程度的較弱,美國也不再那麼重視聯合國的作用,而新興大國東方巨龍悄悄地填補美國留下的空間,在聯合國的地位急劇上升,說話開始有點好使了。不過,跟美國的話語權相比,還是小巫見大巫。

三、霸道美國鳥不鳥聯合國安理會看心情

在聯合國的體系裡,最有權勢的機構便是安理會。安理會由五個常任理事國與十五個非常任理事國組成。安理會做出的決策,還是有一定的約束力的,誰不遵守,誰就有可能遭殃,輕則被安理會制裁,重則被剝奪國際體系中的一些權力。必須講清楚,安理會決議的約束力基本上只對中小國家有效果,對五大常任理事國是沒有絲毫的效用的,因為每個常任理事國都擁有一票否決權,安理會的決議根本不會套在自己的頭上,“刑不上士代夫”。

至於全球唯一的超級大國美國,鳥不鳥聯合國安理會,看他的心情——如果安理會做出的決議體現了美國的意志,或體現了美國的利益訴求,自然受到他的歡迎與重視,否則,棄之如敝屐。上世紀90年代,美國對伊拉克開展的“沙漠風暴”戰爭,是在安理會的授權下實施的;而2001年的阿富汗戰爭、2003年的第二次伊拉克戰爭,美國都是甩開聯合國安理會,帶領著一幫盟友開打的,根本沒有向聯合國“請示”,那又如何?這個世界,說到底是靠拳頭說話的。

四、美國對聯合國的重視取決於美國利益

聯合國是由美國主導建立的,是美國維護世界霸權的有力工具之一,由於這十年八年以來,美國在逐步衰落,在聯合國體系的話語權與影響力也隨之減弱,美國對聯合國的作用也越來越不重視,覺得聯合國對於維護美國霸權的幫助越來越小,有時候還給他添堵,於是,美國與聯合國的距離越來越遠,儘管聯合國的總部就設在紐約。美國疏遠、輕視聯合國的最明顯的表現就是拒絕繳納聯合國會費,一直耍賴,拖欠著,影響了聯合國的有效運轉。

特朗普上臺後,對聯合國更加不重視,動不動就推出聯合國的相關機構,還拒絕批准巴黎氣候協定,如此等等。

那在什麼情況下,美國重視聯合國,特別是安理會的作用?美國要制裁不聽話、不屈服的中小國家,比如敘利亞、韓國北方鄰居、伊朗等等的國家,安理會就成了美國管用的打壓工具,自然會重視,因為,這個時候,不僅展現了美國的意志,也體現了美國的利益訴求。

唯利是圖,用這個成語來概括美國對聯合國的態度,是相當準確、生動的。


飛狼


不需要,準確的講,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對其他國家發動戰爭,都不需要向聯合國請示或者經過聯合國批准同意才能發動。

不過,如果想要繞開聯合國,那同時也要做好承受道義上的譴責的準備。

聯合國是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成立的國際組織,1945年在美國舊金山簽訂《聯合國憲章》標誌其正式成立,這是一個由主權國家組成的國際組織。

聯合國的主要職能是:1、促進和維護世界和平,2、人道主義援助,3、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

當然了,這只是聯合國表面上的職能,實際上聯合國就是一個無政府社會,它的權威來源於其背後以美國為首的大國。

現在國際上美國最大,那麼美國就可以在聯合國會議上,對其他國家提出更多的利益而不需要付出戰爭的代價,不然的話,天天到處打戰,哪怕是美國也是吃不消的。

由於聯合國在大部分時間裡還是比較“公正”的,所以聯合國基本上就具備了在世界上廣泛維護和平的職能,具備了一定的公平、公正屬性。

在聯合國安理會上,如果哪兩個國家之間出現了矛盾,激化到需要發動戰爭才能解決的時候,就需要在聯合國安理會上討論誰是對的誰是錯的,為什麼要這麼做?當然是為了拿到那面名字叫做“正義”的旗幟。

誰拿到了正義的旗幟,誰就代表著這個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利益。所以哪怕是美國也好,俄羅斯也好,都會在聯合國上進行廣泛的辯論,其目的就是為了獲得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支持,這個是非常有必要的。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這句話在今天也還是很有市場的,所以即便是美國,也不敢在全世界都反對的情況下獨自去發動一場戰爭,不然的話就意味著霸權。(霸權美國其實一直在做,但是你叫他公開說自己就是霸權,那也是不會的)。

聯合國對於大多數國家而言意味著公平公正,但是對於美國來說,只是一塊遮羞布。

現在的世界美國是老大,所以在很多時候,如果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決定對哪個國家發動戰爭,那麼就會發動戰爭,根本不會聽從聯合國的決議。

比如1999年,北約就繞過了聯合國對南聯盟發動了持續78天的空襲,把整個南聯盟炸成了一片廢墟。然後又找個罪名把南聯盟總理米羅舍維奇抓起來,弄死在海牙國際刑事法庭裡。等到15年,海牙國際刑事法庭宣佈無罪時,米羅舍維奇已經在監獄裡死了超過9年了。

2003年,美英聯軍藉口伊拉克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同樣無視聯合國決意,悍然發動了第二次海灣戰爭,把伊拉克炸成廢墟,把薩達姆抓起來幹掉。然後的幾年裡,美英聯軍宣佈在伊拉克沒有找到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證據,然後拍拍屁股走人了,給伊拉克留下一片廢墟,沒有一個人去為伊拉克負責。而同樣,薩達姆墳上的青草也長了有三尺高了。

所以就是這樣,聯合國有的時候很重要,但有的時候又會被無視,它只是美國拿來玩弄手段的一種工具罷了。

斯大林有一句話說的很直白:“勝利者不應該受到審判”。就這樣!


有書博物館


大家平時可能有誤區,總是將聯合國比作一個國際政府,認為聯合國很有權威,其實聯合國其本身的權威就來源於其背後以美國為首的大國,而國際社會本身就是一個“無政府社會”。其實二戰結束之後,在美國的主導下建立了聯合國,用以協調和建立戰後國際秩序,從這裡就可以看出聯合國本身就是美國的工具而已。



為什麼說聯合國是工具?

聯合國協調國與國衝突的機構是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這也是聯合國最為核心的部門,其也基本可以左右一國的命運。鑑於大國之間的利益平衡,安理會並不是美國一家獨大,其還有另外四個常任理事國和10個非常任理事國。在面對具體安全事項事就會出現彼此的利益分歧和博弈,往往無法達成共識,這就決定了,美國想借用聯合國安理會授權下發動“合法”戰爭的可能性不高。

多數情況下,美國發動對外戰爭都未經過安理會授權,其實也就是違反國際法的戰爭,但是國際法這個東西本身僅僅是國與國之間的約定,並沒有任何強制力作為支撐,所以“強權即是公理”,美國也就成了國際社會的“執劍之人”。

那麼美國是否就可以肆無忌憚的發動戰爭呢?

事實上能夠限制美國對外軍事行動的因素有很多,但是大多都來自其國內。第一個因素

,美國的戰爭權掌握在國會手中,總統是三軍的統帥,但是問題是,有些戰爭或者衝突的反生非常突然,而且還必須保證軍事行動的機密性,這就使得國會與白宮之間關於戰爭權的爭奪。國會為了限制總統發動戰爭,促成1973年《戰爭權力決議案》,限制總統動用武裝力量的時間和範圍,然而沒什麼卵用,以美軍的實力,大規模軍事行動往往都不會持續太長時間。美國總統最怕的就是持續性的軍事行動,這就給了國會以機會搬出大殺器“撥款”來逼迫總統進行妥協。第二個因素,美國普通選民對於總統的戰爭行為也有著重要的牽制作用,美國總統畢竟是民選的,4年一度的選舉,使得其必須考慮連任的問題。美國人的納稅人意識很強,總統亂花錢打仗,還閱兵在民眾面前耀武揚威絕對不允許,所以老布什打贏了海灣戰爭,卻輸掉了總統大選,這還是在聯合國安理會授權的情況下。所以美國總統也並不是想打誰就打誰,其除了要考慮外部因素和戰爭成本,還會受到國內製度的束縛,真正做到了對外戰爭必須服務於國家利益,而不是個人利益。

結語

美國作為世界一極,其對外戰爭往往處於維護其所建立的國際秩序,對破壞國際秩序的國家進行打擊。這本身對美國的國力就是一種消耗,雖然其可以通過戰爭獲取各種秩序福利很快恢復,甚至越打越富,但是其所付的代價也非常大。其戰爭行為是以犧牲國家信用來換取國家利益,一旦到達一個限度,勢必無法維繫全身而退。聯合國在沒有一個具有決定性力量的大國支撐情況下,也基本名存實亡。屆時力量出現真空,勢必引起相關國家對區域霸權的爭奪,就可能是新一輪的衝突的總爆發,相對和平的國際環境也無法再次延續下去。

本文圖片來自百度圖片,1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2為安理會,3為老布什閱兵,4為普京閱兵,感謝提供,歡迎大家批評指正留言點贊!


古姿


【聯合國旗幟】

1、聯合國。是二戰後由主權國家組成的國際組織。1945年在美國舊金山簽訂《聯合國憲章》,標誌正式成立。總部設在美國紐約(日內瓦有歐洲辦事處),現在共有193個成員國(得到國際承認的主權國家)和2個觀察員國(梵蒂岡和巴勒斯坦)。美國是發起國,也是重要的成員國(會費最多)。聯合國宗旨有“維護世界和平”的表述,貌似沒提發動戰爭。

【美國政府】

2、美國發動戰爭權利。美國是獨立的主權國家,發動戰爭的權利在美國政府,至於美國總統和國會參眾兩院怎麼走程序實現戰爭計劃,是美國內部事務,不是討論的重點,重點是美國和聯合國沒有上下級關係,美國沒必要向聯合國這個組織請示,美國想打誰,一是考慮是不是打得過,一是考慮錢從哪來,聯合國和這兩條更沒有關係。那麼為什麼會有人提出(向聯合國請示)這個問題呢?很可能是海灣戰爭造成的錯覺。

【聯合國安理會】

3、海灣戰爭。是美國領導的聯盟軍隊於1990年8月~1991年2月,為恢復科威特主權、獨立與領土完整並恢復其合法政權而對伊拉克進行的一場戰爭。軍事行動不多說,重點看聯合國決議。1990年8月2日,聯合國安理會通過了譴責伊拉克違反聯合國憲章,要求其撤軍的第660號決議,並先後通過了11個譴責和制裁伊拉克的決議,以及1個授權對伊拉克動武的決議(678號)。第678號決議(相當於最後通牒)授權聯合國會員國可以使用“一切必要手段”來執行聯合國通過的各項決議。

綜上,海灣戰爭是聯合國“授權”美國武力解放科威特,而後來的伊拉克戰爭,美國沒有通過聯合國程序,直接就發動戰爭,說明美國發動戰爭和聯合國沒有必然的關係,有聯合國授權更名正言順一些。歡迎在評論中發表自己不同的觀點。


吳下阿蒙毋忘在莒


軍事問題,星辰大海和大家一起來了解。


美國發動戰爭需要向聯合國請示嗎?這個問題,是大家比較關注的話題。我來分析講解下;


聯合國,就是維護世界和平和安全的一個簡稱。雖然,美國是軍事強國,也是聯合國常任理事國。

首先,美國政府要想發動戰爭是要向聯合國請示的。會然縱觀歷史,從二戰結束到現在,美國人一直在發動戰爭。沒有幾次是請示聯合國的?


其次,現聯合國有五個常任理事國,一個國家如果要發動戰爭。聯合國有規定,必定支持投票率要大於不支持率。否則就不通過和認同。

最後,不管美國發動戰爭是為了什麼?畢竟世界人民都是珍惜和平的。你不請示聯合國行嗎?

大家覺得星辰大海分析得好。就給個贊戓轉發下唄。想了解更多軍事問題。可關注《星辰大海》哦。如果大家有什麼要說的,可在下方留言評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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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算個什麼東西?聯合國只不過是一些人吃飽喝醉之後用來消遣用來解悶用來娛樂的茶館、娛樂室、健身房。所有的病都是自己麻痺大意造成的,病從口入。所有的交通事故都有自身原因,自己不小心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美國為什麼要發動戰爭?為什麼要成立聯合國?為什麼發動戰爭又得不到聯合國授權?這其中都有美國自身的原因。誰都知道,聯合國是美國一手策劃成立的國際組織,這彷彿那些虐待老人讓老人住豬圈羊圈牛欄的兒子原本是老人一把屎一把尿帶大的一樣,小時候母親為把呱呱墜地的嬰兒帶大,度過了多少個不眠之夜,可是,孩子長大後,誰又能對待老人像母親帶孩子那樣無私奉獻?那樣細心?情況是變化的。美國發動戰爭所以得不到聯合國授權,是因為今天的聯合國不是以前的聯合國了。小孩長大了,母親就老了,變成垃圾了,變成負擔變成枷鎖了,變成手銬腳鐐了。聯合國怎麼變成美國的絆腳石了呢?因為聯合國變成了美國的手銬腳鐐,所以美國不經過聯合國同意也一樣可以發動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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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

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1. 國際體系是主權國家平等下的無政府狀態。國際社會的無政府狀態(anarchy)是國際關係最基本也是最本質的特徵,指的是主權國家無論大小在法律上實行平等原則,在主權國家之上沒有更高得權威,國家根據主權維護自己的國家利益,不需要聽從任何其他國家或國際組織的命令。國內社會擁有最高權威,在行為體(個人、公司、社會組織等)違反國內法律會受到法律的強制制裁,警察、軍隊、監獄等可以採取強制手段,但國際社會不具有這樣的性質。主權國家可以不接受國際裁決。

2. 聯合國是二戰後在美國的主導建立的。聯合國的集體安全和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大國一致等原則都是美國主導下建立起來的。但是聯合國最大的作用是作為國際議事機構和政治表達場所,聯合國的決議不具有強制性。美國也是聯合國最大的會員國,繳納的聯合國會費最多。通俗的講,很多時候聯合國都不得不看美國的“臉色”行事。主權在法律上實行各國平等,但事實上肯定是不平等的。大國維護國家主權的能力和在國際社會自由行事的權利肯定比效果大得多。作為唯一的超級大國,美國自由行事的空間當然也是最大的。


美國也不是完全自由的,不能想打誰就打誰。原因如下:

美國受到國際體系的約束。國際體系的格局(大國的力量對比)和國際規範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制約美國的行為。原則上,聯合國安理會實行大國一致,只有五常均同意才能採取軍事行動。發動戰爭往往需要佔有道義優勢,也就是要師出有名。國際社會也有很高的觀眾成本,國際輿論壓力是一國對外行為不得不考慮的因素。美國不會為芝麻大的小事就自己違反自己一手建立起來的規範和原則。大國會維護對自己有利的國際制度和國際規範。

當然,當美國認為不需要受到約束時,情況就不同了,2003年伊拉克戰爭美國就是繞過了聯合國安理會,直接發動了的。


安睿




答案應該很簡單,不需要!如果能得到聯合國的通過,當然更好,得不到,美國也可以繞開聯合國發起戰爭,如果聯合國真的發起了反對美國發起戰爭的提案,美國也可以用否決權使提案無法通過。

在美國的對外戰爭中,也只有朝鮮戰爭,海灣戰爭和阿富汗戰爭得到聯合國的授權,除此之外的戰爭都是繞開聯合國的。對美國來說,聯合國的授權只能算是一種道義上的支持,如果反對那限制能力也很微弱,真正能幫得上忙的還是那些個軍事盟國。

這得從聯合國的作用和能力說起,聯合國本質上只是大國間的一個協調機構,或者像是幾個大國辦的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按出資和重要性排序,大老闆當然是美國,聯合國從某種意義上也是美國管理世界的一個工具,至於這個工具好不好用那是另一個話題,在很多時候美國就覺得聯合國妨礙了自己的國家利益,經常對聯合國發起制裁。



制裁的手段也很簡單,只要不交會費可也,而聯合國既無軍隊也無警察,根本就沒有辦法逼美國就範。甚至要譴責一下都困難,因為美國對任何議案都擁有一票否決權。但這並不是說聯合國對美國一點限制也沒有,作為聯合國的首創國和發起國,如果美國徹底不考慮聯合國的意見,也勢必會讓其他大國失去對聯合國的基本信任,同樣美國也會失去這樣一個和其他大國協調國際事務的重要工具。所以很多時候美國還是會很在意聯合國的意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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