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涉黑嫌犯自首!自首該如何量刑?

人們總說,黑色地帶總帶有血腥,多少黑惡勢力是社會的毒瘤,因此除黑除惡是維護社會穩定的一大任務。尤其是近年來,涉黑勢力不斷強大,而打擊黑惡勢力也是迫在眉睫。近日,在山西省A級涉黑涉惡嫌犯自首,從而攻破了其他黑惡勢力團體。那麼嫌犯自首該怎麼量刑呢?現在就由找法網小編來告訴你吧。

今年7月,負責在盜竊珍貴文物一案中銷贓的A級逃犯劉某潛逃21年後在警方的全面的搜查和天羅地網的抓捕工作下在廣東投案自首了。劉某是一個涉黑涉惡的專門實施盜竊、搶劫文物的團體中一員,此次投案自首如實交代了該團伙1997年在山西省太原市天龍山、長治市崇慶寺等地多次實施盜竊、搶劫文物的犯罪事實,使得警方把握更多的證據和消息將該團隊一舉擊破。那麼已經犯了盜竊文物罪的劉某投案自首並如實交代,該如何量刑呢?

山西涉黑嫌犯自首!自首該如何量刑?

一、盜竊文物如何定罪?

根據刑法規定,盜竊國家文物是以盜竊罪按照文物的價值進行定罪,盜竊多件不同等級國有館藏文物的,三件同級文物可以視為一件高一級文物。我們可以得知,盜竊國家一級文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逃犯劉某一非法牟利的目的盜竊天龍山文管所、太山文管所和崇慶寺的珍貴文物,並銷贓各地,導致珍貴文物流失,造成了重大損失。文管所和崇慶寺的被竊文物屬於國有館藏的珍貴文物,而劉某不僅僅只盜竊了一件文物,因此符合盜竊國家一級文物的規定,劉某可能被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但是具體還是要看劉某盜竊文物的價值來確定。

山西涉黑嫌犯自首!自首該如何量刑?

二、投案自首如何量刑?

根據刑法規定,對犯罪嫌疑人犯罪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自首行為,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A級逃犯劉某能夠自動投案,不僅對自己所犯的盜竊文物行為供認不諱,還能如實交代自己所在的盜竊團隊的犯罪細節,使得警方在掃黑除惡上取得重大突破,構成了自首,可以對減輕劉某的處罰。

山西涉黑嫌犯自首!自首該如何量刑?

做錯了事要懂得及時改正,同理,犯了罪也需要及時投案自首、如實交代清楚案件的來龍去脈,為警方偵破重要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不斷的潛逃還是逃不出警方的重重壓力和層層障礙,因此懸崖勒馬,自動到案自首才能減輕自己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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