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元停車費,被困半小時——事發廈門集美新華都購物商場

2018年9月1日晚,本人和朋友去新華都某餐廳吃飯,因消費滿50元,獲得免費停車券一張,有圖為證。

因2元停車費,被困半小時——事發廈門集美新華都購物商場

吃完飯聊了會兒天,大約晚上十點時,商場說要打烊了,於是,我們乘坐電梯下負一樓,準備在停車券刷碼機上刷抵用券,結果發現,刷碼機故障,無法刷抵用券。如圖。

因2元停車費,被困半小時——事發廈門集美新華都購物商場

後來,我拍了下故障機的照片,攜抵用券,開車前往停車場2號崗亭,跟門衛說明情況後,門衛說機子故障,可攜帶抵用券到1號崗亭出。於是,我又驅車前往1號崗亭,又同樣把故障機的照片和抵用券一起給門衛看,說明原由,可門衛堅決不認可,說沒刷抵用券,必須收費放行,怎麼說都沒用,讓他聯繫經理也不,就非得讓我付款。

按理說,幾塊錢停車費,不是什麼大錢,給了就給了,可我就來氣,2號亭說1號亭可以放行,1號亭不放行,非得收錢,經理又不處理…

我在想,有抵用券了,這錢收上去,是去了哪裡?進了誰的口袋?前面後面一大堆的車,可能幾乎都有抵用券,又幾乎都付錢了,那麼大一個商場,那麼多車,一晚上得多收多少錢?

於是,我向門衛要了經理的電話,?132****6228(希望管理者能看到,知道是哪位“經理”)?,是個女的,撥過去對方貌似也不太願意處理,態度也不太好,也不願意到現場…一大堆的人等著理論,等著出場…也有一大堆人只要能出場,願意多付這個錢…

也許,我是一個較真的人,可我又在想,在廈門這個文明的城市,這個花園城市,這個旅遊城市,這樣收錢,合理嗎?這樣的管理,OK嗎?

最終,折騰了半個小時,也沒見到經理,另外一位同樣拿著停車場免費抵用券的朋友,願意另外支付停車費,也把我這兩元給付了,才肯放行…

臨走,門衛還大聲說我:開著奔馳,2快錢都付不起,我只能:呵呵…

因2元停車費,被困半小時——事發廈門集美新華都購物商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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