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辛大師談野生動物保護:各地鸚鵡鷯哥畫眉案欲洗白罪名

天辛大師談野生動物保護:各地鸚鵡鷯哥畫眉案欲洗白罪名

鳥店購買了8只鸚鵡和4只鷯哥。貴溪森林公安局數名民警來到他的花鳥店,稱有人舉報非法購買、銷售瀕危野生動物並帶走。相關部門鑑定後認定,8只鸚鵡和4只鷯哥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二中的保護物種,當天,被刑事拘留,檢察院提起公訴。

就想不通,怎麼可能就觸犯了這麼大的法律。全國各大中小城市,到處都有這種買賣的。

如果知道購買的鸚鵡和鷯哥是野生動物,就不會去買,更不會將它們擺到花鳥店門口。

覺得很冤枉,鸚鵡和鷯哥是從省會花鳥市場公開買來的,怎麼就會涉嫌犯罪?

森林派出所說,他們對案件處理很謹慎:“當時接到舉報就過去了,跟領導彙報了,也跟檢察院事先溝通了,也請了專業技術人員同時介入。”

代理律師接受採訪時表示,此案會堅決做無罪辯護。

此案關鍵在買的鳥到底是不是瀕危野生動物,以及行為是否屬於非法收購、銷售。從他們收集到的證據看。找到森林公安部門時,森警回覆,刑拘是因為其行為違反了我國加入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公約》附錄二中提到,涉案鸚鵡屬野生動物。

更重要的是,貴溪市花鳥魚蟲市場很多人在售賣類似的鸚鵡、鷯哥,當地人很喜歡養鳥,小區、馬路,經常可以看到有人拎著鳥籠溜達。

看似很“小”的案子,沒想到庭審時間竟然長達6小時。

法庭上,公訴方說出“認為非法收購、出售瀕危野生動物罪名成立”的時候,差點暈厥,情緒也特別不好,覺得不可思議。認為是人工養殖的,並不是野生動物,更不是瀕危野生動物,公訴方和警方認為有罪,這和“扣帽子”沒什麼區別。

長達6小時的庭審,幾乎都是雙方在質證、詢問,公訴方認為被告及提供的所有案件參考資料、法覆函資料等都“不可採納”,依然堅持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認為非法收購、出售瀕危野生動物罪名成立”。

“買了幾隻人工繁殖的鳥,用得著蹲10年大牢?”就目前的形式來說,比深圳的鸚鵡案要好,而且類似的案例有三份判決書。其中的罪名除了非法收購、出售瀕危野生動物,還有宰殺之類的。犯罪的事實是類似的,就算被判有罪,也將繼續上訴。

【天辛大師談鸚鵡案真糾結】案初我是清楚的,如果點到即止,將會有越來越多的青少年步冤屈後塵,泥潭愈演愈深,體制內數百萬瀕危鸚鵡熱賣貿易,體制外卻上綱上線動輒得咎,也未改公權營私本質,亟需民間管制適時突破紅利均享。此案如能三審將是寵玩行業對陣動物貿易管制的紫禁之巔,實乃終極之戰,畢竟花功夫搞輿論圖的依舊是寵玩產業大蛋糕,資本突破封鎖,自古以來就是社會經濟發展博弈規律,白手套玩的,鸚鵡也玩的,標準缺位謀發力,飛入尋常百姓家。鸚鵡案完勝官民兩方,國內野保假的多真的少,漩渦泥潭都不是中國特色的動物福利之路,畢竟數百萬涉野青年從業者依舊如火如荼不知進退,關乎地球次等生命福利對陣中國寵玩民俗目前不置可否。

正如天津獵隼案、大學生掏鳥案、農民野草獲刑案、雜戲團運輸動物案一樣,本案是一起野生動物司法的典型案例。此案明顯違反社會認知現實中養鸚鵡的人非常多,很少有人意識到可能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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