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約旦是巴勒斯坦嗎?爲什麼?

東方不敗145047294


外約旦原指約旦河以外的地區,1921年英國以約旦河為界將巴勒斯坦地區一分為二,東岸稱外約旦,西岸仍稱巴勒斯坦。

1919年巴黎和會後國際聯盟成立,解體後的奧斯曼部分領土被國際聯盟託管,原奧斯曼帝國的巴勒斯坦地區接受英國的委任統治,1921年英國以約旦河為界將巴勒斯坦地區分而治之,隨後在英國的扶持下約旦河以東成立外約旦酋長國,約旦河以西的巴勒斯坦地區仍然處於英國直接統治之下。

二戰後英法主導的國際聯盟被聯合國取代,英國將巴勒斯坦問題提交聯合國,根據聯合國關於英屬託管地巴勒斯坦的巴以分治協議分別建立以猶太人為主的以色列國和以阿拉伯人為主的巴勒斯坦國,由於巴以分治協議阿拉伯人對耶路撒冷地位、領土劃分等諸多敏感問題感到不滿,巴勒斯坦國並沒有成立(巴勒斯坦民族機構是巴勒斯坦的權利中樞),然猶太人接受巴以分治協議於1948建立以色列國,宣告世界,此舉受到阿拉伯人的強烈抗議,次日阿拉伯世界發動了對以色列的軍事打擊,外約旦也加入對以色列的軍事行動中,出兵佔領約旦河西岸地區,第一次中東戰爭爆發。

外約旦事實佔領原屬於巴勒斯坦國的約旦河西岸地區,1950年外約旦正式更名為約旦,約旦安曼政府的這一侵略行徑,獲得了英國政府的附和,但是此舉使約旦公然的站到以色列的對立面,也面臨阿拉伯世界的強烈譴責,約旦與以色列和阿拉伯聯盟的衝突不可避免!

第三次中東戰爭中以色列佔領整個巴勒斯坦地區包括約旦控制下的約旦河西岸地區,在隨後的第四和第五次中東戰爭約旦安曼政府多次參與對以色列的軍事行動中,通過軍事和外交手段索要西岸地區未果。時至今日以色列事實佔領約旦河西岸大部分地區,另外一小部分由“巴勒斯坦政府”進行有限度的管理。

奧斯曼解體後巴勒斯坦地區包括外約旦和巴勒斯坦地區,二戰後以色列建國,外約旦更名,巴勒斯坦自治政府保留建國權利,經過五次中東戰爭後,原英國委任統治的大巴勒斯坦地區事實上出現了兩個完全獨立的主權國家(以色列和約旦)。2013年阿巴斯將原“巴勒斯坦民族機構”更名為“巴勒斯坦國”有效控制的領土面積包括約旦河西岸散落的阿拉伯人居住點和地中海沿岸狹長的加沙地帶兩部分。

外約旦在1921年~1946年間是英國治理下的半獨立埃米爾國,1946年外約旦廢除《英約條約》,英國承認外約旦獨立,1948年外約旦佔領約旦河西岸地區,1950年外約旦與約旦河西岸合稱約旦,最終在1967年約旦喪失約旦河西岸領土。

所以外約旦作為地理名詞是指約旦河以外的整個巴勒斯坦地區包括現今約旦與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國”,但作為政治實體僅僅指約旦河東岸地區即今約旦!






天下神筆


並不完全是,巴勒斯坦地區與外約旦有重疊的部分,但是兩者並非一樣。巴勒斯坦地區指的是地中海東部、約旦河西部、紅海北部與黎巴嫩南方,也就是今天的以色列與巴勒斯坦的總和,面積大約2.7萬平方公里。

而外約旦原本指的是約旦河東部,也就是今天的約旦王國,然而1948年第一次中東戰爭以後,約旦佔據了約旦河西部的地區,所以“外約旦”也可以指代約旦王國加上約旦河西岸,不過約旦只是軍事佔據約旦河西岸,並沒有聲稱擁有其主權。

1920年,英國將巴勒斯坦地區以約旦河為界,劃分成了外約旦與巴勒斯坦兩個地區,進行委任統治。隨著猶太復國主義興起,大量猶太人湧入了巴勒斯坦。

1947年根據聯合國協議,將在1948年將巴勒斯坦分成兩個國家——以色列國與阿拉伯國(巴勒斯坦),然而隨著巴以衝突與戰爭爆發,巴勒斯坦胎死腹中。

約旦河西岸大約5879平方公里,人口超過300萬,與加沙地帶一樣,當年根據聯合國分治協議,也是屬於阿拉伯的領土範圍。然而如今處於以色列的管理之下,而當年準備國際化的耶路撒冷,如今也成為了以色列的“事實首都”。



澹奕


外約旦是指今日約旦河西岸的約旦地區的合稱。

外約旦原來單指“約旦河東岸”,但是還有“約旦河以外之地區”的意思。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奧斯曼帝國的疆土被列強瓜分,而外約旦成為了英國的託管地。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以色列立國,外約旦改名為約旦

巴勒斯坦如果不是指一個國家,而是指地區名稱,外約旦是屬於巴勒斯坦地區的。這與作為國家的巴勒斯坦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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