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甘肅天士力等7家企業9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

經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等3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標示為甘肅天士力中天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等7家企業生產的9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現將相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經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安徽亳藥千草國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人民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海南壽南山參業有限公司、甘肅天士力中天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海南國瑞堂中藥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6批次檳榔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黃麴黴毒素、水分

經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陝西紫光辰濟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啟脾丸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含量測定。

經遼寧省藥品檢驗檢測院檢驗,標示為吉林恆星科技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硬脂酸紅黴素膠囊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水分、溶出度。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甘肅天士力等7家企業9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

二、對上述不符合規定藥品,相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採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業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產品,並進行整改。

三、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上述企業和單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條等規定對生產銷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自收到檢驗報告書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對相關企業或單位的調查處理並公開處理結果。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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