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款還不到安置房房款的一半,該怎麼辦?

馬仁60612086


拆遷戶一問:國家規定拆遷補償多少錢?

國家規定拆遷補償的原則:徵收房屋的,要保障被徵收人生活居住水平不降低。

至於具體補償多少錢一平,由於我國幅員遼闊沒有辦法制定統一的數額。而是各地依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原則制定補償方案確定。補償方案依法定程序制定,方案的確定程序如下。

拆遷戶二問:

拆遷方說補償就這麼多,補多少由他們說了算嗎?

京平律師答:

補償多少取決於房屋和土地的實際情況。具體來說,參照各地依法制定的補償方案、評估結果、自家土地性質、房屋用途、結構、年限等因素,綜合協商確定數額,最終達成補償安置協議。

補償方案的制定程序如下: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由市、縣級政府房屋徵收部門擬定補償方案,市、縣級政府組織公告、聽證、收集意見、修改之後最終確定並公告。

2)集體土地徵收,由市、縣級國土資源部門擬定方案,並組織公告、徵詢意見、聽證、修改,確定最終方案之後報市、縣級政府批准,市、縣級政府批准後由當地國土資源部門組織實施。

拆遷戶三問:我們這裡補償400一平,這個合理嗎?
京平律師答:

判斷補償是否合理,主要從以下兩點衡量。

1)看是否符合法定拆遷補償標準。《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拆遷補償有兩種方式,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被徵收人有選擇權。

產權調換最低是1:1。貨幣補償,①國有土地上房屋或者城中村、城市規劃區內的農村房屋徵收,可以參照周邊同類房地產市場價進行補償,由有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價值。②農村徵收補償,是宅基地區位價與房屋新建價值之和,其中房屋新建價值依法定程序測量評估確定。

2)結合自家房屋和生活的特殊情況,如營業、裝修、建房時間、面積等因素,衡量拆遷補償是否會降低生活水平。如果拆遷完之後還要自己倒貼很多,生活水平不如從前,那這樣的補償就是不合理的。

拆遷戶四問:我家房子很好,不想拆,拆遷方能說拆就拆嗎?

京平律師答:

拆遷從法律上來說是徵收行為,雖然是政府組織實施徵收拆遷,具有強制性,但必須要按照法定程序開啟徵收並實施,否則就是違法的,不具有強制性,被拆遷人可拒絕。

1)徵收項目的設立,必須要符合相關規劃,具體包括以下四規劃一計劃:①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②土地利用總體規劃,③城鄉規劃,④專項規劃,⑤保障安居工程建設和舊城區改建(主要指棚戶區改造、舊城改造等項目)還要納入市縣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2)徵收程序:①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市縣級政府在完成聽證、風險評估、款項到位→作出徵收決定並公告→實施徵收→依法評估→達成徵收補償協議。②農村徵收,國土資源部門發佈擬徵地公告,調查測量、製作一書四方案→市縣級政府將徵地材料組卷報省級政府或國務院批准→市縣級政府將批准文號、時間、補償方案等進行公告→實施。

拆遷戶五問:村裡說批文不能給我們看,補償也沒有房子,對嗎?

京平律師答:

拆遷不是拆遷方的單方行為,需要被拆遷人參與。所謂村裡說如何如何,大多時候是侵害了被徵收人原本的權利,是違法的。

1)被徵收人享有知情權。農村的徵地批文、城市房屋的徵收決定、實地勘察結果、評估機構的確定、補償方案的意見採納和修改情況等,都應由市縣級政府組織落實公告,保障被徵收人權利。

2)被徵收人有權選擇補償方式,貨幣補償還是產權調換,徵收方應當提供兩種方式,不能只是單方面決定只給房子或者不給房子。

3)被徵收人享有救濟權。無論徵收的哪一環節出現違法情況,被徵收人有權在期間內對違法行為,提起復議或訴訟,要求確認違法或撤銷,從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拆遷戶六問:拆遷補償不合理但對方很強勢,我該怎麼辦?

京平律師答:

徵收拆遷的最後一個階段,是達成徵收補償協議。但由於信息不對稱、專業知識缺乏、徵收的強制性等原因,被徵收人處於明顯的弱勢一方。因此,徵收方出於降低徵收成本的目的,利用強勢地位壓低補償的情況並不少見。對此如何應對?

首先,要堅守己方陣地,無論對方使用如何手段,都要頂住壓力堅決對不合理和違法拆遷說不。

其次,保存好自身房屋土地的權屬證件,並對實際狀況拍照錄像留存證據。

第三,瞭解拆遷的相關知識,注意審查對方是否符合拆遷的法定程序,是否有經依法審批,如果有違法情況,據理力爭,談判爭取合理補償。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自己談判仍然不起作用,就需要運用法律武器了。運用法律賦予的救濟權,對拆遷違法行為進行精準打擊,從而佔據談判有利優勢,獲得合理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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