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萬的「飛單」無法兌付,竟牽扯出同盈基金38億非法集資

106萬的“飛單”無法兌付,竟牽扯出同盈基金38億非法集資

“飛單”,近年來這個詞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大多發生在銀行理財。不過在利益驅動下,第三方理財機構也陸續發生了不少“飛單”案例。

這次馬先生購買的兩隻私募基金,說是某著名第三方財富機構的產品,實際是同盈基金髮行的。且經媒體披露,因同盈基金無法兌付而進行維權的投資者可不止馬先生,光江蘇省就有超過200人,涉案金額高達38億元人民幣。

106萬“飛單”無法兌付

事情起源於兩年前,在某著名第三方財富機構理財師張某的推薦下,馬先生先後購入三款理財產品,分別是:

2015年11月,馬先生出了25萬與張某“拼單”購買了一款名為“中智環保”的理財產品,投資門檻30萬、期限兩年

2016年1月15日,以106萬的價格購買了同盈基金發行的同盈AET收購基金理財產品,

收益率17%期限一年

一個多月後,馬先生購買了名為“歌斐定向增發主題投資基金阿爾法1號基金”的理財產品。

馬先生第一次察覺到理財產品有問題是在2016年9月27日,他收到了來自財富機構的短信,得知對接自己的理財師張某因在職期間進行“飛單”業務被辭退調查。而自己在張某處購買的前兩隻產品均不是其公司產品。

於是,兩人經協商,決定由張某回購馬先生第一次購買的“中智環保”25萬。但對於第二次購買的106萬的“同盈股權”,張某無力支付。直到2016年1月15日“同盈股權”到期,馬先生沒有收到兌付本息,才意識到風險,開始維權。

而這時候,財富機構表示“飛單”與公司無關,應由張某個人承擔;張某方面根本無力支付這筆款項;最後竟發現唯一的“救世主”同盈基金因運營不善出現資金鍊斷裂,自己已經指望不上……

“飛單”亂象叢生

事實上,“飛單”在理財行業很早就出現了,而且屢禁不止。業務中接到的訂單不是拿給公司做,而是自己另外拿到別處處理。說到底,還是多方都受到利益驅動。

對業務員來說,募集資金的私募等給出的“飛單”佣金非常高,媒體披露出來的個別產品甚至給到6%的提成,也難怪鋌而走險違規代銷;

對小的財富機構來說,本身的業務可能不足以支撐公司和員工發展,於是默許縱容旗下業務員做“飛單”,從成熟的機構處攫取客戶;

對募資公司來說,募資的成本也是很高的,需要給員工提成、給渠道佣金、還有運營和管理成本。於是一通過加槓桿增加操作資金,二就是給出“飛單”增加資金來源

對投資者來說

,比如上文中提到的馬先生購買的“同盈股權”,收益率居然承諾有17%那麼高,難以抵抗利益的誘惑。

甚至可以預測,只要有巨大利益誘惑在,“飛單”就仍會橫行霸道肆意生長。為了避免走到本息全無的那一步,投資者只能抵制住貪婪,識破“飛單”套路:

首先,“飛單”最大的特點就是業務員在進行推介時會分誇大收益、或是過分強調固定收益,因此收益率比同類高很多的產品,極有可能有問題,一定要萬分小心;

其次,投資者一定要確認產品、合同與公章是否對應及真偽情況,因為很多中招的投資者都是衝著投資機構的“隱性擔保”去的,就像馬先生那麼信任張某,也是以為有財富機構背書。但現實是,投資機構有能力償還但卻沒責任償還,甚至有責任償還的也會推脫責任。

同盈基金非法集資高達38億

馬先生僅僅是其中一位苦主,同盈基金的產品在全國都有銷售,受牽連的投資者遠不止這些。據媒體報道,同盈基金江蘇省分公司的負責人表示,同盈基金無法兌付的產品涵蓋投資人眾多,光江蘇省維權的就超過200人,涉案金額更是高達38億元人民幣。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原來同盈基金的項目危機早就開始暴露了,根據法院的公開信息顯示,從2016年開始,同盈基金在江蘇、深圳兩地遭遇多起訴訟,訴訟數量高達一百多起。

投資者表示同盈基金旗下所有的項目都出了問題。一方面,不管購買什麼產品都無法返還本金;另一方面,同盈基金還在不停地發產品讓大家買,而吸收來的資金根本沒有投入項目。

一開始,這是一個拆東牆補西牆的遊戲,只要資金鍊沒有斷裂都可以玩下去。但是隨著不斷有投資者要求贖回本金,公司項目經營不善又發生嚴重虧損,

資金鍊出現問題,遊戲開始難以為繼。直到投資者申請保全,公司賬戶被凍結,遊戲徹底結束。

而在這期間,同盈基金還提出兩點贖回方案,要求投資人在簽訂補充協議和參與三方借債的處理方式中二選一,企圖做最後的掙扎。

簽訂補充協議:投資者可以在2018年3月1日贖回20%,2018年12月31日贖回35%,到2019年12月31日可以贖回45%,保證3年內按月按比例幫助投資者贖回本息。

參與三方借債:在6月和第三方資產管理公司銀通天下合作。

但由於這兩個方案執行時間過長,投資者已經不信任。就以方案一來說,3年內按月支付風險太大,拖的時間太長。更何況現在同盈基金就已經沒有錢了,3年後會變成什麼樣誰都無法保證。

現在,同盈基金因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付本息,嚴重擾亂金融秩序,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已經被立案偵查。除同盈基金董事長謝爭江處於取保候審階段以外,同盈數位高管已處於拘留階段。

106萬的“飛單”,牽扯出的是同盈基金高達38億的非法集資,但其實這並不奇怪。因為 “飛單”背後對接的,往往就是像“同盈股權”這樣資質差的產品。而和馬先生一樣的投資者,還在維權的道路上掙扎……

鯉小智一直提醒投資者,面對較為複雜的理財產品時,不要過分相信所謂的銷售經理、理財師等。因為在這些人中,有的人能夠保持職業操守,但還有部分人更看重自己的個人利益,並不惜為此違背職業道德。

投資者要掌控投資,不能將自己的資金安全寄託在銷售經理、理財師身上。在投資中,還是要從自身出發,瞭解自己真正的需求。看透本質,明白產品背後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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