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盐政的高压,私人力量是如何在盐改中获利

面对盐政的高压,私人力量是如何在盐改中获利

随着各个省级盐业公司以及各大加工厂营销布局落地,各个区域在自家省内的食盐销量开始开始出现不同程度的萎缩,而且部分灵活性较差的市场更是面临连续下跌的惨状,面对这突如其来市场变故各个区域的盐业公司除了采取一些营销策略外,更多的把自身工作重心转移到盐政监管上,希望通过行政手段,来重新抢夺市场份额,那么面对如此高压的盐政监管,各地跨省经营者又采取了哪些手段。

1、游击策略

这种方法采用较多的是部分以低价著称的盐业公司,其基本方法,在某一区域,寻找个代理,一次性发25-32吨不等的货物,以低价迅速抢夺市场,在大家对盐改制度不明的情况下,四处宣城食盐放开,从而实现铺货,一旦面临盐政扣押,厂家负责兜底,扣多少厂家赔多少,一般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或者聚众闹腾一下,这个让各地盐政工作者不胜其烦。

2、聘用制

在当地寻找大的批发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让其成为盐业公司合法员工,这样来代表盐业公司进行销售,针对这个目前盐政卡的点有这几个,一个事是否报备,还有个物流是否从厂家到客户,钱流是否从客户到厂家,没有中间商赚差价,这类做法让盐政难于取证。

3、中间商制度

这个就是聘用制的升级版本,有当地中间商进行客户搜寻,然后带领盐厂或者有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对客户进行一对一签约,这边食盐批发企业会给需求者一个产品报价,这个就是食盐企业开票价格,食盐使用者收到货见票打钱,然后食盐使用者还要付给中间商一个物流费用,这个物流费用就是中间商的差价。也有部分食盐企业直接在开票价格上包含了中间商的利润,最后中间商以服务费的形式开票获取收入。该种做法还有个针对距离较远的升级版做法,在目标市场的临近省份,开设一个转运仓库,盐政人员没有跨省执法权力,这就使得产品扣压成为空话。

4、分公司制度

完全按照法规要求,在各个区域组件分公司,然后自行招募业务员进行配送,该种做法得看相应企业是否灵活了,如果真的靠自己人员过来组建分公司,市场熟悉度不如当地人不说,相应的成本太过高昂,部分灵活的企业直接授权当地,以保证金形式进行把控,抱着反正乱的不是自家地盘爱咋玩咋玩的态势,往往因为其灵活性使得效果最佳。

目前肯定会有很多事其他形式的经营模式,市场总是能在制度允许或者不那么严格的情况下找到相应的生产方式,这个也就是市场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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